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家侦探,但没有执照 我爱漂亮女人,更爱烈酒波本 我不是正义的化身,更不想当救世主, 我总会把用血换来的钱捐给教堂 但上帝始终把我抛弃 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家可归 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 今天,我无话可说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的大师地位。他曾三次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劳伦斯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一九七六年登场至今已逾三十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酗酒到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贯穿到本世纪初,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诚品好读》1 八月的一个星期二晚上,我和TJ坐在客厅,看着电视上一个西班牙语频道里的两个家伙在互相打来打去,享受着比那场比赛更为新鲜的空气。热浪已经袭击本市两周,延续到上个周末总算告终。然后我们享受了完美的三天,有湛蓝的天空,干爽的空气,气温维持在摄氏二十一度到二十六度左右。这样的天气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称之为理想气候:而出现在纽约的仲夏,你只能称之为奇迹。 白天我好好利用了这样的天气,在市区里四处游荡。回家冲过澡之后,坐在椅子里。刚好赶上彼得·詹宁斯播报新闻。前十五分钟埃莱娜陪着我一起看,然后她进厨房去忙晚餐。TJ大约在她开始煮意大利面时跑了过来,但他坚持说自己不饿,也没法儿待太久。埃莱娜早已习惯他的这些老话,径自把晚餐的分量加倍,然后TJ被我们说服接受他的那份晚餐,而且一扫而空,还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 “问题就在于,”他告诉埃莱娜,“你的厨艺太好了。现在一到吃饭时间我就想来。一不留神,就被养得胖嘟嘟的。” TJ自有生存之道。他是个在街上混的小孩,瘦小灵活,第一眼看到他,你会觉得他和其他在时代广场附近混的黑人小鬼没什么两样,摆纸牌赌博的摊子,骗点小钱,设法维生或勉强糊口。他的生活当然不仅是如此,但我知道他们很多人不能光看外表。我了解他,但对于其他人,我所能见到的也只是外表。 至于TJ的外表,就像变色龙,会随着环境而改变。我曾亲耳听到他从聒噪的街头黑话腔调毫不费力的改变成常春藤盟校式的文雅口音。他的发型也一样,我认识他以来的这几年变来变去,从老式的黑人爆炸头不断变短,变了好几次。一年多前他开始在埃莱娜的店里帮忙,因而认定温和体面一点的发型会比较适当。从此他的头发一直剪得前所未有的短,不过服装风格从他工作时穿的大学预科生行头到杜斯常见的小混混打扮都有。今天晚上他穿了一条卡其布裤和一件领尖有扣子固定的男式衬衫。上回我见到他是在一两天前,当时他穿的是一件松垮垮的迷彩长裤和装饰有金属亮片的夹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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