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普拉切特 Terry Pratchett (1948—2015 ) BBC全英票选“英国百大好书榜”入选5本,与狄更斯并驾齐驱 他的作品已经被翻译成37种语言出版 “奇幻协会终身成就奖”“美国图书馆协会终身成就奖”得主 作品荣获“卡内基儿童文学奖”“星云奖”“轨迹奖” 因文学成就,英女王两次授予他大英帝国爵士称号 大师级奇幻作家,1948年出生于英国。普拉切特一生获奖无数,包括“卡内基儿童文学奖”“奇幻协会终身成就奖”“星云奖”等,并因文学成就两次获得大英帝国爵士称号。 普拉切特认为奇幻小说的重点不是魔法,而是以另一种角度看世界。他的作品不同于以托尔金为代表的“严肃奇幻”,常打破常规,从经典文学、民间故事或童话中汲取灵感,并进行荒诞、幽默且具有现实意义的再创作。他的代表作《碟形世界》被认为是这类幽默奇幻的代名词。《卫报》评价他的作品“不是在创造另一个世界,而是在重新想象我们的世界”,并盛赞其“发现了高于文学的事物”。 普拉切特作品已被译成37种语言出版。2003年BBC全民票选“英国百大好书榜”时,普拉切特的作品入选了5本,与狄更斯并驾齐驱。布克奖得主A.S.拜厄特甚至称其“提高了英国的国民阅读率” 第一章 离家 它无声无息地出没在山际,仿佛一片看不见的雾。没有附着的躯体,它缓缓地游移着,已经精疲力竭。眼下,它不能思考。自从最后一次思考以来,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因为用来思考的头脑已经死亡了。它们总是会死亡的。现在,它又一次变得无所依附,满怀着恐惧。 它爬过牧场的时候,一群羊紧张地咩咩叫唤着。它可以让自己寄生在一只毛茸茸的白羊身上。但是羊的头脑毫无用处,它们想到的只有草,尔后召唤着其他的羊儿一块儿傻傻地叫唤。不,它不要它们。它需要更好的东西,一个强大的头脑,一个充满意志力的头脑,一个能给它安全的头脑。 它寻找着…… 这双新靴子完全不对劲。它们笔挺笔挺的,闪闪发亮。闪闪发亮的靴子!这真是丢脸。干净的靴子,那是另外一回事儿。要是为了防潮,给靴子抹上一点儿油,那也说得过去。但是,靴子不应该是闪闪发亮的,它们是用来走路的。 蒂凡尼·阿奇站在卧室的地毯上,摇着头。她要尽快把它们穿旧。这儿还有一顶新草帽,上边系着一条丝带。她对这帽子也不知如何是好。 她努力想看清镜中的自己,这可不容易,因为那镜子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而且上面斑斑点点的,还有裂痕。她得不停地移动镜子,才好在镜子里多看到一点儿人影,还得想着把那裂片中的影像合起来看会是什么样儿。 但是今天……噢,她在家里通常不会这样干,但是今天她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即使现在身边没有人…… 她把镜子放到床边那张摇摇晃晃的桌子上,站在破旧的地毯中央,闭着眼睛说道: “看见我自己。” 远方的山巅上,那个没有躯体、没有大脑,怀着强烈饥渴和无边恐惧的怪物感觉到了这力量。 要是它有鼻子的话,它会嗅到这种气息。 它寻找着。 它找到了。 多么奇异的一个头脑啊,就像一个头脑里还装着另一个头脑,一个接一个,没完没了,越来越小!强大无比!近在咫尺! 它微微地改变了方向,移动得快了一些。移动之时,它发出像一群苍蝇飞过的声音。 有那么一瞬间,羊群感到有些紧张,似乎察觉到身边有什么它们看不到、听不到,也闻不到的东西。它们咩咩叫着…… ……然后继续嚼着青草。 蒂凡尼·阿奇睁开了眼睛。她看见了自己,站在离她几英尺a远的地方。她可以看见自己的后脑勺。 小心翼翼地,她在屋子里走动着。她没有低头看正在走路的她自己,因为她知道要是那样做的话,魔法就会立即结束。 像这样走路是非常困难的,不过最终她站到了自己面前,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自己。 棕色的头发配着棕色的眼睛……她没什么可挑剔的。至少,她的头发很干净,脸也洗了。 她穿了一条新裙子,这多少是一点儿改观。