由于日本科学家发明了人造血,一夜之间,吸血鬼不再是人们心中那富有传奇色彩的怪物,而是能与人类和平相处的朋友。尽管人类从此不在吸血鬼的猎食名单之列,但仍有很多人惴惴不安,他们担心吸血鬼们某一天会再次走出棺材,爆发血性。但是在路易斯安那州的良辰镇,人们和吸血鬼却和平相处着。然而,一件骇人听闻的连续凶杀案,在这个纯朴安详的良辰镇发生了。一切矛头都指向了吸血鬼。 酒吧女招待苏琪常被误解为漂亮的小疯子,由于天生具有读心术,她得以倾听每个人心中的想法。她的运气从来不曾好过,而遇上那位帅得掉渣的吸血鬼比尔,更令她卷入了凶杀事件中。为了活命,她只得仰赖不可告人的“特异功能”,将答案找出来…… 作者简介: 莎莲·哈里斯1951年11月25日生于埃及,早期创作类型为推理、悬疑、惊悚、玄怪,后跨足大众文学,创作资历已达20年。“南方吸血鬼”系列为作者至今销售最快速的著作,自出版后短时间内就冲上《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奠定了畅销作家地位。系列第一部《深夜复活》(南方吸血鬼)系列辉煌纪录★全美销量突破一千万册!★横扫推理、奇幻、恐怖、浪漫各项大奖,全系列同时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2002年安东尼奖得主(全美读者票选最佳推理作品奖)★获独立推理书商协会畅销书首奖★被评为《我期盼着遇见吸血鬼已经好几年了,直到他终于走进酒吧。 自从两年前吸血鬼们开始“出棺”(这可是他们的戏称)后,我一直期盼着会有吸血鬼光临我们的良辰镇。毕竟,在我们小镇上已经有其他的“少数族群”了,为什么这些最新而且合法的“永生一族”不来呢?看来路易斯安那州的北部村镇这种乡下地方并不太吸引吸血鬼们,相反的,新奥尔良市才是他们的大本营。都是因为安妮·莱斯的缘故? 我们良辰镇离新奥尔良市的车程并不太远。每个来我们酒吧的人都说:如果你朝街角扔块石头,都会砸到吸血鬼。但你最好别这样做。 不过,我却一直在等待着我的吸血鬼。 你一定看得出来,我不是那种经常出去玩的女孩。不过这并非因为我不漂亮,正好相反,我25岁,正值妙龄,金发碧眼,饱满的胸脯,结实的玉腿,迷人的小蛮腰。我穿着萨姆为我们女招待挑选的夏日制服:白T恤,黑短裤,白短袜,黑色“耐克”鞋,看起来真是迷人极了。 但是我却有一个“缺陷”,我一直想着“它”。 酒吧的常客总是说,我一定是疯了。 无论如何,结果就是,我几乎没怎么约会过,所以一点点的乐事对我来说也会显得大大的不同。 那个吸血鬼在我负责的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 我马上就知道他是谁了。奇怪的是根本没有人转过头来看他。看来,别人都没发现他是个吸血鬼!不过,我看出他的肌肤微微闪着光芒,我凭直觉就知道他是吸血鬼! 我兴奋得简直就要手舞足蹈了!说实在的,我已经忍不住在吧台后边轻轻跳了几步了。老板萨姆·莫洛特在调酒的当儿抬头看着我,给了我一个微笑。我抓起托盘和盘垫朝那张桌子走去,暗自祈祷我的口红还很亮眼,马尾辫依旧整齐。我有点紧张,感觉得到自己扬起嘴角用力挤出一丝笑容。 他似乎正陷入沉思之中,这样我倒有机会在他抬头前将他好好打量一番了:我估计他大概身高近六英尺,浓密的棕发整齐地朝后梳着,发丝拂过他的上衣领口。还留着长鬓角,看上去古古怪怪的,很老式。他面色苍白,这是当然的了:嘿,他是个死人,如果你相信那些古老传说的话。根据吸血鬼们公开支持的说法,任何人如果沦为吸血鬼病毒的牺牲品,会有好几天呈现明显的死亡状态,之后就变得怕光、怕银器、怕大蒜之类的。至于细节部分,就看你看的是哪份报纸了,最近报纸上都是有关吸血鬼的报道。 不管怎么说,他的嘴唇非常迷人,就像雕刻过的那样。弯弯的浓眉,眉下是笔直的鼻子,他如同一位拜占庭彩绘玻璃上的王子。终于,他抬起头,我看到了他的眼睛,眼眸的颜色比头发更深,眼白却是纯粹的白。 “您要来点什么吗?”我问道。声音里透着喜悦。 他抬了抬眉毛。