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发生在西班牙的故事,充满了神秘、浪漫与激情。卢卡斯本来在巴塞罗那过着悠闲、散漫的生活:喝喝酒,接点翻译的活儿,和在天台养兔子的邻居聊聊天。门口台阶上的一张明信片,勾起了他的好奇心,而这张明信片随后引发的一连串怪谲诡异而又离奇曲折的事件,彻底改变了卢卡斯的生活。 作者简介: 理查德·格温(RichardGwyn)出生于威尔士,曾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的人类学专业,并立志成为一名诗人。在伦敦当过送奶工、锯木工,在一次工伤后,他迁至希腊的克里特岛,购买了一艘六米长的渔船,自称是“撒切尔主义”的逃亡者。九年之后,回到威尔士首府卡地夫,现在卡地夫大学任教。TheColourofaDogRunningAway完成于2005年,是他的第一部小说,并荣获英国《独立报》和英国最大的零售书商Waterstones的年度图书奖等。除此之外,他还另著有诗集、书评和回忆录等。 目录: 译者序 序言 第一部分 一张明信片 夜晚的女人 我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人 在巴塞罗尼塔区 一场奇怪的表演 如同侦探故事 穿绿色西服的男人 我们在屋顶活动 亲眼目睹的事故 睁着眼睛死去 第二部分 夏日热浪中的城市幽灵译者序序言 第一部分 一张明信片 夜晚的女人 我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人 在巴塞罗尼塔区 一场奇怪的表演 如同侦探故事 穿绿色西服的男人 我们在屋顶活动 亲眼目睹的事故 睁着眼睛死去第二部分 夏日热浪中的城市幽灵 双重逃离与雄鹰俯冲 庞特纽夫的完美一击 间谍 隐士 “过去”渐渐逼近第三部分 血统的艺术 吞火者 遇见天使 猎兔 死亡有多大作用 攀爬的艺术 致谢“格温写的小说内容朦胧、叙事扑朔迷离,故事从屋顶开始、跳跃至洞穴、最终讲到地牢,犹如错综复杂的西班牙历史,又似著名建筑师高迪富有美感、变幻莫测的设计。” 基思·多诺霍——《失窃的孩子》作者 “从第一页起就扣人心弦。那种明白晓畅、引起共鸣的散文带有催眠效果。娱乐故事常将读者领入各种令人惊讶的情绪——深思、滑稽、挑逗、悬疑,且往往神秘难解——因为它构思精巧,所以总使人不忍释卷。现今让我兴趣盎然的小说寥寥无几,能找到本一睹为快的书实是一大乐事。” 林赛·克拉克——惠特笔图书奖获得者 “构思精巧、故事新颖,极其有趣。这部小说既令人大饱眼福,又可品味脉脉深情。”“格温写的小说内容朦胧、叙事扑朔迷离,故事从屋顶开始、跳跃至洞穴、最终讲到地牢,犹如错综复杂的西班牙历史,又似著名建筑师高迪富有美感、变幻莫测的设计。” 基思·多诺霍——《失窃的孩子》作者 “从第一页起就扣人心弦。那种明白晓畅、引起共鸣的散文带有催眠效果。娱乐故事常将读者领入各种令人惊讶的情绪——深思、滑稽、挑逗、悬疑,且往往神秘难解——因为它构思精巧,所以总使人不忍释卷。现今让我兴趣盎然的小说寥寥无几,能找到本一睹为快的书实是一大乐事。” 林赛·克拉克——惠特笔图书奖获得者 “构思精巧、故事新颖,极其有趣。这部小说既令人大饱眼福,又可品味脉脉深情。” 《独立报》 “这本情节简单、叙述轻松的小说引人步步入胜,不意之间,你会随着作者唤起回忆的高超技法,沉迷于巴塞罗那哥特区的窄巷。他以驾轻就熟的魅力,引领你穿过层层迷雾、爱情和谎言。” 《书籍和收藏家》 情色生活志。 《泰晤士报》(英国) 年度最佳小说。 《书商》周刊 “唤起对无法预知的城市冒险生活的探索之心……格温的小说情节充满了活力。” 《华盛顿邮报》 “这既是一部如谜语般十分难解、探索爱情之谜的小说,又是一封写给生活里那些平凡英雄的情书。格温首次创作的作品语言机智、妙语连珠,称之为小说,倒也名实相符,正如撰写小说之事本身那样,小说是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描写故事情节的。” 《纽约客》序·言 夕阳已从西边的平原沉下。我绕过塔,站在一块岩石上,凝望太阳徐徐而落。空气中弥漫着从烟囱飘出的木柴燃烧散发的气味。回到屋里,我往壁炉里加了些橄榄木柴。那只狗蜷在我脚边的阴影里。 去年冬天我添置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这张不错的橡木桌。