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血色子午线


作者:麦卡锡,冯伟     整理日期:2014-08-25 23:33:10

19世纪50年代的得克萨斯与墨西哥边境,一个十四岁的得克萨斯男孩无意中误入了一个噩梦般的世界。在这里,印第安人被肆意杀戮,而对其头皮的贩卖生意欣欣向荣。
  大体说来,小说的情节是一个人的历程,盗用书中原话表达,就是没完没了的“他继续骑行”。主人公无名无姓,大字不识,全书在其不同年龄段分别称其为“孩子(thechild)”、“少年(thekid)”和“男人(theman)”。故事重心是主人公少年时的经历。他生来丧母,十四岁时离家游荡,常与人打架斗殴。后来被拉去加入美国的军事阻挠队伍,前往墨西哥,出师不久,便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而后因为偶然,他又加入受雇于奇瓦瓦州州长的头皮猎人队伍。该队伍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头目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而实际的灵魂人物是霍尔顿法官。在此二人的带领下,队伍与奇瓦瓦州州长达成协议,专门不加区分地屠杀各种印第安人(包括好战的阿帕契人和热爱和平的踢格人等)和墨西哥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最后协议终止,队伍在占领尤马渡口期间,遭到曾加害过的尤马人的报复,几乎全军覆没,成员或死或逃,少年逃脱后也离开队伍。小说的主要情节便是他们在荒漠、村庄、山间、城镇的各种暴行。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被其杀害,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
  作为麦卡锡的代表作之一,《血色子午线》是麦卡锡写作风格的转折之作,为其奠定了现代美国文坛的大师地位。
  作者简介:
  科马克·麦卡锡,当代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诺贝尔文学奖热门人选。代表作有《血色子午线》、《边境三部曲》、《老无所依》、《路》等。霍尔顿法官是一个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伊阿古有相似文学价值的凶徒和恶魔,在麦卡锡笔下暴力描绘已变成了令人惊叹的艺术技能,一种可与梅尔维尔和福克纳一较高低的艺术技能。在我看来,《血色子午线》应该是美国真正的末世预言小说。
  ——哈罗德·布卢姆
  麦卡锡先生明示我们去见证邪恶不是为了去理解邪恶,而是为了去证实其不可解释的现实存在,他精巧的语言将现实与超现实链接在一起,震动得我们无法再安然于现状。
  ——凯林·詹姆斯(《纽约时报》书评人)你们的想法令人生畏,你们的内心软弱无力。你们的行为充满怜悯而又残酷,让人感到荒诞不经,行事之时心浮气躁,仿佛难以抗拒。最终,你们愈发畏惧鲜血,鲜血与时间。
  切勿以为,黑暗之物的生命会沉没在苦痛之中,犹如迷失于悲伤。悲伤之感并不存在。因为悲伤是完全被吞没到死亡中的事物,而死亡和垂死正是黑暗之物的生命。
  去年率领远征队前往埃塞俄比亚北部阿尔法地区的克拉克,连同加州伯克利大学的同事蒂姆·D.怀特一起声称,通过对该地区发现的距今30万年的化石头骨进行重新考察,他们发现,割头皮的做法自古有之。
  《尤马太阳日报》,1982年6月13日
  田纳西州的童年——出走——新奥尔良——打架——中弹——去加尔维斯顿——纳科多奇斯——格林牧师——霍尔顿法官——打架——托德文——烧旅店——逃跑