“你们这里有瓶装人造血吗?”他问道。 “哦,对不起,没有!萨姆已经订了一批货,下周应该会到。” “那来点红酒吧。”他说。他的声音沉着清晰,仿佛溪水流过光滑的石头那样。我大声笑了出来。。这真是太完美啦! “请别介意,先生,苏琪呀,可是个小疯子呢!”从靠墙的包厢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顿时我满心的欢喜都消失了,虽然我能感到唇边仍然保持着那僵硬的微笑。那个吸血鬼盯着我,看着我血色渐失的样子。 “您的红酒马上就到。”我边说边快步离开,看也没看马克·拉特瑞自鸣得意的嘴脸。他和他的老婆丹妮斯几乎每晚都会来这儿,我把他们叫做“奸鼠公婆”。自从他们搬到第四大道地区的活动拖车之后,他们就以取笑我为乐。我真希望他们立刻就从良辰镇消失,怎么滚进来的,就给我怎么滚出去! 他们俩第一次来莫洛特酒吧时,我就很没礼貌地用过一次“读心术”——我知道,这种行为比较低级。不过我已经厌倦了普通人的生活,虽然我努力阻止别人的心思窜进我的脑中,但有时我还是会乖乖就范。所以我知道了一些拉特瑞夫妇不为人知的秘密。我知道他们曾经进过监狱,但原因不清楚;我还读过马克·拉特瑞的心,他对我有过一些龌龊的念头。此外,我还读过丹妮斯的心,她两年前曾经打过胎,不过那孩子不是马克的。 还有,他们俩从来不给小费。 萨姆倒了一杯红葡萄酒。他一边把酒放到我的托盘里,一边朝吸血鬼的桌子那边看了一眼。 等萨姆转过头来,我看出他也已经发现我们的新客人是个吸血鬼了。萨姆有一双如保罗·纽曼般蔚蓝的眼睛,和我的灰蓝色眼睛正成对比。萨姆也有一头金发,不过发质很硬,颜色也是偏火红的金色。他的皮肤晒得红红的,身材因为穿着的缘故显得有些瘦弱,不过我看到过他搬货时,脱掉衬衫,裸露的上身显得非常强壮。我从来没有读过他的心思。他是我的老板,要探查他的隐私,还是等到我准备辞职时再说吧。 萨姆不动声色,只是将红酒杯递给了我。我拿起杯子仔细检查了一遍,看看是不是够干净,然后回到吸血鬼的桌子边。 “先生,您的酒。”我彬彬有礼地说着,小心地把杯子放到他的正前方。他又看了我一眼,我又乘机再看了一眼他迷人的眼睛。“请慢用。”我很骄傲地说。马克·拉特瑞又在我身后嚷嚷着:“嘿,苏琪!再给我们来一扎啤酒!”我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到“奸鼠公婆”面前,把他们桌上的空杯收走。我留意到丹妮斯今晚精心打扮了一番:她穿着露背背心和短裤,披着一头时髦蓬乱的棕发。说实在的,丹妮斯并不算美女,不过她打扮得很俗艳大胆,而且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乍一看,真会让人以为她是美女。 过了一会儿,我猛然发现拉特瑞夫妇已经凑到吸血鬼那桌去了。他们和他攀谈起来了!吸血鬼并不怎么搭理那对恶公婆,但他也没起身离开。 “你快看呀!”我厌烦地对同事艾琳说。艾琳一头红发,一脸雀斑,比我大十岁,还结过四次婚!她有两个孩子,有时我甚至会感到她把我当作她的第三个孩子。 “哦,新面孔啊?”她兴趣不大地说。艾琳最近正跟雷内·莱尼尔打得火热,我看不出来那个男人有什么吸引力,艾琳却似乎十分满意。也许,雷内曾经是她的第二任丈夫的缘故吧。 “哦,他可是个吸血鬼。”我对她说,我实在需要和人分享一下今天的喜悦。 “真的?在这儿?哦,”她说,对我笑了笑,好像是在替我开心呢。“不过,甜心,如果他跟‘奸鼠公婆’在一块儿,那可真不够聪明!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现在丹妮斯正在精彩表演呢!” 艾琳话过半晌,我才反应过来,在男女之事上,经验丰富的艾琳比白纸一张的我敏锐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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