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发表过的论文,有不少已成为拙著(包括合著或主编)《古代中国经济思想史》、《近代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国货币理论史》、《中国古近代金融史》、《中国金融通史》**卷、《中国近代市场经济思想》、《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等书的一部分,本论集所收多是对上述专著有所超越或专著中未曾涉及的论文。同专著的某一章节基本相同的论文一般不收,收录的大都有补充。 二、本人尚有一些已发表的属于建国前30年的人物经济思想的论文(多数为合写),本论集未予收录,备另出专书用。 三、本论集分为六个专题组。前五组所收论文均按内容排列次序,第六组以原发表的时间为序。各文的原发表时间均在题注中注明,题目有改动的也作说明。 四、本论集所收论文,在此次结集出版时,多数有所修改、补充或删节。第六组是讨论文章,故仍保持原状,只作技术性的改动。 五、为保持所论述问题的完整性,有时将一篇论文中的部分内容搬至另一篇中,或为了避免重复而在某些篇中删去一些内容。故就每篇而言,字数或结构都可能同原发表时有变化。 六、收入本论集的论文都重新查对了引文。所引文字除化繁体为简体及统一异体字外,都不予改动。对有些难懂的字义,或加括号作解释,或加注说明。错字加括号附以正字,也有直接改正的。 七、原无新式标点的古籍,引文按本人的理解予以标点。点校本所加的标点作为参考,不尽遵从。 八、冒号下的引文,如未引至原文句号处,则于引号外用句号表示引文结束。 九、引文注明所引文献,有些须有版别。该文献集中出现时,只在同一页首次出现处加注版别,后续者从略。所引文献的作者已在正文中指明的,注释中略。 十、各文发表时,注释体例随各书刊的要求而定,本论集统一为一种体例。 十一、有些论文曾在不同书刊发表,本论集只标明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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