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诃德》描述了一个看来是荒诞不经的骑士,但它并不仅仅是一部讽刺骑士文学的小说。它很不同于其他文学作品。从创作手法看,它本身的两重性,或者其种种强烈的对比,也许能说明这一点。主人公是个无视社会现实、日夜梦想恢复骑士道的疯癫狂人;但就像书中介绍的那样,只要不涉及骑士道,他又是非常清醒明智的,而且往往能高瞻远瞩地褒贬时弊,道出了许多精微至理。 目录: 译序 上卷 致贝哈尔公爵 上卷前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译序 上卷 致贝哈尔公爵 上卷前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五章 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七章 第四十八章 第四十九章 第五十章 第五十一章 第五十二章 下卷 致莱穆斯伯爵 下卷前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五章 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七章 第四十八章 第四十九章 第五十章 第五十一章 第五十二章 第五十三章 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五章 第五十六章 第五十七章 第五十八章 第五十九章 第六十章 第六十一章 第六十二章 第六十三章 第六十四章 第六十五章 第六十六章 第六十七章 第六十八章 第六十九章 第七十章 第七十一章 第七十二章 第七十三章 第七十四章 塞万提斯生平简历 第一章 著名贵族唐吉诃德的品性与行为 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他那类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锅里牛肉比羊肉多,晚餐常吃凉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只野雏鸽,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入,其余的钱买了节日穿的黑呢外套、长毛绒袜子和平底鞋,而平时,他总是得意洋洋地穿着上好的棕色粗呢衣。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种地、能采购的小伙子,为他备马、修剪树枝。 我们的这位贵族年近五旬,体格健壮,肌肉干瘪,脸庞清瘦,每天起得很早,喜欢打猎。据说他还有一个别名,叫基哈达或克萨达(各种记载略有不同)。推论起来,应该叫吉哈纳。不过,这对我们的故事并不重要,只要我们谈起他来不失真实就行。 人家说这位贵族一年到头闲的时候居多,闲时常读骑士小说,而且读得爱不释手,津津有味,几乎忘记了习武和理财。他痴心不已,简直走火入魔,居然卖掉了许多田地去买骑士小说。他把所有能弄到的骑士小说都搬回家。不过,所有这些小说,他都觉得不如闻名遐迩的费利西亚诺·德席尔瓦写得好,此人的平铺直叙和繁冗陈述被他视为明珠,特别在读到那些殷勤话和挑逗信时更是如此。许多地方这样写道:“以你无理对我有理之道理,使我自觉理亏,因此我埋怨你漂亮也有道理。”还有:“高空以星星使你的神圣更加神圣,使你受之无愧地接受你受之无愧的伟大称号而受之无愧。” 这些话使得这位可怜的贵族惶惑不已。他夜不能寐,要理解这些即使亚里士多德再生也理解不了的句子,琢磨其意。他对唐贝利亚尼斯打伤了别人而自己也受伤略感不快,可以想像,即使高明的外科医生治好了病,也不免会在脸上和全身留下伤疤累累。然而,他很欣赏书的末尾说故事还没有完结,很多次,他甚至提笔续写。如果不是其他更重要的想法不断打扰他,他肯定会续写,而且会写完的。 他常常和当地的神甫(一位知识渊博的人,毕业于锡古恩萨)争论,谁是最优秀的骑士,是英格兰的帕尔梅林呢,还是高卢的阿马迪斯?可是同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却说,谁都比不上太阳神骑士。如果有人能够与之相比,那么,只能是高卢的阿马迪斯的兄弟加劳尔。他具有各方面的条件,不是矫揉造作的骑士,而且不像他兄弟那样爱哭,论勇敢也不比他兄弟差。 总之,他沉湎于书,每天晚上通宵达旦,白天也读得天昏地转。这样,睡得少,读得多,终于思维枯竭,神经失常,满脑袋都是书上虚构的那些东西,都是想入非非的魔术、打斗、战争、挑战、负伤、献殷勤、爱情、暴风雨、胡言乱语等。他确信他在书上读到的所有那些虚构杜撰都是真的。对他来说,世界上只有那些故事才是实事。他说熙德·鲁伊·迪亚斯是一位杰出的骑士,可是与火剑骑士无法相比。火剑骑士反手一击,就把两个巨大的恶魔劈成了两半。他最推崇卡皮奥的贝尔纳多。在龙塞斯瓦列斯,贝尔纳多借助赫拉克勒斯把地神之子安泰举起扼死的方法,杀死了会魔法的罗尔丹。他十分称赞巨人摩根达。其他巨人都傲慢无礼,惟有他文质彬彬。不过,他最赞赏的是蒙塔尔万的雷纳尔多斯,特别是看到故事中说,他走出城堡,逢物便偷,而且还到海外偷了全身金铸的穆罕默德像的时候,更是赞叹不止。