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里的黑豹》故事发生在1947年夏天英国托管巴勒斯坦的最后阶段,以色列建国前夕。12岁的普罗菲是个敏感的男孩,总希望驻扎在以色列的英国军队能早点撤离,常和小伙伴们想办法把英军吓走。一天,普罗菲因为违反宵禁而被英国士兵邓洛普抓到,他没有处罚这个男孩,只是将他护送回家。军士和小男孩之间就此建立了友谊。邓洛普军士教普罗菲学习英文,并念他最爱的圣经诗篇给他听,而普罗菲则教邓洛普一些希伯来文。但是英军和地下犹太反抗军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让两人的友谊有了越来越多的变数。普罗菲更因此被小伙伴们冠以“叛徒”的罪名。这段友谊究竟会如何改变普罗菲的一生? 作者简介: 阿摩司·奥兹是以色列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当今希伯来语作家中诺贝尔文学奖呼声最高的一位,所著小说和评论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和共鸣,多次获大奖。他的作品也令陈众议、池莉、徐坤、陆建德、邱华栋等作家和学者痴迷,莫言、阎连科、毕飞宇更是尊其为文学导师。国家需要能代表其良心发出呼声的作家。这样的作家世所罕见,所幸以色列有奥兹。——《华盛顿邮报》 《地下室里的黑豹》深刻而富于创造性,它就像一首诗,传达了作家对于人类生活的宽容态度。它不似奥兹的其他小说,如强劲的湍流,源源不断,却像一场大雨,时断时续,冰冷刺骨。——《纽约时报书评》第1章 在我一生中,有许多次被人叫做叛徒。第一次是在我十二岁零三个月那年,住在耶路撒冷城边的时候。那是在暑假,还有不到一年英国人就会离开这片土地,以色列国就会在战争中诞生。 一天早晨,这些黑体字赫然出现在我们家的墙上,就在厨房的窗下:“普罗菲是卑鄙的叛徒。”“卑鄙”一词提出了一个令我如今坐下来写这个故事时仍觉得意犹未尽的问题:叛徒能否不卑鄙?如果不能,为什么奇塔·莱兹尼克(我认得他的笔迹)会劳神地加上“卑鄙”二字?如果能,在什么情况下叛变不是卑鄙的? 我长这么高的时候就有了“普罗菲”的绰号。普罗菲是教授的缩写,他们这么叫我是因为我沉迷于观察词语。(我仍然热爱词语:将其采集、排列、打乱顺序、倒置、组合到一起。就像爱钱的人倒腾钱币和钞票,爱纸牌的人摆弄纸牌。) 那天早晨六点半,爸爸出去拿报纸时看到了厨房窗下的字迹。吃早饭时,爸爸把莓子酱涂在一片黑面包上,冷不丁地把刀子插进果酱罐,都快把刀把儿插进去了。他不紧不慢地说: “好极了。天大的惊喜。阁下有何功德,让我们如此荣幸?” 妈妈说: “一大早就别奚落他了。别的孩子奚落他,就够他受的了。” 爸爸和那时我们住区的多数男子一样,身穿卡其布服装。他的手势,还有声音,无疑表明他这个人一贯正确。他抄罐子底儿挖出一大块黏乎乎的莓子酱,往两片面包上各抹一半,说: “实际上,如今大家把‘叛徒’一词用得太滥了。但谁是叛徒呢?确实。一个没有廉耻的人。一个偷偷地、为了某种值得怀疑的好处、暗地里帮助敌人,做有损自己民族的事或伤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杀人犯还要卑鄙。请把你的鸡蛋吃光。我在报纸上看到,在亚洲,人们正因饥馑而死。” 妈妈把我的盘子拉到她跟前,吃光了我的鸡蛋和剩下的面包和果酱,不是因为饿,而是为了平安无事。她说: “一个会爱的人不是叛徒。” 妈妈说这些话,既非冲我,也非冲爸爸。根据她眼睛看去的方向判断,她正在冲粘在冰箱上方厨房墙上的蜗牛说话,没有特定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