  看这孩子。他苍白瘦削,身着单薄破烂的亚麻衬衫。他在往洗碗间的灶里添柴。屋外是翻耕过的深色田地,地上残雪斑驳,远处更暗的森林里还藏有几匹余狼。人们以为此处均是劈柴挑水[出自《圣经·约书亚记》9∶21。原句为“于是他们为全会众作了劈柴挑水的人,正如首领对他们所说的话”。]的穷人,但他的父亲其实是教师。他醉倒在地,吐着无名诗人的句子。男孩蹲在火旁,注视着他。
  你降生那夜,一八三三年。狮子座流星雨。众星纷坠,何其壮观!我仰望天空,寻找诸天黑色的洞口。北斗破漏。
  十四年前,母亲怀下此物,却因他丧命。父亲从不提她名字,孩子也不知道。他在世上尚有一姊,但却无望再见。他注视着,苍白而蓬头垢面。他不会读写,骨子里早已养成对盲目暴力的嗜好。所有故事都在那张面孔上,三岁看老。
  十四岁时他离开家。他再也不用见到黎明前黑夜中的冰冷厨房。还有柴禾、盆盆罐罐。他向西游荡,一直抵达孟菲斯,如平坦田园上的孤旅人。黑人在田间劳作,瘦削而佝偻,棉花蒴果中的手指如同蛛爪。园里阴影笼罩的痛苦。
  一些身影迎着下沉的夕阳,走在沉缓的黄昏中,穿过纸一样的地平线。一名孤单的黑人农夫独自赶着骡子拖着耙,沿着雨打过的洼地步入夜色。
  一年后他到了圣路易斯。坐上去新奥尔良的平底船。四十二天的水路。夜晚时分,汽艇顺着深黑的水面喧嚷迟行,灯火通明如漂流的城市。他们把浮船拆散,卖掉木材,然后他走到街上,听见陌生的口音。他住在酒馆后院上方的屋里,每到夜晚就像童话里的野兽一般溜出去,跟水手打架。他个头虽小,但腕粗掌大,肩膀结实。说来也怪,这孩子脸上虽有疤,但面容却似未改变,眼神出奇地天真。他们打架时动拳脚,也抡瓶子使刀子。不论种族,不论出身。有些人说话像猿猴在低吼。有些人来自遥远的异乡,居高临下地看他们在烂泥里流血,他感到自己维护了人类的力量。
  某天晚上,一名马耳他水手长用小手枪朝他后背开了一枪。他转身要与其拼命时,心脏正下方又中一枪。那人逃跑了,他倚着吧台,血透过衬衫向外涌出。其他人转过头去。过了一会儿,他瘫坐在地。
  他在楼上房间的小床上躺了两周,由酒馆老板娘照料。她给他送饭,端屎尿。她身强体壮,像男人一样瘦长结实。伤愈之后,他没钱给她,便趁夜离开,睡在河边,最后找到一艘可以载他的船。这船要去得克萨斯。
  直到此时这孩子才终于摆脱自己的过去。身世和宿命渐行渐远,无论世界如何转变,也不会有如此荒蛮之境,来检验创世之质料能否任人塑造,自己的心是否并非另一种泥土。乘客都是些胆怯冷漠的人。他们锁闭双眼,没人问彼此出行的目的。他睡在甲板上,和其他旅人一起。他注视着微暗的水岸起起伏伏。灰色的海鸟呆立而视。鹈鹕沿着水岸,滑翔在灰色的水波上空。
  他们从驳船登岸,移民带着奴隶,打量着低矮的海岸线、薄沙覆盖的海湾和薄雾中出没的矮松。
  他穿过港口的窄街。空气里飘着咸味和新锯木头的味道。夜晚,妓女似饥渴的灵魂在暗处喊他。一周后,他再度动身,兜里装着挣来的几块钱,夜里独自走在南边的沙路上,双手拳在廉价外套的棉袋里。横穿沼泽地的泥堤。成群的白鹭宛如藓沼中的白色蜡烛。风的刀口阴冷,在路边的树叶中大步跳跃,然后在夜间的田野上继续匆忙前行。他往北穿过一些小村落和农场,干一天活挣一天钱,包吃包住。他看见一个弑亲者被绞死在十字路口旁的村落里,这人的朋友们往前跑,拉着他的腿,他吊死在绞索上,裤裆尿湿了一大片。
  他或在锯木厂工作,或在白喉疫区工作。一位农场主用一头老骡子抵他工钱,一八四九年的春天,他骑着骡子穿过先前的弗雷多尼亚共和国,进入纳科多奇斯镇。
  自雨落那天起,格林牧师就每天向满屋的人布道,而这场雨已经下了两周多。少年猫着腰进入这个破烂的帆布帐篷时,只有墙边剩下可容一二人站立的地方,潮湿和久未洗澡的恶臭挥之不去,使得这些人不时地猛冲到倾盆大雨中呼吸新鲜空气,直到实在受不了大雨浇头才返回。他和其他躲雨的人沿着后墙站定。唯一能将他和人群区分开的,也许就是他没有武器。
  乡亲们,牧师说道,这里是地狱,地狱,人间地狱啊,就这儿,纳科多奇斯,他不能袖手旁观。我跟他说,我说:你要把上帝之子带到这儿来?然后他说:噢不,不,我不带。然后我说:难道你不知道,他说过我会永远与你同在,直到无路可走?
