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牧歌》是罗斯“美国三部曲”的第一部,1997年问世,次年获得普利策奖。 小说叙述了从大萧条到20世纪末一个体面的犹太企业家美国梦破灭的遭遇。塞莫尔·利沃夫是人人仰慕的棒球明星,循规蹈矩的他在毕业后拒绝球探挖掘,选择念完大学并承继家业,娶了新泽西小姐为妻,成为一个成功的手套工厂老板。他爱他新进入的美国新大陆,到了1968年,他所钟爱的年仅16岁的女儿梅丽,却在这动荡的反越战时代,成了激进的炸弹客,最终毁了利沃夫一家。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出生于美国新译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同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7年放弃学位学习,专事写作,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1959)一举成名(该书获1966年美国全国图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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