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刑科婚姻类提要


作者:【清】佚名     整理日期:2017-08-06 13:30:25


  依照清代的司法审判程序,「户婚田土」属于州县衙门审理的范围,如何才能成为皇帝御览的「题本」?简单地说,普通婚姻案件是由州县官审理,若有拐骗、家庭失和如夫妻相殴致死、犯奸包括调戏致死、强奸致死、强奸幼童、鸡奸等案件,罪犯经过地方衙门至中央三法司审判后,官员向皇帝奏题案情经过及会审结果,最后由皇帝朱批处斩或缓刑等。





上一本:往事并非如烟.1 下一本:女人35岁前必读本

作家文集

下载说明
刑科婚姻类提要的作者是【清】佚名,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更多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