  这个嘛,他说,我又没叫谁去啥地方。然后我说:乡亲们,你不用请他。管你有没有请,你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我说:乡亲们,你甩不掉他。好。你还要拖着他,就是他,去那头的地狱么?
  你见过雨这样下个没完的地方没?
  少年之前一直注视着牧师。他扭头去看说话的男人。这人留着典型的马夫式的长八字须,头戴帽顶又圆又矮的宽檐帽。他眼睛有点斜视,认真地注视着少年,仿佛想知道他对这雨有什么看法。
  我刚到这儿,少年说。
  我可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雨。
  少年点点头。一个披着油布雨衣的高大男子进了帐篷,脱下帽子。他头如秃石,无须无眉也无睫毛。他身长近七尺,即使站在这个流动的上帝之舍里也还抽着雪茄,脱帽似乎只是为了甩掉上面的雨水,因为他又戴上了帽子。
  牧师的布道戛然停止,帐篷里杳然无声,所有人都注视着此人。他理了理帽子,挤到牧师所站的板条讲坛前,转过身来,对牧师的教众讲话。他面色平静,长着一张孩子的脸,甚是奇异。他举起双手,双手不大。
  女士们、先生们,我觉得有义务告诉诸位,这位主持此次奋兴布道会的人是个骗子。他没有任何认证机构承认或临时提供的神学证明。他完全不符合被他篡夺之职责的最基本要求,而只是背下了《圣经》中的几个段落,从而给他的欺骗性的布道增添一丝丝他鄙夷的虔诚色彩。事实上,这位站在你们面前假装主之牧师的先生除了大字不识,还在田纳西、肯塔基、密西西比和阿肯色州遭到了通缉。
  天哪,牧师叫喊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他激动地读起打开的《圣经》。
  在众多指控中,最近的一条牵扯了一名托管给他的十一岁女孩——注意,是十一岁——他震惊地发现在强暴她时,他自己竟然穿着上帝的制服。
  人群中哀叹四起。一位女士跪倒在地。
  是他,牧师呜咽地叫道,是他。魔鬼。就站在这儿。
  吊死这个恶棍,一个丑陋的暴徒从后面的走廊里喊道。
  不到三周以前,他因为与一头山羊性交,从阿肯色州的史密斯堡被驱逐了出来。是的,这位女士,我说的是:山羊。
  不毙了这狗日的,就瞎了我的眼,一个男人从帐篷远处站起来,从靴子里拔出一支手枪,瞄准,开火。
  年轻的马夫当即从衣服里取出一把刀,划开帐篷,跨入雨中。少年紧随其后。他们弓着腰,越过泥泞奔往旅店。帐篷内早已枪声四起,帆布墙四周被砍开了十几道口子,人们纷纷拥出,女人尖叫,众人跌跌撞撞,还有人被脚跺倒在泥里。少年和他的朋友到了旅店的走廊后,抹了抹眼睛上方的水,扭头回看。正当此时,帐篷倾斜起来、起皱,像受伤的巨大水母缓缓落在地上,满地拖着撕碎的帆布墙和毁坏的拉绳。
  他们进去时,秃头男人已在吧台。
  他前面亮锃锃的木头吧台上放着两顶帽子和两大把钱币。他举起酒杯,但并非向他们致意。他们倚着吧台,点了威士忌,少年放下酒钱,但酒保用大拇指把钱推了回去,点点头。
  法官请了,他说。
  他们把酒喝掉。马夫放下酒杯,瞅了瞅少年,或者说看似如此,他的眼神令人吃不准。少年顺着吧台望向站着的法官。吧台很高,并非人人都能把肘放在上面,但却只齐法官的腰,他站在那里,双手平放在木头吧台上,身子微倾,似乎又要发表一通演讲。此时门口走进一堆一堆的人,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骂骂咧咧。他们聚拢在法官四周。已有人调集民兵团,去缉拿牧师。
  法官,你咋会知道那个冒牌货的罪行的?
  罪行?法官问道。
  你啥时候去的史密斯堡?
  史密斯堡?
  你咋知道他犯的那些事儿的?
  你是说格林牧师?
  是的,先生。我估摸你来这旮旯前在史密斯堡吧。
  我这辈子都没去过史密斯堡。估计他也没去过。
  他们面面相觑。
  那你在哪儿见过他?
