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哈罗德·拉莫雷兹》的作者点着了一根干草香烟,舒舒服服地坐稳,背靠着箱壁,右肩微倾,正好到煤油灯下方,抬起膝盖托着记事本,随手翻到了空白页.不紧不慢,认认真真地写下几个字: 第六章 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心不在焉地削着铅笔,仿佛陷入了沉思,双眼凝视着脑海中尚未酝酿成熟的画面。之后,他抬起一只脚,用鞋帮一边蹭着公爵的背一边苦思冥想。虽然创作的灵感还没有完全从彭罗德的脑中进发出来,但他还是动笔写了。最初他写得很慢,随后速度不断加快;他越写越快,越写越有劲头,越写越兴奋,直到真正的火花终于进发出来。没有这种火花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之灯都不会点燃。 威尔逊先生伸手去掏枪,可是我们的主人公却将枪口瞄准了他,说道:“呦,朋友,在我这里你是不会得逞的。” “哼,你怎么就能这么肯定?”对方轻蔑地说道,狠狠地咬着嘴唇,血都流了出来,“你只不过是个不入流的路匪,我才不会被你这种人吓倒呢。”听到这话拉莫雷兹大笑起来,他的自动手枪一直对准着威尔逊先生。 很快两人开始了生死搏斗,可是又很快威尔逊先生就把拉莫雷兹他捆绑起来,堵住他的嘴,走开了,将我们的主人公扔在那儿。监牢内的光线很暗,拉莫雷兹在地板上拼命地扭动想挣脱束缚。老鼠从洞里蹿出来在他身上乱咬。这鬼地方到处都是虫子,爬满了他全身。不过没多久他就用舌尖成功地将塞在嘴里的布团推了出来,并挣脱了绳索。 不一会儿威尔逊先生带着他的一群密探回来了,嘲笑他倒霉的情形。“噢,看看拉莫雷兹。”他们嘲弄着他的痛苦,讥讽着他这副倒霉的样子。拉莫雷兹为了不让他们发现异样,已经将绳索绑回原样,不过他随时都可以挣脱。“瞧瞧他现在这副模样,”他们冷嘲热讽道,“听他说话的口气还以为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好好瞧瞧这个家伙,自以为可以干大事的家伙。噢,我可不想像他这样倒霉。” 听到此,哈罗德立刻气得跳了起来,两眼直冒怒火,扔掉绳索————绳索在他手上轻得就像空气一样。“哈哈,”他冷笑道,“我看你们下次最好少哕嗦。”很快,又一场恶战开始了。他从威尔逊先生手里夺回他的自动手枪,射中了两个探子的心脏。砰砰,连着两声枪响,又有两个探子去见上帝了。现在只剩下最后两个探子。他用匕首刺向其中一个,又一个歹徒去和上帝约会了。天已经黑了.监牢里暗了下来,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幅恐怖的景象,到处都是血,老鼠在啮啃着尸体。 不久我们的主人公设法退回到墙边,他现在在为自己的性命奋战。他射中了威尔逊先生的腹部。“噢,”威尔逊先生说,“你————” (破折号是彭罗德加进去的)由于疼痛,威尔逊先生跌跌撞撞地往后退,恶狠狠地咒骂着:“为什么你————你,”他冷笑道,“我早晚会逮着你————你这个哈罗德·拉莫雷兹。” 最后一个歹徒举着一把斧头朝着我们的主人公的头部砍来,但是没砍中,斧头砍进了墙里。我们主人公的子弹已经用完,他该怎么办————那个歹徒很快就能拔出斧头。于是我们的主人公跳上前去,用牙咬住了他,差一点就把他身上的肉咬下一块。被他这么一咬,这最后一个歹徒也大骂起来,“噢,”他轻蔑地说,“你这个哈罗德·拉莫雷兹,你为什么要咬我?”“是啊,”威尔逊先生也轻蔑地说道,“他还打中了我的肚子。” 于是他们两人一起骂他,诅咒他。“你为什么————”他们轻蔑地说,“你将我们打伤,你想干什么?你这个没头没脑的哈罗德.拉莫雷兹,你以为自己了不起,其实你比别入好不了哪儿去,你就是一个————” “很快我们的主人公再也听不下去了。“如果你们现在能学着做个绅士,”他说,“我就不会再对你们怎么样。你们那些卑鄙恶毒的话对我说没用,相反只会让你们早点去见上帝。哦,我想你们这一天也受得差不多了,也应该学到点教训:今后可不要再来向哈罗德·拉莫雷兹挑衅。”他讥笑着,从容地点了根烟,从威尔逊先生的口袋里掏出监牢的钥匙,打开门走了出去。 很快威尔逊先生和那个受伤的探子就包扎好了伤口,从地上爬了起来“我一定要那个兔崽子的命,”他们轻蔑地说道,“为了那个,我们不得不改变————他,他下次休桐从我们手上逃掉,这个卑鄙的————”P9-13 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它讲述了20世纪初生活在印第安那波利斯城的一个男孩的经历,生动有趣、内涵丰富、发人深省,是有史以来最趣味无穷的一部作品。————J.雷诺德 如果你喜欢汤姆·索亚或者哈克贝利·芬.你也会喜欢彭罗德。这是一部让人爱不释手、开怀大笑的作品,一部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约翰·里蒙 记得我在13岁之前读过这部小说,当时对它就喜欢不已。我必须承认,如今重读这本书,依然会不自觉地咯咯发笑,对它依然是喜欢不已。————菲利普·阿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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