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的角度讲,信托业引入中国已近百年,但是信托作为一种制度被引入我国却是在信托业历经了几度风雨、几番沉浮之后。200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生效,标志信托制度在中国的真正扎根。至今七载已过,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信托业基本走上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正途,这棵金融业的“常青之树”正在神州大地上健康、茁壮地成长。事实表明,中国的土壤是适合信托业和信托制度生存与发展的。而且,随着国内社会财富积累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和机构对信托产品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信托业的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广阔。信托具有信托财产独立、管理方式灵活、运用范围多样等特点,这使得信托制度必然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将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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