  我今天第一次见到此人。从来就没听说过他。
  他举起杯子,喝了一口。
  屋子里安静得出奇。这些人看上去就像泥塑。终于有人大笑起来。然后另一个。很快他们所有人都大笑起来。有人请法官喝了一杯。
  在他遇见托德文之前,已经连续下了十六天雨,而后仍然未停。他仍然站在同样的酒馆里,喝得身上只剩两块钱了。马夫已经离开,屋子差不多也空了。房门敞开,能看见旅店后面的空地里有雨水落下。他喝光杯里的酒,走了出去。一些木板横在泥里,他沿着门灯渐远渐暗的光带,向空地末端的木板厕所走去。另一人从厕所那边走回来,二人在狭窄的厚木板中央相遇。那人身子微晃。湿漉漉的帽檐耷在两肩,前面的帽檐用针往后别住。他用一只手拎着一个瓶子。给我闪开,他说。
  少年并不打算让路,也觉得没有必要跟他理论。他一脚踢向这人下巴。这人倒下,然后又爬了起来。他说:老子弄死你。
  他挥着瓶子过来,少年一躲,然后他又一挥,少年后退。少年朝他出击时,这人拿瓶子往他脑侧一挥,当即打碎。少年离开木板,掉进泥中,男人冲着跟上来,握着参差不齐的瓶颈,想刺少年的眼睛。少年用双手挡住,手上沾了一层滑溜溜的血。他一直试图伸手入靴取出刀子。
  干死你,男人说。他们在阴暗的空地中吃力地走来走去,鞋都甩掉了。少年已经拿到了刀子,他们面对面绕着圈,男人向他晃过来时,他割开了男人的衬衫。男人扔掉瓶颈,从颈后拔出一把巨大的博伊刀。他的帽子已经掉了,黏黑的头发绕着头部悬摆,疯子一样嘴里不停喊着杀,以示威胁。
  那小子要挨刀了,站在走道上的一名旁观者说。
  杀、杀,男人语无伦次地说,一边费力向前。
  但又有一人走进空地,像母牛一样发出沉稳的哼哧声。他扛着一根巨型的橡木棍。他先来到少年身边,挥动木棒,少年脸朝下一头栽在泥里。如果当时没人把他翻过来,他就没命了。
  醒来已天明,雨也停了,他向上看到一张男人的脸,长长的头发,浑身是泥。男人在跟他说什么。
  啥?少年问道。
  我说,咱俩是不是扯平了?
  扯平了?
  扯平了。如果你他妈还想挨揍,可以。
  他瞅了瞅天空。高空中,很小一个点,一只兀鹰。他又瞅了瞅男人。我脖子断了?他问。
  男人越过空地往外望,啐了一口,又瞅了瞅少年。你起不来了?
  不知道。我没试。
  我没打算弄断你脖子。
  嗯。
  我是打算宰了你。
  还没人做到。他用手撑着泥地,站了起来。那人坐在木板上,靴子放在一边。你没做错啥,他说。
  少年不自然地四处张望。我靴子呢?他问。
  男人乜斜着眼瞅着他。片片干泥从脸上往下掉。
  哪个狗日的要是拿了我靴子,非宰了他不可。
  那儿好像有一只。
  少年吃力地穿过泥地,拿回这只鞋。他在院子里四处走动,步履沉重,用脚感觉可能是鞋子的硬块。
  这是你的刀?他问。
  男人斜了他一眼。好像是,他说。
  少年将这刀扔过去,他弯腰捡起来,在裤腿上擦了擦巨大的刀刃。还以为你被谁偷走了,他对刀说。
  少年找到了另一只鞋,走过去坐在木板上。他的手上糊着大块的泥,他用一只手蹭了下膝盖,又把手放下。
  他们并排坐着,越过不毛的空地向外眺望。空地边缘是尖木桩围栏,围栏之外,一个男孩在井边取水,那边的院子里还有几只鸡。一人从酒吧的门口那边经木板走向户外厕所。经过坐着的他们时,他止步瞧了几眼,然后离开踩进泥里。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又踩进泥里,绕过他们,回到步道上。
  少年瞅了瞅这人。他的脑袋窄得出奇,头发抹着一层泥,造型怪异而原始。前额烙着字母H和T,下面接近双目之间的地方烙着F,这些字母刺眼地向外张开,仿佛烙铁在他脸上放了太久。他回头看少年时,少年发现,他没有耳朵。男人起身,将刀子入鞘,提起鞋子沿着木板就往前走,少年也起身跟着。去旅店的半途,男人止步,望向外面的泥地,然后坐在木板上,连泥带鞋一起穿上。然后他起身,吃力地穿过空地,捡起什么东西来。
  你过来瞧瞧,他说,瞧我这破帽子。
  你看不出来是啥,像啥死了的玩意儿。他拍了拍帽子,戴在头上,继续往前走,少年跟着。
  酒馆是一道狭长的走廊,两边是涂了亮漆的墙板。墙边靠着桌子,地板上放着痰盂。暂时无人光顾。他们进去时,酒保抬头瞅了一眼,正在扫地的黑鬼将扫帚靠墙立起,走了出去。
  希尼呢?身披泥衣的男人问。
  估计在睡觉。
  他们往里走。
  托德文,酒保叫道。
  男孩回头。
  酒保已从吧台后面走出,望着他们的背影。他们从门口走过去,穿过旅店的门厅,径直走上楼梯,在地板上留下各种形状的泥印。他们踏上楼梯后,桌后的店员探出身来喊他们。
  托德文。
  他止步,回头。
  他会一枪毙了你。
  希尼那小子?
