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由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全国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国家统计部门有关统计资料、各行业协会有关运行材料等,结合对2016年度国民经济各行业运行情况的客观分析,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编制。 为满足企业开展靠前靠前对标工作需要,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编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17)》除测算编制了22个评价指标的标准值外,还对每个行业以“补充资料”形式提供了存货周转率、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成本费用占营业总收入比重、经济增加值率、EBITDA率、资本积累率6个指标数据。同时还收录了18个行业20个指标的2016年靠前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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