虽说有点奢侈,但物有所值。 这些小东西使这个房间的生活气息浓了许多。 光阴悄然流逝。春雨连绵,夏日炎炎。我的杏树也第一次结了果。十月时节迎来了阵阵秋雨。 秋风初起。 秋风,山里的秋风,如同旋转的梦魇,跟随着你的每一个动作,渗入每个角落,然后完全占据整个房间。最终你会觉察到这种对面前一切瞬间、虚幻的影响:似幽灵沉默不语、在门口满怀希望等待的那只狗,躺在路边榆树下的一只死绵羊。秋风吸干了你身上所有的东西,留给你的是疲惫和消沉。曾听闻有人因这山里的秋风而杀人,或在几年里渐渐变得精神失常。 这座塔建在小山顶上,垂直孤立,凸显于密林覆盖的群山中。其设计者遵循直线条的原则。站在远处,若光线合适,你能看到高山上锯齿状的山峰,它们夏天呈现出如同花岗岩般的灰色,从十一月至来年六月则白雪皑皑。这座塔有三层,由旋转石梯连着。最上一个台阶连着第三层和平台,即角塔状的房顶。我几乎没离开过底层,因为我需要的东西都在那里:明火,窗户,一个可以写作、可以做饭、可以睡觉的地方。 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这儿都很冷,但这不是问题,我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很暖和。有时我坐在椅子上,凭窗眺望远处的山谷和那条白色的小路,它蜿蜒穿过林木葱葱的斜坡。这座塔上层的墙壁有些狭缝。透过这些狭缝,也许守卫者曾向敌军放箭。但我怀疑是否有人想过要夺取这里。如今,这里没有什么可防卫的,事实上,也从未有过。据说,这座塔建于13世纪,唯一的目的就是用来监禁某个失势家族的最后一位继承人。他被关在第三层。所以第三层有两个房间:犯人一间,看守一间。 塔下,陆地蜿蜒在溪谷、峡谷和峭壁之间,通往一千多米之下的平原地带,渐不可辨。有一块平地向西延伸到最近的小镇,再向南至城市。自从那个只能与狱卒做伴的犯人被关押于此起,许多年来,他看到的景色几乎依然如旧。现在我是看守了,不过无人可守;如同边关的战士,无边可戍。 我的工作就是照看这地方。我还可以利用一小块地种菜。除了这座塔的主人,没人来过这儿。他声称自己是位男爵,住在城里。他极少来访,待的时间不长,漫步一会儿,或是爬上塔顶检查一下避雷针,然后给我些钱。 有时一个月甚至更久,我都见不到男爵,于是去一百公里外的城里,到他的办公室找他。我清晨就出发,因为去最近的小镇和火车站要赶早。坐火车大概需一个半小时。到了城里,我从他的秘书那里接过装在棕色信封里的钱,信封上只字未写。并非男爵不知道我的名字,而仅仅是我们之间形成的惯例,其他事情也一样。 白天,我和菲罗斯在附近的山毛榉林里散步几小时。菲罗斯是一只黄褐色的山地牧羊犬,是我在这儿的唯一伙伴。我们早起去采蘑菇,纯粹是为了在散步时好玩。秋雨过后,路面被水浸过,泥泞难行。晚上,我待在屋里,随便做些吃的:豆角、土豆和面包,然后,坐在炉边写我的小说。去年十月我决定用一年时间来写这本小说,也正好是一个四季的轮回。我尽量回忆故事发生时的原貌,而非我所期望的那样发生,更非说服自己它确实发生过。但我不能完全确信。故事只是一种在某个特定时刻展示自己的形式,它是可变的。因为我们的生活就是由这种无数特定时刻组成的,从一个懵懵懂懂的过去开始,中间是一系列事件,最后以同样模糊的某个时刻结束。但这些时刻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他们构成记忆的材料。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不断修改、代替,直至获得我们满意的版本为止。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故事。即使如此,这样的故事也并非真正是我们的,它只是代表曾经的我们,或我们自认为的我们,或更通俗地讲,是我们向往成为的人。 很感激我必须完成的小任务,这是我期望从事的日常工作,比如查看安放在塔后矮小的白色蜂箱里的气象仪。男爵没说为什么需要这种服务,我也从不过问。曾经想过问他,但又打消了念头。我猜测,这要么反映了他性格的一个方面,对事情的每一个细节都很注意,要么仅仅是为了使我作为看护员的工资听起来更恰当一些。 今天早上,在关上气象箱门的那一刻,我发现一只野兔在二十米外的草地上吃草。菲罗斯和那只野兔的目光同时接触到对方。人、狗和野兔在那一刻定格了。菲罗斯飞奔过去,奋力一跃,避开灌木的荆棘。野兔一溜烟跑了。那是一只雄兔,后腿用力蹬着草地,冬天厚厚的皮毛使它在野兔中显得体型巨大。