为了狠狠地踢一顿叛徒加拉隆,他情愿献出他的女管家,甚至可以再赔上他的外甥女。 实际上,他理性已尽失。他产生了一个世界上所有疯子都不曾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倒认为既合适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声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他要做个游侠骑士,带着他的甲胄和马走遍世界,八方征险,实施他在小说里看到的游侠骑士所做的一切,赴汤蹈火,报尽天下仇,而后流芳千古。可怜的他已经在想像靠自己双臂的力量,起码得统治特拉彼松达帝国。想到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从中体验到了一种奇特的快感,于是他立即将愿望付诸行动。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的曾祖父留下的甲胄。甲胄长年不用,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已经生锈发霉。他把甲胄洗干净,尽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没有完整的头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顶盔。不过,他可以设法补救。他用纸壳做了半个头盔接在顶盔上,看起来像个完整的头盔。为了试试头盔是否结实,是否能够抵御刀击,他拔剑扎了两下。结果,刚在一个地方扎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毁坏了。看到这么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颇感不快。他又做了一个头盔。为了保证头盔不会再次被毁坏,他在里面装了几根铁棍。他对自己的头盔感到满意,不愿意再做试验,就当它是个完美的头盔。 然后,他去看马。虽然那马的蹄裂好比一个雷阿尔,毛病比戈内拉那匹皮包骨头的马毛病还多,他还是觉得,无论亚历山大的骏马布塞法洛还是熙德的骏马巴别卡,都不能与之相比。 他用了四天时间给马起名。因为(据他自言自语),像他这样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骑士的马没有个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话了。他要给马起个名字,让人知道,在他成为游侠之前它的声名,后来又怎么样。主人地位变,马名随之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得起个鼎鼎煊赫、如雷贯耳的名字,才能与他的新品第、新行当相匹配。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补充,又去掉。最后,凭记忆加想像,才选定叫罗西南多。他觉得这个名字高雅、响亮,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马,而今却在世界上首屈一指。 给马起了个称心如意的名字之后,他又想给自己起个名字。这又想了八天,最后才想起叫唐吉诃德。前面谈到,这个真实故事的作者认为他肯定叫基哈达,而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叫克萨达。不过,想到勇敢的阿马迪斯不满足于叫阿马迪斯,还要把王国和家乡的名字加上,为故里增光,叫高卢的阿马迪斯,这位优秀的骑士也想把老家的名字加在自己的名字上,就叫曼查的唐吉诃德。他觉得这样既可以表明自己的籍贯,还可以为故乡带来荣耀。 洗净了甲胄,把顶盔做成了头盔,又为马和自己起了名字,他想,就差一个恋人了。没有爱情的游侠骑士就好像一棵树无叶无果,一个躯体没有灵魂。他自语道:“假如我倒霉或走运,在什么地方碰到某个巨人,这对游侠骑士是常有的事,我就一下子把他打翻在地或拦腰斩断,或者最终把他战胜,降伏了他。我让他去见一个人难道不好吗?我让他进门跪倒在我漂亮的夫人面前,低声下气地说:‘夫人,我是巨人卡拉库利安布罗,是马林德拉尼亚岛的领主。绝代骑士曼查的唐吉诃德以非凡的技艺将我打败了,并且命令我到您这儿来,听候您的吩咐。’”哦,一想到这段话,我们的优秀骑士多得意呀,尤其是当他找到了他可以赋予恋人芳名的对象时,他更得意了。原来,据说他爱上了附近一位漂亮的农村姑娘。他一直爱着那位姑娘,虽然他明白,那位姑娘从不知道也从未意识到这件事。她叫阿尔东萨·洛伦索。他认为,把这位姑娘作为想像中的恋人是合适的。他要为她起个名字,既不次于自己的名字,又接近公主和贵夫人的名字。她出生在托博索,那就叫“托博索的杜尔西内亚”吧。他觉得这个名字同他给自己和其他东西起的名字一样悦耳、美妙、有意义。 P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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