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核心经营成果是品牌,对此肯定有人会提出疑义。比如,有人说,企业的核心经营成果难道不是利润吗?更有甚者将其上升到道德高度:不盈利的企业是不道德的。 这种论点曾经很难反驳,但互联网企业的出现让这种观点不攻自破,因为大多数互联网企业在上市后都还是亏损的,资本市场却给了它们很高的估值。比如亚马逊、Facebook、京东、美团,都是估值数百亿甚至数千亿美元的企业。 如果不是投资者集体犯傻,那投资者到底看到了什么?我认为投资者看到的就是这些企业的核心经营成果——品牌。品牌的意义就是它进入了消费者的心智,从而被消费者优先选择。 因为这些品牌所属品类在高速成长,所以企业必须优先把握成长的机会,不惜烧钱也要在顾客心智中成为,从而屏蔽竞争品牌。互联网品牌中的赢家通吃的现象很好明显。品牌未来大概率会获得丰厚的利润,互联网企业后来的规模化盈利不断证明了这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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