它冲进秋天的矮树丛,短尾疯狂摆动。菲罗斯在后面追着,狗的背影渐渐消逝。 “消逝中的狗影(TheColourofadogrunningaway)”这条谚语在本地语中指的是某种不确定、不清晰的东西,外表模糊不清,或许让人想到无常的现实。用在这儿似乎挺合适,不管是对菲罗斯,还是对我正在写的这本小说。 我想写的这些事情发生在20世纪最后十年的某个夏天,现在看起来如同一部已经放完的电影里的一组镜头,只是那些萦绕的画面使人久久不能平静。犹如电影散场时,你站在电影院的门厅,看着其他人鱼贯而出,你被那些未曾经历过的电影中的悲喜人生触动了心弦。某种东西已经触及到你的宿命,可能是电影里的小插曲,或是一句对白,或更可能是某个角色激起的不可名状的向往。也许任何故事都这么开始:一种难以捉摸的怀旧,遥不可及却又亲切可知,偶尔在你眼前闪过,然后又无影无踪。 理查德·格温 于维拉弗兰之塔 第一部分 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和我们的前生去比较,又不能在我们的来世去完善。 ——米兰·昆德拉 一张明信片 五月的一个晚上,我步行回家时,目睹了一桩抢劫案,可我却没去阻止。我当时能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抢劫现场是在这个城市的哥特区,就在兰布拉斯大道旁边。华丽的路灯伫立在街道旁,令人想起曾经盛极一时的年代,狭窄的巷子通往迷宫般的住宅区,白天是鲜有人去的。当我路过其中的一个小巷口时,突然发现一个面色苍白的男青年站在那儿,贼眉鼠眼地扫视着过往的行人。我放慢了脚步。 我刚走出十步远,便听到一个女人用英语叫喊,声音颤抖。原来是那个男人猛扑过去抢那女人的背包。她头发淡黄,皮肤黝黑,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短裙。包带绞在女人的手臂上。那个强盗拼命拽,女人一个踉跄,倒在路上,包也从她的手上松开。那个强盗冲过马路,跑进小巷,胸口紧紧捂着战利品。 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我一动不动。 那个女人在路旁的排水沟边待了一会儿,粉红色的连衣裙掀起在臀部。她躺在那儿,半边身子在人行道,半边身子在马路上,看上去既悲伤又脆弱。她体形庞大,腿部红肿,笨拙地站起来,大声叫喊:“抓住那个王八蛋!” 她直直地盯着我。 幸好附近有位热心的市民,离这个巷口不远。他年纪尚轻,身穿蓝色的薄西装。他转身去追赶那个家伙,消失在茫茫夜色。没几分钟就返回来,摊开双手,这种拉丁人的姿势表示徒劳无功。他很同情地询问那个女的情况,不过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耸耸肩,走了。 那个女人愤怒地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似乎要哭了。我仍待在那儿没动。在小偷抢劫时驻足看热闹的那几个人也陆续离开了。我在想,那个女的包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 “你能抓着那个家伙的。王八蛋!”她吐出这几个字,仿佛吐出卡在喉咙里的一块骨头。 她明显是对我说的,但我不愿抬头面对她的责难。或许她说得对。如果我动身阻止那个强盗,我的位置实在是最好不过。我比那贼个头要高,他跑进巷子时,我应当可以捉住他。或者,也可以伸腿把他绊倒在地,然后跨在他身上,用靴子踩住他的脖子,对他冷嘲热讽,拳脚相加。我可以羞辱他一番,再痛打他一顿,然后在那位皮肤黝黑的游客的感激声和过往行人的赞美声中,英雄般地扬长而去。那个粉红女郎也可能会邀请我去她住的酒店吃饭,向我吐露其不幸婚姻的龌龊细节、不尽如人意的工作,并决定自谋出路,如今她在英国东南部的小生意蒸蒸日上,于是开始了所谓的“新大陆”之旅。当夜幕降临时,酒后乱性的念头也蠢蠢欲动,更糟的是,这会变成事实。我平静的生活从此会被打破。能够得到什么呢?几张美国运通公司的支票,一本护照,一张机票,一把旅馆房间的钥匙,一盒粉扑,一支口红。如果更乐观的话,还有一瓶防晒液。此外,那个瘾君子比她更需要钱。你只要看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 令自己欣慰的是,我盯着眼前这个女人,生不出一丝怜悯。