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埃克斯顿,一名在希腊从事风险分析的美国人,被一个狂热教团所吸引。他们在各处杀人,并在凶器上刻上遇害人的姓名首字母。 詹姆斯与他的朋友们被一条条线索带领,穿行于暗藏敌意的陌生国度,寻找那些用生命祭奠字母的凶手与信仰者。 《名字》是德里罗旅居希腊期间的创作,开启了他1980年代小说的辉煌篇章。他在旅行中亲身探寻希腊、中东、印度的文明遗迹,搜寻变幻的名字和语言,也将希腊的阳光与风景融入了这部关于语言与现实、古老文明与美国力量的小说之中。 作者简介: 美国当代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诺贝尔文学奖热门候选人,哈罗德·布鲁姆所推崇的“美国当代最重要的四位作家之一”。 以“代表美国文学最高水准”的创作,赢得了美国全国图书奖、美国笔会/索尔·贝娄文学终身成就奖、耶路撒冷奖等十多种重量级文学奖项。 创作经典:《名字》(1982)、《白噪音》(1985)、《天秤星座》(1988)、《地下世界》(1997)、《大都会》(2003)。 近年新作:《欧米伽点》(2010)、《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2011)。 目录: 名字与命名(译序)/李公昭 岛屿 1 2 3 4 5 山脉 6 7 8 9 10 沙漠 11名字与命名(译序)/李公昭 岛屿1 2 3 4 5 山脉6 7 8 9 10 沙漠11 12 13 草原14 附录 哈罗德·布鲁姆: 我所知的仍在写作的美国作家中,有四位配得我们的赞颂,他们写出了我们时代的风格,每个人都留下了载入史册的作品。他们是托马斯·品钦、菲利普·罗斯、科马克·麦卡锡,还有唐·德里罗。 乔纳森·弗兰岑: 德里罗以人难以想象的力度,深入解剖了我们的人性之谜,无人能及。 《纽约时报》: 德里罗用文字仔细地检验了每种意识的状态:从情色过剩到旅游,从世界其他国家对美国的看法到美国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看法,从神秘主义到狂热主义。 《村声文学副刊》: 德里罗同时以科学和诗歌、分析与洞见为网,筛滤了各种经验,行文如钢丝般严酷而充满感官色彩。 《纽约时报书评》:哈罗德·布鲁姆: 我所知的仍在写作的美国作家中,有四位配得我们的赞颂,他们写出了我们时代的风格,每个人都留下了载入史册的作品。他们是托马斯·品钦、菲利普·罗斯、科马克·麦卡锡,还有唐·德里罗。 乔纳森·弗兰岑: 德里罗以人难以想象的力度,深入解剖了我们的人性之谜,无人能及。 《纽约时报》: 德里罗用文字仔细地检验了每种意识的状态:从情色过剩到旅游,从世界其他国家对美国的看法到美国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看法,从神秘主义到狂热主义。 《村声文学副刊》: 德里罗同时以科学和诗歌、分析与洞见为网,筛滤了各种经验,行文如钢丝般严酷而充满感官色彩。 《纽约时报书评》: 《名字》是一部震撼而萦绕人心的小说,智慧而灵动。 黑暗中我们步行前往雅法门附近一家餐馆。他没有说黛尔为什么不一块儿来。天气雾蒙蒙的,有点儿冷。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这地方。弗斯达尼克走了进来。他身材矮小,皮肤黝黑,戴一顶浅顶软呢男帽。他脱掉帽子和外套,请我们抽烟,并告诉我们八宝鸽子是这儿的特色。他的言谈举止中有一种一本正经的味道,一种忽高忽低的感觉,在跟经过我们桌子的人打招呼时显得异常和蔼。我们喝着亚力酒,一边向他问问题。他会说好几种语言。他父亲小时候曾徒步穿越叙利亚大沙漠,这是一次强行军,土耳其人,1916年。他兄弟在贝鲁特做毛石生意。