  希尼那小子。
  他们继续往楼梯上走。
  楼梯顶部是一个长厅,长厅末端有一块窗玻璃。墙上有涂了漆的门,挨得很近,看上去像一个个小橱子。托德文继续前行,一直走到长厅底端。他听了听最后一扇门的动静,给少年使了个眼色。
  有没有火柴?
  少年掏了掏口袋,拿出一个脏兮兮、压扁了的木盒子。
  男人接过去。需要一点火种,他说。他弄碎盒子,把碎渣对着门堆起来。他擦了一根火柴,将碎渣点燃。他把这一小堆燃烧的木头推到门下面,继续加火柴。
  他在里面?少年问。
  等着瞧。
  一股黑烟盘旋而起,点燃的油漆冒出蓝色火焰。他们蹲在门厅,注视着火。微弱的火焰开始沿着板条向上蔓延,然后又猛地缩回去。他们二人看上去就像沼泽地里挖出的东西。
  快,敲门,托德文说。
  少年起身。托德文站起来等着。他们能听见火焰在屋里噼噼啪啪地响。少年敲门。
  你使点劲儿。那小子喝了点酒。
  他握紧拳头,狠狠地敲了五下。
  妈的,火,一个声音说。
  来了。
  他们等着。
  他妈的热死老子了,那声音骂道。然后门把转了转,门开了。
  他穿着内裤,手里捏着一块扭门把的毛巾。看见他们后,他又转身回屋,但托德文一把擒住他的脖子,将他骑压在地,抓住头发,用大拇指掏着他的一只眼球。那人逮着他的手腕就咬。
  踢他狗嘴,托德文叫道,快踢。
  少年绕过他们,走进房间,回身一脚踢到那人脸上。托德文拽着他的头发往后拉。
  踢他,他喊道。好,踢他,踢得好。
  他又踢了一脚。
  托德文将这个满脸是血的头转了过来,瞅了瞅,把它扔到地上,然后站起来,自己又踢了几脚。两个旁观者正站在门厅里。门整个烧着了,墙和天花板的一部分也着了火。他们走到门外,顺着走廊离开。店员一步两级地赶上来。
  托德文你个狗日的,他说。
  托德文站在他上面四级台阶的位置,他一脚踢中店员的喉咙。店员坐倒在楼梯上。少年经过他时,朝他脑侧一击,店员翻向一边,滑到楼梯底部。少年跨过他进入走廊,穿过前门走了出去。
  托德文沿着街跑,疯了似的在头上挥舞拳头,哈哈大笑。他看上去就像被赋予生命的巨大泥塑伏都教人偶,少年也差不多。在他们身后,火焰正舔舐着旅店的最上角,黑色烟云在得克萨斯温暖的清晨中升起。
  他之前骡子留在了镇边一个专门收容动物的墨西哥家庭,到那儿时他一脸慌乱,上气不接下气。女人开了门,瞅了他一眼。
  我的骡子,他喘息着说。
  ……





上一本:蜥蜴的眼睛 下一本:掌心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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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子午线的作者是麦卡锡,冯伟,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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