我迈步继续前行,头也不回,径直向卡莱弗兰路走去,途经由一盆盆青枝绿叶装饰着的市政厅,虽已是时过境迁,但殖民时期的壮丽仍依稀可辨。我走在鹅卵石上,路过一个孤身的警察和一群乞丐,穿过维阿莱塔纳和川流不息的街道,径往卡莱弗兰路走去。 在圣·卡特里娜广场附近,我选了一家熟悉的酒吧,坐在吧台前,靠近浓缩咖啡机的地方,要了一杯啤酒和一杯白兰地。我将啤酒一饮而尽,细细品味着白兰地。有个皮条客正和其中一个街头妹在酒吧那头争吵。我进来不久他们就离开了。现在这地方安静了。弗兰路的经历还是让我不安,虽然几乎每天都会目睹这样的事。为什么这一次触动了我?因为那个女的盯着我,用英语说:“王八蛋!”她说了三次,最后一次毫无疑问是对我说的。而我连根手指都没有伸出去帮她。 我和酒吧服务员恩里克谈及这桩抢劫案。我对自己的无动于衷引以为荣,对受害者的惊恐表情夸大其词。恩里克笑了笑,但并不觉得有趣。相反,他告诉我一个月前在酒吧里发生的持刀行凶事件。这事我已经听过两次了,不想再听了。所以,喝光白兰地,我就走了。 我的公寓位于圣·卡特里娜广场。我住在最顶层,在八个陡斜的阶梯之上,房间不大,冬天通风良好。最合我意的就是房顶的天台。坐在天台上,我比周围的大多数屋顶还要高出少许。我可以坐观蒂维达沃的灯火和夜空下忽明忽暗的游乐场。俯身下视,可见到旧圣·卡特里娜市场肮脏的玻璃屋顶,这个市场像一座空荡荡的火车站,杂乱无序地向外延伸。但大部分时间我躺在小吊床上,听着楼下城区的嘈杂声,遥望天上的群星。 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走廊地上有张明信片,上面是胡安·米罗①的油画的复制品。翻开卡片的背面,绿色墨水字迹工整地写着日期和时间:5月20日—11:00。卡片上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信息,看不出是谁写的。从印刷的小字了解到,这幅复制品是加泰罗尼亚的DonaenlaNit,或称《夜色女子》。原画可以在米罗基金会找到。明天就是5月20日。 ①胡安·米罗(1893—1983),西班牙画家、雕塑家、陶艺家、版画家,超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位于蒙锥克山上的米罗基金会,开放于1975年,是收藏米罗作品最丰富的美术馆。 寄到我家的邮件从不出现在楼上,通常都是放在门前的信箱里等我去拿。是谁让他们进来塞进门下边呢?或许是楼里的某个住户。在快速排除可能的送信人后,我决定向邻居玛努打听,看他能否提供一些线索。玛努是安达卢西亚人,和妻子及十几岁的女儿住在三楼。他在大楼的房顶养了一些兔子,就在我厨房的后边。晚上,他常坐在兔子笼旁喝着科多巴酒。有时我会和他一起坐在楼顶天台上。我们的友谊就是在夜晚这种矜持寡言的习惯中逐渐形成的。我们俩都乐于彼此为伴。坐在楼顶上的绝佳位置,我们对邻里关系、天下大事都持简单看法。玛努觉得孤单时,就来敲我的门或厨房窗户——从这扇窗户可以看到我们共有的楼顶天台,那儿有兔子笼,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叫我出来喝上几杯。他的工作是在码头看管仓库。玛努打开门,嘴巴正嚼着东西。我们互相打了声招呼。 “哦,玛努,今晚有人找过我吗?” 他用脏兮兮的餐巾纸擦了擦嘴。 “他娘的,我哪知道!” “我出去了,有人把一张卡片塞进我的门下边。” “我没听见有人过来,等等。” 他大声地问他妻子和女儿,她们也都说没有见到。 玛努穿着一件白背心,大腹便便,一身酒气。 “进来进来,喝一杯,随便吃点。” “不了,谢谢。” “会如你所愿的,嘿,别担心。” “什么?” “或许他们还会回来的。” “谁回来?” “找你的人,你的访客。” “或许吧。” “你似乎心事重重。” “我不明白,不明白的事就使我思来想去。” 玛努明显也在想这个。 “你知道什么让我思来想去?我家的兔子。兔子应当交配的,可我家的那些兔子从来不交配。” 事实刚好相反。玛努的兔子乱交配,而且繁殖速度惊人。 “说不定你家的兔子思想境界高:考虑精神生活啦、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啦、地方选举啦,或者它们的性取向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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