他自然而然地跟我们讲述起他的生活经历,好像是我们要求他这么做的。在当导游之前,他曾在伽利略海附近的发掘点为一个考古小组当翻译。几十年来都有人在此发掘。最后挖到了第二十层,接近四千年的沉降。挖出的碎片开出了一个长长的 目录: 单。“他们造的庙宇将来会面朝东。那时埃及人把东方叫作神州。Tanatjer.而西方则是死亡与日落的地方。你会把死者安葬在西岸。西方是座死人城。东方是黎明,太阳升起的地方。东岸,这儿将是你居住的地方。在东边建房,在西边建坟。中间则是河。” 他一本正经地享用着鸽子,叉子上沾满了米饭,每说一句话都要间隔一段时间,或是为了加强效果,或是由于嘴里塞满了食物,同时还要跟进来的人打招呼、寒暄。他既是导游,又是个讲故事的人。即便是关于自己的生活经历,他也会用一种崇敬的口吻进行叙述,就好像在讲解一片彩瓦的艺术特色。他鼻梁上长着个包,衣服从上到下都是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在发掘点,他第一次听说有这么个组织,一种显然叫不出名的邪教。提到它的是一位考古学家,一个叫作德克西埃尔的法国人。起先弗斯达尼克以为他指的是古代的某个邪教,只不过该教会成员曾在此居住过。这儿曾是一个邪教与教派的国度,到处是沙漠僧侣与高柱修士。每一群定居下来的人都会建造起一个又一个相互对立的小修道院。在那里,某人或某些人得以挣脱羁绊,努力进入某种更加纯粹的幻象。“无论哪里都会发现荒无人烟的地方,都会有人企图跟上帝靠得更近一些。他们会受穷,他们会只吃一点点东西,他们会远离女人。他们会去做基督教僧侣,他们会去做苏菲派信徒,像他们那样穿羊毛衬衣,一遍又一遍地背诵古兰经,跳舞转圈。幻象是真实的。上帝和活人有关系。穆罕默德也是如此,但还是有人离他而去。靠近上帝,心里永远铭记上帝。Dhikrallah.巴勒斯坦有苏菲派信徒,西奈有希腊僧侣。总有人会离去。”这个叫德克西埃尔的人自己也半饿着肚子,并有点儿恍恍惚惚,但到了晚上便主动坐到工棚里,在天花板上摇晃的灯泡下做分类工作。一个笔记本,一个欧石南根制成的烟斗。他从前往后地追溯时间的曲线,椅子周围的地面上排放着一圈圈碎片。过上一会儿他便会轻轻地朝弗斯达尼克坐的地方说几句话。弗斯达尼克的影子投射在十码开外的墙上,那儿没有碎片,只有一个不习惯聆听的男人。就德克西埃尔所知,这种邪教并不古老,到现在还存在。其成员只是为数不多的一些男人,他们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是在大马士革以北数英里处一个悬崖边上的村子。这是个基督徒定居点,有时那儿的人仍用阿拉姆语(或西阿拉姆和叙利亚语)说话,而这恰巧是基督用的语言。等一下,等一下,讲慢点,我们说。他吃饭的速度比我们快一倍,跟我们每个人都说了好几千个字。讲故事,这是他的工作,交待姓名与日期,理清他这座城市所发生的层层灾难,以及一条条的胡同和地下室,这里曾发生过十分深奥的事情。阿拉姆语还不算在弗斯达尼克会说的七种语言之内,但他曾在圣诞节的礼拜仪式上听到过。那种邪教的成员住在村子上方的两个洞穴里。他们行踪不定,很少为人所见,除了其中的一个。他有时来到下面的街道跟孩子们聊天。街上和学校用的是阿拉伯语。那人则尽量用阿拉姆语说话,逗孩子们开心。他们之所以住在村子上边是很有道理的。他们可以在那里监视下面的动静,等着什么人的出现或什么事的发生。“他们到处跟着你,就像个畸形的影子。”他说。他们离开后,在一个洞穴里发现了一具男尸,是个村民。他的胸脯被割成一道一道,并扎满了窟窿,血流了一地。那些邪教成员皮肤白皙,有些人还眼睛发蓝,人们原以为他们是德鲁斯教派的穆斯林,那是个居住在南部山区的穆斯林教派。这似乎是一桩不同宗教信仰引发的命案。可这儿什么事儿都没有,没有纠纷,没有挑衅。杀人凶器是一把制作粗糙的小刀,不过为什么要把受害者姓名的首字母刻在凶器的刀刃上?弗斯达尼克停了停,他那张悲哀的脸悬在烟雾中。