在阿奇的家里,买新衣服可是一件不常有的事儿,所以这条裙子自然买得比较肥大,等她长大了还能穿。好在裙子是淡绿色的,而且也没有长到拖地板的程度。穿上新靴子,戴上新草帽,她看上去——像一个农夫的女儿,打扮得体体面面的,正要去干她平生的第一份工作。事实也正是如此。 站在自己面前,她瞧得见自己头上那顶尖顶帽,不过她得费劲地寻找它。它像一道闪光掠过空中,你才瞧见它,它就不见了。她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一直担心着那顶新草帽,然而尖顶帽就这样穿过了那顶新帽子,好像它不存在似的。 这是因为,从某方面讲,这顶尖顶帽并不存在。它是看不见的,除了在雨中。太阳和风径直地穿过去,但雨和雪却把它视作一顶真实存在的帽子,不知怎的可以看见它。 这顶帽子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女巫送给她的。这个了不起的 a?英尺与厘米的换算公式为:1英尺≈30.48厘米。——编者注 女巫戴着黑色的帽子,穿着黑色的衣服,她的眼睛能看穿你的灵魂,就像松节油渗进一只病羊的身体里一样。这顶帽子是作为一种奖赏奖励给她的,当时蒂凡尼施了一次魔法,一次很重要的魔法。在施魔法之前,她并不知道自己会施魔法;在施魔法的时候,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施魔法;当她施完魔法以后,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施了魔法。现在,她必须学习怎样施魔法。 “看不见我。”她说,她的影像——管它是什么呢,因为她自己对这巫术也不太确定——消失了。 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她感到很震惊。然而她发现她一直很容易看到自己,至少在她的头脑中是那样。她所有的记忆就像一幅幅她在做事情或者看事情的小图画,而非她眼中所看到的景象,有一部分的她总是在一旁看着自己。 另一个女巫——蒂克小姐,她可比送给蒂凡尼帽子的那个女巫平易近人——曾经说过,一个女巫必须得知道“分身术”,关于这一点,随着女巫才能的增长,她会了解得更多。蒂凡尼猜想:“看见我自己”应该是这其中的一部分吧。 有些时候蒂凡尼想,她应该和蒂克小姐谈谈这件事。“看见自己”的感觉就好像是她从自己的身体里走了出去,但剩下的那具躯壳仍然能四处走动。那具躯壳能一直不停地走下去,只要它的眼睛不向自己看,别看到她是一具躯壳。要是它低头看见了她的躯壳,那走出去的一部分就会惊慌害怕,她会发现自己立刻就回到了她实实在在的身体里。蒂凡尼最终决定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你没必要告诉你的老师一切事情。不管怎么说,在你没有镜子的时候,这是一个不错的法术。 蒂克小姐是一个女巫发现者。女巫发现者靠的似乎正是巫术。这些女巫一直不可思议地留心着那些有望成为女巫的女孩,再找一位年长的女巫教导她们。女巫发现者并不会教女孩怎么去做女巫。她们只教她怎么去了解她正在做的事情。 女巫们有点像猫。她们并不太喜欢自己的同伴,但是她们确实想知道其他女巫在哪里,为的是在需要的时候能够找到她们。作为朋友,你可能需要她们告诉你的是,你开始像巫婆那样咯咯地笑了。 蒂克小姐说过,女巫害怕的东西不多,然而那些法术强大的女巫,即使她们嘴上不说,害怕的事情是“误入歧途”。不经意间做出一些小小的残忍行为,那真是太容易不过了,因为她们会巫术,可别人不会;认为其他人无足轻重,认为是非善恶与她们无关,那也是太容易不过了。歧途的尽头,是女巫独自一个人在姜饼小屋里嘀嘀咕咕地说着话,咯咯地笑着,鼻子上长出疙瘩。 女巫们需要知道别的女巫在看着她们。 蒂凡尼认为,这就是那顶帽子存在的原因。只要她闭上眼睛,她可以随时摸到它。它像是在提醒…… “蒂凡尼!” 蒂凡尼的妈妈朝楼上喊道,“蒂克小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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