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形式在现代社会中显著的发展及其社会影响,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长期以来,人们困惑于那些令人炫目的表现形式之中,不少理论家把它作为某一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普遍地把所谓“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对立,作为划分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基本标志之一。这样,商品经济形式发展的丰富多采的历史性质被抹杀了。仿佛一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变更,全赖于这一经济形式的发展。这种理论见解,不仅造成了人们对商品经济形式本身的莫大误解,而且在如何说明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转变问题上也遭遇了理论和历史的巨大挑战。 商品及其流通作为一种古老的经济形式,无非是不同的社会群体或个体进行劳动交换的一种交往形式而已。这种经济形式既不是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形式,也不为某种社会经济形态所独有。它不足以作为判定一个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要素,也不能把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标志简单地归结为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与否。要真正了解商品经济形式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具有的性质和作用,不仅必须掌握它的一般历史性质,承认这一经济形式历史存在的普遍性,而且必须对其生存基础等一些深层的本质内容进行历史和理论的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