“你希望让你的敌人受伤。消灭他的名字,自古如此。埃及人在他们制作的陶器上用尖利的芦苇刻着他们敌人的名字。然后把陶碗砸碎到地上,这对敌人是巨大的伤害,跟割断他的喉管一样。” 对我们来说这些都难以理解。弗斯达尼克所说的牵涉到地方、历史、礼仪、方言、眼睛和皮肤的颜色、举止与姿态、无数组识别特征等等。我们向前倾斜,努力去听、去理解。他又要了些亚力酒。我往杯子里倒了一点点水,望着亚力酒翻腾起来,一种沉淀的骚动。他的叙述回溯到发掘、阴暗的背景、伊斯兰教的低语、神秘的拉比教义与梦幻那无边的、经过修饰的雾霭。闪闪发光的偶像、预言家胡子上的缕缕毛发。这些他都深信不疑。慢点,我们对他说。讲慢点,好让我们有时间把事情弄弄清楚。沃德拉提的问题尖锐深刻,不由使他大吃一惊。显然他回答不出什么。这些事情他连想都没想过,他也无需去想。邪教只不过是当地的又一种神秘事物罢了。与他居住的地方,与他对黑暗的地方、对穿斗篷的杀手、对活死人的了解相比,这些人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地方。他还告诉我们另两起邪教制造的凶杀案,一起我们已经耳闻,即瓦地朗姆凶杀案,尽管与他听到的版本在个别地方不尽相同。他扫清了盘里最后一点点东西,那种彻底的劲头几乎将快感与兴致一扫而空。他对邻桌的一位阿拉伯人说了句什么,听起来像是“德国牧羊人”。一个伙计提着亚力克酒走来。“你可以用甜蜜的话语让他们把衣服脱光。”弗斯达尼克对我们说。“谁?”“阿拉伯人。跟他们在一起很安全,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他请我们抽烟。一个用围巾半遮着脸的男人走出卫生间,他穿一身黑,手里提根棍子。烟雾在屋顶聚集。“他们现在哪里?”“我没听说。”“你认为有一伙人还是两伙人?” “我听说有三起凶杀,我看见一对蓝眼睛。”“刀上有阿拉姆语刻的姓名首字母吗?” “这我不清楚。”“上面有阿拉姆语字母没有?”耸肩。“现在已经没人会写了。只有声音还在。这种语言是跟随犹太人的历史传下来的。用这种语言的是这种语言本身,现在已经跟其他语言混到了一块儿。不纯正的阿拉姆语。它的载体是宗教,现在也由于宗教的原因,由于阿拉伯伊斯兰教的原因逐渐消亡。让语言流传下来的是宗教。语言的河流则是上帝。”原来如此。“字母有男女之别。如果你了解字母的正确顺序,你就可以创造世界,创造一切。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隐藏顺序的原因。如果你知道怎样组合,那你就可以制造所有的生命与死亡。” 他点燃一支烟,盒里还剩下一支。“明天吃什么?”他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如果我们感兴趣的话,明天他会带我们去看叙利亚教堂墙上刻着的阿拉姆语铭文。他会带我们去伯利恒、耶利哥。埃尔阿克萨的柱子是十字军的柱子,他说。穆罕默德是从岩石圆顶寺逃奔天堂的。他离去后,我们又待了一会儿,喝酒聊天,等我们重回街道时已辨不清回旅馆的路了。“让我弄弄清楚,”我说,“有个人叫作德克西埃尔。” “他不重要。”“慢点。我们应该在弗斯达尼克离开的时候也离开。什么时候都得跟着导游。这些胡同里尽是些宗教狂人。”“那个考古学家,忘了他吧。”“得,我们和邪教在一起。可他们在哪儿?” “叙利亚的某个地方。”弗兰克说。“德鲁斯是个什么东西?”“这种语言还有些什么单词?”他问,“见鬼,我问起榔头的事儿没有?”“我觉得他说的是希伯来语。” “谁?”“基督。”“基督不重要。别再想他,也别再想他说了什么。我得集中精力解决最重要的问题。我问了受害者的健康状况没有?” “他死了,弗兰克。” “我是说在他们杀他之前。他们挑出来当牺牲品的是个白痴,还是个癌症病人?” “他身体不好。这是跟死亡关联的因素。说真的,我们这是在哪儿?得出去叫辆车。”