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产业结构为主,以绿色制度为辅大力发展省域范围内的绿色经济是我国生态省建设及发展的新型模式,和生态省建设的传统模式比较起来,新型模式有着明显的优势,更加符合我国不同省份的实际情况,新型模式也将更加有效地促进我国生态省建设的发展历程,提升我国生态省建设的整体质量。
自1999年海南省率先在国内开展生态省建设的实践以来,迄今为止我国已有超过半数的省份相继提出了生态省建设的口号,并且大多数省份也都已经制定了详尽的生态省建设纲要。我国生态省建设已经形成了一股时代的潮流,并且也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省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同时改善了省域范围内的环境质量。但是,就我国现阶段生态省建设的整体情况而言,依旧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之处,主要问题就是我国目前的生态省建设基本是以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特性为依据将全省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在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内采取不同类型的生态省建设形式。这种模式较好地兼顾了生态省建设的生态属性,实行起来难度也比较低,有利于生态省建设的迅速推广。但是,这种模式没有能够充分体现出生态省的经济内涵,不能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有效的经济动力,同时也容易导致行政管辖领域的冲突,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不利于生态省建设的长远发展。因此,在充分总结我国生态省建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必须重新构建我国生态省建设的新型模式,从生态省建设的经济内涵出发,以绿色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作为我国生态省建设的核心,充分构建省域范围内的绿色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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