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五月间,我坐火车从伦敦去卡玛森,打算徒步穿过南威尔士,然后再把我旅行的范围继续深入到英格兰。 我到卡玛森的时候已是黄昏。不过在我从车站去小城的路上还有充足的光线可以看到古城堡。我发现卡玛森是个一万居民左右的老式小城。她有着那些每每使一个地方美丽而有趣的睡眼朦胧的小街。 时间不多我就安排好了宿处,旅社是在一条大街上。由于天色已晚我在旅社同时吃了晚餐又喝了茶。我因不愿晚上这么早开始在酒店喝酒,就打听去公共图书馆的路。有人告诉我尽管居民数达一万至一万二干,但卡玛森没有公共图书馆,不过却有一个私人学会,它的会员可以交会费后借阅书报。使我惊讶的是没人对我干扰,虽然所有的人都认识我是个外来者,无权待在这里。我看出这一点是由于它的会员,大约有十五到二十名,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并朝我的方向鄙视。尽管如此,只要我觉得这么做是一种乐趣我还是坐着阅读了好长时间。 最后我离开学会,随即走进一家酒店,享受晚上的初饮,酒店里顾客为数不少,但只有一位吸引我的注意。这是一个约莫十七岁的青年,我判断,正陷入他生平头一回的沉醉。他似乎尽管身体东倒西歪却一点也不危险,整个酒店的一帮人显得都为他而乐。“我希望这会儿能见到我父亲,”这名青年喊道,同时摇晃着脑袋,向卖酒的柜台踢了一脚。我猜测店主曾拒绝再卖酒给他,因为他的两个朋友,一边一个,试着把他拉向门口。最后他们好不容易拉着他出门走到街上,我听到最后一句话是“噢,现在我希望能见到父亲。”无疑这个青年在他父亲管束下好长时间忍气吞声,现在认为他通过一杯啤酒而成为大人,急于想说出内心的话,宣布他未来的独立自由。“假如儿子这时遇到父亲,我但愿他的母亲在场保护他。”我想准受到大家的喜爱,尊重,欢迎;我考虑,为了他的缘故,像他会做的一样,用同样的态度接受善意的问候是我的义务。我不仅在身高,外形上非常像他,在走路的特殊姿态上也一致。我回到宿处之前已有四个人在远处用“晚上好,威尔”这样的话向我问好。头一个是我唯一没有回应的人,我不仅回应了另外三个人的问好————甚至挥手向他们致意。这种威尔士方式的招呼是如此欢畅友好,如此诚恳亲切,使我在痛饮了几杯啤酒后,那天晚上在上床睡觉前心想,“晚上好,威尔”————意味着我是卡玛森这个令人愉快的小城的偶像,我用这样自我恭维的想法进入好梦。我使自已相信我回到了故乡,并且受到人人的热爱和敬重。 P1-2 在英国二十世纪上半叶近代文学史上,威廉·亨利·戴维斯(1871~1940)无论如何是一个绕不过去的人物,他不仅是诗人而且是散文家。他在当时兰姆式小品独领风骚的时代,把流浪汉的题材从小说引进散文领域是一个开创性的贡献,他自学成才的经历和他早期的流浪生活经验,决定只有他能写这一内容的散文。他的散文名作《一个超级流浪汉的自传》(1908)因戏剧大师肖伯纳的推介一鸣惊人,成为英国散文史上的经典。 《自传》以作者的流浪生活为线索,刻画了他在那些年代结识的几十个人物的形象,向读者揭开了英国和美国最底层的流浪汉和乞丐社会鲜为人知的秘密,引起读书界的广泛注意,同时以清新自然的口语文体令人耳目一新,受到上至文人学者下至少年儿童的欢迎而成为畅销书,这不是偶然的。 《诗人漫游记》(1927)是戴维斯的又一风格类似的作品,不过是以旅行为线索来记述旅途上的见闻,在英国流浪汉与乞丐并没有严格的区别,重点不在游记的景物描写,依然以刻画人物为主。 他的旅程是从威尔士的西部开始,贯穿威尔士中部偏南地区,然后进入英格兰西南部的草原丘陵地带的威尔特郡和伯克郡。途中他虽然也经过某些景点,如亭台寺和萨维尔纳克森林,均一笔带过。 威尔士像苏格兰和爱尔兰一样是英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我国的读者对威尔士不像对前两个部分那么熟悉。威尔士在不列颠岛的西南部,面积较小,各方面都较英格兰落后,作者漫游的是西南部的工矿区,通过作者的介绍我们看到它也有自己的特色,民风淳朴,风光粗犷原始。 因为作者是徒步旅行,他接触社会生活面时比较广泛,深入下层人民,矿工、农民、小贩、水手、小店主、伞匠、江湖卖艺者、盲人、拾荒者、流浪汉、乞丐等。作者仅从一面之交,能抓住他们某一特点勾勒,表现出作者一贯善于刻画人物的文学才能。不仅如此,他笔下的人物性格多多少少有些与常人不同,甚至有些怪诞。他又抓住他们举止的喜剧性方面,常常引起读者会心的微笑。例如农民的女儿简,为了追求上层社会淑女的走路风姿,在晚上点起蜡烛,照着墙上的影子练习;以拉手风琴卖艺为生的琴师,技艺不高,却以夸张的肢体动作招徕听众,等等;他同样写乞丐,但每一个乞丐都不一样,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分别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印象。他们生活艰难,但并非整天愁眉苦脸,照样充满生气。作者的视角始终对准最底层的社会,这是大部分读者了解最少的人群,可为英国传统的散文文学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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