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花钗影录》(又译《寻欢作乐》)是毛姆*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堪与《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及《刀锋》比肩并列而毫无逊色,毛姆本人更坦承这是他本人*得意与*喜爱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首先是一部讽刺作品,一部“谤书”,它的嘲弄对象则是以书中的德律菲尔(影射哈代――虽然毛姆曾予以公开否认)和阿罗依?基尔(影射休?沃尔波尔)等为代表的当日英国文坛的种种窳风恶习,仿佛一部英国的《儒林外史》。《笔花钗影录》同时又是一曲赞歌,赞美的对象即德律菲尔的前妻、书中的女主角露西:这个风情万种的地母形象堪称毛姆笔下*迷人的女性角色,这个形象几十年来一直魂牵梦绕在作者的胸臆之中,久思将其写入自己的作品而苦于不得机会,直到《笔花钗影录》开笔,这个渴望已久的机会才终于水到渠成;毛姆本人也毫不隐讳地坦承这是他所创作的*动人的女性形象。 《笔花钗影录》是老一辈著名翻译家高健的代表译作,高健先生毕生致力于英语文学尤其是英语散文的研究和翻译,在英语小说中独喜爱和推崇毛姆的作品;高健先生是国内卓有成就的英美散文选家和翻译家,尤以翻译风格见长,其译作精致周到、隽美考究、纯净圆熟、自成一家,具有极高的欣赏价值。 作者简介: 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戏剧家、散文家,代表作有《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刀锋》等。他的作品,特别是小说,取材广泛、洞悉人性,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起伏,他被誉为“*会讲故事的作家”,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他是20世纪上半叶*受欢迎的作家之一。 目录: 正文 我发现,当一个人打电话来找你,得知你不在,便留言道,请你一回来后便立即给他挂个电话,因为事情紧要等等,这时可以断定,这事只是对他紧要,而非对你紧要。如果他是前来向你做点馈赠,或给你办好事的,一般人的耐性必不会如此之好。所以,当某日我返回寓所,匆匆喝了口水,吸了支烟,翻了翻报纸便赶着换上礼服去吃饭,这时听到了房东费罗小姐要我立即给阿罗依?基尔先生挂电话时,这当儿我的感觉是,这事大可不必理他。 “那是位作家吧?”她问我。 “嗯。” 她向那电话机友好地瞟了一眼。 “我替你叫好吗?” “不用,谢谢。” “如果他再打来,我该怎么说法?” “让他留话就是了。” “好的,先生。” 她抿了抿嘴。接着她抓起吸尘器来,用眼睛扫视了一下房间,见到一切都很整洁,便自去了。这位费罗小姐可是个小说看得不少的人。我敢说罗依的书她都看过。她对我那简慢态度的不满表明,她对罗依的书是佩服的。 当我再次返回住所时,我看到碗橱上放着她的一个条子,那笔迹清晰而奔放: “基尔先生又打来两次电话。他问你明天能否同他共进午餐?如果明天不行,哪天可以?” 我耸了耸眉头。我同罗依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见面了,而上次见面也仅仅有几分钟;但他的态度却*常友好,他的态度什么时候都是*常友好的。临分手时,他仿佛对我们彼此很少见面一事深表惋惜。 “伦敦这地方实在太糟糕了,”他道,“一个人简直找不出时间去望一下他的朋友。所以下个星期哪天我们一起去吃顿午饭如何?” “我愿意,”我回答道。 “我一回家就去查查我那簿子,然后给你打电话吧。” “好的。” 我与罗依相识至今已有二十年了,因而不可能不知道他的那个小本子平时就在他背心的左上口袋里装着,那里面记着他的各种约会;所以回去之后,他那方面便再没消息,也就毫不奇怪了,说到目前这次,我很难相信,他的这番急切相邀的背后便*无个人目的。临睡之前,我一边抽烟,一边仍在琢磨罗依要请我去吃饭的种种可能理由。这也或许是因为,他的某位仰慕者非要逼着他去把我介绍给她,或是因为,某位美国编辑,因在伦敦小住几日,于是恳请罗依为我和那编辑的见面做个引荐;不过这些可能性都不大,我的这位老友总不致连这点小事都应付不来吧。再说,这次他明明是要我自定时间,这说明他不希望会面时有其他的人在场。 比起罗依来,在下面两点上我们恐怕都会自叹弗如。当一位同行小说家红得发紫,受到众口交赞时,这时在向他申表仰慕之情这事上,谁也不会比罗依来得更加真诚;同样一旦这位作家由于怠惰、失败或因为成就为他人所掩而声名大坠,因而不免对他冷眼相加时,这时谁也不会比罗依干得更加漂亮。作家的一生当中总是有升有降,而我自己*常清楚,那时我在一般人的眼里并不受宠。显然我不愁找点借口,委婉回绝罗依的邀请,尽管他是个*有决心的人,因而一旦为了他个人的目的打定主意前来找你,那时除非你拉下脸来,当面让他滚蛋,你是喝不退他的。但我终因自己也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而应承下来,再说我对罗依也是不无相当好感的。 我曾怀着惊异心情注视他在文坛上是怎么升起来的。他的一生可说是任何有志于文学创作的青年的一副绝好榜样。以如此有限的才能而竞取得如此可观的地位,这在我的同辈当中我确实还再找不出第二个。这种情形,正像人们早餐时服用的一种叫贝克思牌的泻盐那样,一点点就会涨满一大调羹。这点他自己心里是很清楚的,但是凭借着这点东西,他后来居然著成书籍三十来种,这事在他看来也会无异是世上一桩奇迹。我不禁认为,他大概是从一则逸事中读出灵光来了,因为那里记载道,狄更斯在一次宴会的演说中说过,天才即在于能够无限吃苦。他很好地思考了这句话的意义。他肯定认真想过,如果这个便是一切的话,那他也一定能和别人一样成为一位天才;于是当后来某个妇女杂志的书评家在谈论他的一部书时竟激动得用出了天才这个字眼时(至于*近这么使用的人就更多得可爱了),那当儿,他的一番踌躇满志的心情或者唯有那经过多少小时辛苦方才*后解出了字谜的人才能比拟。谁如果多年来看到他是这么艰苦卓绝,也就无法不承认不论怎么说他还是可以算是一个天才。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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