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场男孩 新耕的土地散发出一阵阵迷人的香气,飘荡在这小小的旷野上。小丘上,山茱萸和紫荆花在阳光下显得晶莹剔透;森林里的树木屹立在成片的雪割草与春美草之中。一只雄鹰威风凛凛地盘旋在高高的天空中;矮灌木丛中,红雀与蓝鸦在其间飞来飞去。1813年春天,肯塔基州的树林生机盎然。 一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沿着一道新翻的犁沟缓步前行。 这个男人叫托马斯·林肯,中等身材、体格结实、头发蓬乱,穿着一件破旧的土布衬衫,鹿皮的马裤塞在已磨损不堪的靴子里,有力的双手沾满了古铜色的泥渍。他的左肩上扛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每走几步他就从袋子里拿出一些玉米粒播撒在犁沟里。 这个男人的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他有着一头和他父亲一样的浓密黑发,全身上下就只穿了一件长长的棉毛衬衫。每当他迈开步子的时候,他的衬衫下摆都会拍打在他那骨瘦如柴的大腿上。 “注意你的节奏,亚伯。”男人提醒道,“南瓜是个好东西,可是我不希望南瓜藤太密而侵占玉米的空间。看着我,每种一粒种子后,数一遍‘一、二、三’,然后再种第二粒。” “一、二、三————我种好一粒了,爸爸!”这个小男孩自豪地说道,“我不会种得太密的!” “一定不能太密。”男人一边向前挪动,一边再次回头提醒道。 当走到这道犁沟的尽头时,这个男人转过身来,心情愉快地说道:“没有比今天更适合播种的日子了!”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中那只翱翔的老鹰,接着说:“今年春天这片树林里到处都是野兔。亚伯,种完这块地,咱们就去打猎吧。” “现在就去行吗?”亚伯急切地问道。他的父亲已经在田里干了好几天的农活了,他们每顿饭都吃不到新鲜的肉类,伙食十分单调。 “不,现在还不行。”托马斯明确地告诉儿子,“别那么失望,亚伯,你也很喜欢吃玉米饼,不是吗?” “当然喜欢啦!”亚伯大声叫道,似乎对这个问题很是吃惊。他空空荡荡的衬衫下那个空空荡荡的胃已经咕咕叫了一个小时了,可是现在他们连一半的田都还没种完。 “一个4岁的孩子得知道,”托马斯说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所以,现在咱们得接着干!”于是他们又开始种地了。 托马斯·林肯说得十分坚决,他必须逼着自己和亚伯继续干农活————尽管他更喜欢做些木工。说起来,托马斯的童年过得十分悲惨,只要有人愿意雇用他,他就到处给别人干活。长大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来到了位于肯塔基州中部的伊丽莎白镇。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叫约瑟夫·汉克斯的木匠。约瑟夫很喜欢这个年轻人,手把手地教会了他做木匠活。1806年,托马斯·林肯娶了约瑟夫的侄女————南希·汉克斯为妻,这对年轻的夫妇便在伊丽莎白镇安了家。由于手艺出色,托马斯总是能接到很多活儿,他们的未来似乎一片光明。 然而很快,托马斯就发现,这种小镇生活,并不像他自己想象的那么喜欢。当他们的女儿————莎拉出生后,托马斯立刻就在小镇往南几英里的霍金磨坊附近买下了一座农场。于是,他们举家搬到了农场上,住在一个只有一间房子的小木屋里。在小木屋旁边,有一眼地下泉水从大石头底下汩汩地涌上来,因此这个地方被称为“深泉农场”。1809年2月12日,他们的儿子————亚伯拉罕在这里诞生了。 可惜,深泉农场并不如看起来的那么美好:这里的土地很贫瘠,地理位置也很偏远。所以,托马斯·林肯决定再次搬家。直到亚伯两岁的时候,托马斯才找到一个令他满意的地方————留名溪农场(位于纳什维尔市和路易维尔市之间的主干道附近)。在这里,有将近一半的肥沃土地可以用来耕种,剩下的一半则是树木繁茂的小山丘,能为他们提供充足的木柴用于烧火;在这块土地的边上还有一条小溪,能给他们提供干净的水源。这就是亚伯拉罕·林肯儿时的家,在往后的日子里,他经常怀念并提起这里。 林肯一家刚搬到留名溪农场的时候,只有一问小木屋,里面摆放着在肯塔基时用过的简单家具。夫妇二人在房间一个角落的泥地上插上一根大立柱,在立柱和墙之间搭上两块木板,再用手搓的粗麻绳将木板绑定在墙钉上,上面垫上晒干的玉米壳,这样就成了两人的床。而孩子们的床,则是一张放在地上的、用玉米壳做的床垫,白天的时候,床被塞到父母的大床底下。他们睡觉的时候会盖上狐狸皮和野牛皮,还有南希自己缝制的毛毯和被子。当初搬家的时候,他们没法把所有的家具一起带来,所以托马斯便利用每个傍晚或雨天不能下地干活的时间做一些新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木条钉成的椅子、几只凳子、一个放碗盘用的角柜以及壁炉上方一个用来放钟的搁架。等到两年之后的播种季节,这间小木屋看上去已经相当舒适了。托马斯还打算哪天再刨几块厚木板做地板,再做一个好点的门。这些拓荒者从来不急于求成。 P1-4克拉拉·贾德森(1879―1960),美国有名作家,著有70多部作品,曾荣获许多重要的文学奖项。她为儿童创作的三本人物传记,都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贾德森在创作人物传记前,会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了对亚伯拉罕·林肯有更深的了解,她曾考察过林肯儿时的故居、肯塔基农场、林肯父亲的农田和林肯曾经就读的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