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描写了作者十岁时与家人一起去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度假的经历。度假之前,手巧的爸爸做了精心的准备,从旧货商店买来各种物件,把它们改装成家具。一家人带着家具,经过长途的旅行,一起来到了乡间别墅。在普罗旺斯,小马塞尔看到并观察了各种植物和动物,还假扮成印第安人,在亲近大自然的过程中获得了很多书本里得不到的知识。一天,爸爸和姨父要外出打猎,他便偷偷地跟随,一度还迷了路,最后终于找到了爸爸,还亲眼见到爸爸成功地猎获了著名的大王山鸫。这是爸爸的荣耀,也是小马塞尔的骄傲。作者在这些童年回忆里,表达了一个孩子对家庭的热爱和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作者简介: 马塞尔帕尼奥尔(1895—1974),法国小说家、剧作家,法兰西学院院士。他在电影上的成就,受到电影大师罗塞里尼等人的推崇。帕尼奥尔擅长描写法国南方的风土人情,尤其是普罗旺斯的诗情画意和对家庭的眷念之情。六十岁后发表的总题为“童年回忆录”的自传体小说,以幽默逗趣的笔调叙述小马塞尔的童年生活和少年时光,为他赢得文学上的巨大声誉。本本是该丛书的第一本,出版后好评如潮,成为法国教育部指定的学生必读书。法国青少年在书中认识的第一个人物不是别人,正是帕尼奥尔笔下漫游在普罗旺斯山区的小马塞尔。 法国《费加罗杂志》我以为螳螂与蚂蚁血战那一段最为精彩,其惊心动魄不亚于雨果笔下的滑铁卢战场,其精确不让《昆虫记》,其幽默令人解颐。……每一代法国家长都让孩子读这本书,原因之一也是为了让他们以有趣的方式获得许多博物知识。 资深翻译家、本书译者:施康强译 序/施康强人到了中年或晚年,都喜欢回忆童年。若是作家,就会写童年回忆录。马塞尔·帕尼奥尔以喜剧作家成名,后来也编导电影。他在六十岁前后追忆儿时,以“童年回忆录”为总题,一口气写了四本。《父亲的荣耀》是第一本,也是其中最受读者喜爱的一本。写童年生活,可以采用童年的视角,也可以采用或兼用成人的视角。如鲁迅于一九二六年,四十五岁时写的《朝花夕拾》,取的便是成年视角。帕尼奥尔这部书主要采用童年视角,充溢一种童趣,少年与童心未泯的成人读来自能感到兴味。人之初,其性本善还是恶,这个问题讨论到现在还难以定论。但是说到童年,总是与“天真”、“无邪”一类的词连用,因为儿童还不知道区分善恶,一切率性为之。撒谎大概算不上美德。不过,儿童起先出于某种考虑,无须成人教唆,亦会自发撒谎。马塞尔就承认自己小时经常撒谎。或许是他天性中的善在起作用,也可能是因为他当小学教师的父亲以身作则,从不说谎,所以他在编造谎言的同时总会感到不安。如果他后来学会撒谎不脸红,那是受了成人的影响。当他知道于勒姨夫曾经对他和萝丝姨妈说谎,“在那一天我发现大人跟我一样会撒谎,我觉得在他们中间我不再安全。不过,从另一方面,他这番披露使我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所有谎言都得到辩解,令我内心太平”。于勒姨夫将完成对他的说谎教育。为了瞒过小保尔,跟着父亲和姨夫去打猎,马塞尔决定对他撒谎,“因为那是为他好”。姨夫随即跟他说:“你刚才跟我说了句很重要的话,你要牢牢记住它:对孩子说谎是允许的,只要是为了他们好。”其实是,姨夫答应带马塞尔走也是说谎,也是为他好。就这样,孩子学会了说“善良的谎言”。如果说儿童撒谎是学会的,他们对动物的态度应该是出于天性。住在市立屠宰场对面的时候,小马塞尔喜欢爬到窗子前,兴致勃勃地观看杀牛宰猪,“佩服屠夫的力气和人对牲畜的胜利”。因此帕尼奥尔写道:“我相信人天生是残忍的:儿童和野蛮人每天证明这一点。”这里把“野蛮人”与儿童并列,因为前者尚未“开化”,处于人类的童年,没有文明社会的道德观念,如北美印第安人喜欢把战败的敌人的头皮连头发割下来,挥动着跳舞。至于“天生是残忍的”这一判断,已是用成人的道德观念审视童心了。