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指南》修改的目的是为了能及时把标准中新的管理理念及时地传递给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并指导各级代码机构能顺利地从2000版标准过渡到2008版标准,同时也是为了在总结建立和实施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经验的基础上更好地开展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修订后的指南在标准的应用上做了一些改动,案例仍采用了2000版格式,同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省市代码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而是提供了多家代码管理机构工作规范的汇编,各代码管理机构在编写自己的质量管理手册或工作规范时,要充分考虑编写指南所列的内容在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或工作规范的具体体现,与该指南一致的部分可直接引用,不适用的部分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尤其是市、县一级代码管理机构,这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编写或不编写质量管理手册,但是必须要有相应的工作规范,要在自己的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加以规范。该指南给出的质量记录其中有中心规范的表,但大多数是中心未规范的表,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那些未规范的部分进行调整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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