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爱尔兰人,好酒,更爱老板蒂姆的酒馆。 他眼睛锐利,耳朵灵敏,会记下“我今天过得很不赖,总算做到了慢慢地输!”诸如此类的话。酒保、杂工、赌马客、的士佬、流浪汉、警察、门房、女招待、开电梯的,还有房东老太太,是他永不枯竭的灵感源泉,在他的笔下一个个鲜活地走上纽约的街道。 他所写的故事中,都有一个潜在的感情音符,几乎听不到,然而就像心跳一样始终存在。他也写自己的儿子约翰尼,他的夫人说那有一些可以说是情书,几乎让人读着觉得尴尬,然而又感人。他就是麦克纳尔蒂。“在最佳状态下,”有人这样说,“当麦克纳尔蒂就挺好,可爱且有趣。” 本书精选自约翰·麦克纳尔蒂过世前出版的几部作品,特别收录他的夫人,也是作家费思?麦克纳尔蒂的纪念文章——《约翰其人》。 约翰·麦克纳尔蒂 (1895—1956) ,记者,编辑,短篇小说作家。其作品多讲述纽约的洒吧生活及其各色人等,被誉为天才的小人物素写大师。他很会讲故事,评论家说他“眼睛很锐利,耳朵很灵敏,在当代美国写作中罕有人匹。”1940年代,他为《纽约客》长期撰稿后,与那个时代的一流撰稿人互相辉映,如麦凯尔维、利伯灵、汉伯格、佩勒尔曼、吉布斯、契佛、瑟伯和E.B.怀特,他们全是作者的朋友,互相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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