如果说,对于屠宰大动物,马塞尔只是被动地观看与欣赏,对于处于生物进化序列低端的昆虫,他与弟弟就主动伤害或虐杀了。他们起先只是练习逮知了和蝴蝶、小蚱蜢的功夫。后来听从父亲的建议,他们放弃无益的游戏,开始观察昆虫的习性。那个年代,法布尔的《昆虫记》正是风行法国的读物。哥儿俩首先为观察蚂蚁而火烧蚁穴。然后他们逮了三只大个头的“修女螳螂”,为研究它们,决定在其中最大的两头之间挑起战争,发现这些动物缺了爪子,断了腿,甚至丢了半拉脑袋,照样能够存活。哥儿俩意犹未尽,于是安排第三头螳螂与蚂蚁决战。作者用一千多字记录、描写这场恶斗的全过程。本书以马塞尔在山中迷路和约瑟夫连发两枪,击中两只“大王山鹑”为高潮,但我以为螳螂与蚂蚁血战那一段最为精彩,其惊心动魄不亚于雨果笔下的滑铁卢战场,其精确不让《昆虫记》,其幽默令人解颐。结果是螳螂惨死,蚂蚁们得胜还朝(巢),像厨子处理龙虾一样锯断它的脖子,把它的上半身切割成均匀的薄片,剥掉它腿上的皮,优雅地拆卸它那对吓人的夹钳,然后“拖到地底下,在某间仓库深处按照新的次序放置”。这个实例证明的与其说是儿童的残忍,不如说是科学的残忍。西谚:“真理是残酷的。”科学求真,因此也是残酷的。在崇尚科学的法国,在一位可敬的以传播知识为使命的教师父亲的引导下,小马塞尔无非做了一次科学实验,对他的成长不会有负面影响。每一代法国家长都让孩子读这本书,原因之一也是为了让他们以有趣的方式获得许多博物知识。换一个国度,在另一种文化环境里,儿童对小动物,对昆虫会持另一种态度。如果法国儿童通过残酷的科学途径认识虫类,在我们中国,采用的或者曾经采用的,该是友好的诗意途径。我们熟悉收入《朝花夕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那段名文:“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同样的蝉鸣声,马塞尔听来像是“挑衅”,少年周树人听到的是“长吟”,他更无意逮住它们,把草棍塞进它们的“屁眼”。至于蚂蚁:“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蜡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他不会想到去火烧蚁穴。周作人晚年写作的《儿童杂事诗》,对鲁迅笔下的百草园颇多回应。其中的甲之二二《蟋蟀》云:“啼彻檐头纺织娘,凉风乍起夜初长。关心蛐蛐阶前叫,明日携笼灌破墙。”丙之十二《虫鸟一》云:“蝴蝶黄蜂飞满园,南瓜如豆菜花繁。秋虫未见园林寂,深草丛中捉绿官。”附注:“绿官状如叫蝈蝈而稍小,色碧绿可爱,未尝闻其鸣声,儿童以为是络纬之儿,盖非其实也。”丙之十三《虫鸟二》云:“辣茄蓬里听油蛉,小罩扪来掌上擎。瞥见长须红项颈,居然名贵过金铃。”附注:“油蛉状如金铃子而差狭长,色紫黑,鸣声瞿瞿,低细耐听,以须长颈赤者为良,云寿命更长,畜之者以明角为笼,丝线结络,寒天悬着衣襟内,可以过冬,但入春以后便难持久,或有养至清明时节,在上坟船中闻其鸣声者,则绝无而仅有矣。”逮这些昆虫,是为了把它们养起来,也算是和谐相处吧。然而,周氏兄弟并不以与昆虫和谐相处为满足,他们都有了解其生理构造和生活习性的兴趣。鲁迅推崇《昆虫记》,誉之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想是由于文体的限制,他对百草园里的小生物没有做考证功夫,也没有涉及解剖学的细节。周作人向中国读者介绍《昆虫记》比鲁迅还早。他说:“法布尔的书中所讲的是昆虫的生活,但我们读了却觉得比看那些无聊的小说戏剧更有趣味,更有意义。”(《自己的园地·法布尔〈昆虫记〉》)在上文我们引用的《儿童杂事诗》里,他不止于诗,还在注文里引入一些科学观察。“无聊的小说戏剧”今天不比周作人当年少,还多了当时没有的更加无聊的电视节目。倒是读点作家写动物的文字,有时确实感到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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