“我觉得走走会让我们头脑清醒。” 他笑了起来。“我觉得自己还没醉,”我说,“都是烟雾给弄的,就这么回事儿,接着就出来了。那地方一屋子的烟。” 他觉得这很好笑,笑得走不动路,笑得弯下了腰。“他说了什么?”“谁?”我说。“我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那个弗斯达尼克。也许是烟雾的原因。那是个烟雾腾腾的地方。” 他边说边笑。他笑得靠到了墙上。“你给他钱了吗?” “太对了,我给了他钱。我们侃了侃价。那个小王八蛋。”“你给了他多少钱?”“别问了。告诉我他说了什么就可以了。” 他的双手交叉放在腹部,靠在墙上,笑弯了腰。这是一种断断续续的自发的笑,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笑得喘不过气儿来。这是标志着世界进程中一个停顿的笑声,这是我们二十年才听到一次的笑声。我走进一条小胡同吐了起来。整个夜间我老是突然醒来。餐馆的情景,弗斯达尼克独白的片断。他的脸重新回到我的记忆,一个镇定的形象,电影般地闪现,古铜色的,阴暗的。引人注目的鼻子、额头两侧的凹陷、畸形的手指从一盒蒙大拿中抽出一根烟,最后微微地一笑。在这黎明的投影下,他似乎是个聪明的、具有同情心的人物,比真实还要真实。第三或第四次醒来时我想起了刻在凶器上的姓名首字母。老掉牙的西部片。如果某一颗子弹上刻着你的名字,科迪,那你就只有听天由命了。朝地上吐口唾沫。蒙大拿的黎明。这就是我想从他话里分离出来的东西吗?这就是我一再从睡梦中惊起来让自己记住的东西吗?首字母。他说的话里只有这个还有点意思。我知道一些事。所有这些事情的边缘都有某种东西。如果我能够继续醒着,集中精力,如果我能够清楚地思考,如果我能够肯定我到底是醒着还是睡着,如果我能够啪的一下彻底清醒,或者沉沉地、安静地入睡,那么我也许就会开始明白了。我和黛尔?尼琳坐在加长的奔驰车后座上等着沃德拉。旅馆门口站着一匹骆驼,路易斯安那来的那些浸礼教教徒轮流在骆驼上爬上爬下地照相。“今天早晨弗兰克眼睛里露出一种疯狂。他时不时会有这种表情。眼睛里一点血色都没有。一副死样。” “昨晚你去了哪儿?”“看电视。”“你没跟导游在一起,可惜了,他可是个语言学家。” “我没兴趣。”“我们喝多了。”“喝多了没关系,”她说,“问题是老毛病。那种科学到现在还没察觉的毛病。他走火入魔了。”赶骆驼的人在给一位叫布兰达的女人摆姿势照相。“他昨天干吗冲你发火?”“他有这种伤感的想法。我有点儿犹太血统,我母亲那边的,所以他以为我来这儿会有一种到家的感觉。我从来不问家世,也从来不关心犹太人的废墟,真是个笨蛋。我基本是中西部人,整天搬来搬去。小时候全家住在一个活动房屋区。我老惹麻烦,有两三次从家里逃出去,在黑什伯里那会儿我真是有点儿不正常。那时太小,什么都不懂。弗兰克说要不是有犹太人的根底,我就会变成个地地道道的俄克拉荷马流浪汉。他这句话说得太傻。我会去做一个骑摩托的飞贼,也可以到歌舞厅当舞女。在他眼里,两个海岸之间的任何地方都是俄克拉荷马。又大,又脏,又荒凉。” “他在那儿拍电影。”“他是拍电影。我喜欢他拍的电影。你看,从某个角度看,他对真正美国的东西很着迷。那种漫无目的的漂流不定的东西。对他很有吸引力,似乎是主动找上门来的。汽车旅馆、活动房屋,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我要是没提到我有犹太血统,他就马上会把我给甩了。现在那可值钱了。那成了让你骄傲的资本。当个犹太人。” 我们越过河,经过架着枪的工事,坐在约旦地区的波纹屋顶下,等着原来那个司机出现。整个过程中弗兰克一句话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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