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研究对象是全球化/信息化时代技术高度发展的金融制度。当代金融产品已经呈现出极为复杂的面相,所以不仅需要水平型的私法,更需要垂直型的公法,特别是行政法对金融关系进行法律调整。在学科创新上,本著对金融行政规制法这一新型法学分支学科,尝试从公法,特别是行政法角度,聚焦行政规制理论,对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问题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内容关涉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必要性以及可能性、行政规制主体的范围和类型、行政规制的对象、行政规制行为的发展及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行政规制的权利救济等论域。着重指出,应以完善我国金融信息披露法律体系为核心,重视规制理念和方式的选择,区分中外异同,科学构建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的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体系和路径,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和发展,进而在金融全球化与信息化时代强化其市场吸引力和国际地位。本著适合关注全球化与金融行政规制法/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国际经济行政法理论创新的学者参考;适合金融监管机构、金融企业、金融投资者/消费者保护组织等机构人士阅读。 本书共分为七章, 其主要内容包括: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理论概述 ;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主体和对象 ;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权利救济 ; 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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