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内特》是由林肯·皮尔斯编绘的漫画,是一个名叫内特·莱特的小男孩的故事。内特是一个小学六年级生,个性反叛,精力过剩。他对学习没有一丁点儿兴趣,只要一提起上学,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也不会乖乖地遵守校规校纪——正因为这样,他成为了老师留堂的常客。 他对外自称漫画天才,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然后他喜欢的女生简妮也会爱上他。但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破坏王、出糗王、留堂纪录保持者,每天在学校里只会搞各种恶作剧。他有两个死党,叫弗朗西斯和泰迪,他们总喜欢混在一起,最近还在自家车库里成立了一个乐队。 尽管内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他还是有死穴的——那就是猫。他之所以怕猫,是因为在他四岁时,家里养的一只猫曾经袭击过他。 内特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与他的爸爸和姐姐一起生活。他的生活乐趣就是给家人和老师添乱子。自2010年起,《大内特》的漫画小说在HarperCollins出版社出版,至今已出版5册,出版计划已做到第8册。 本书简介: 全能小子大内特(1):我要超越所有人!内特总想做成点大事,很伟大很伟大的那种。但即使你真的很酷,生活也不会总是顺风顺水。为了能少吃点学校的午餐,他必须忍受老爸做的“毒燕麦”;他一个不小心就会惹怒他最不喜欢的老师——“哥斯拉”戈弗雷夫人。这只是校园生活的开始!虽然总会惹上麻烦,但内特总能保持他的绝佳风度。他知道自己注定会成就伟大——这可是幸运饼干说的!全能小子大内特(2):刺猬头的逆袭大内特将会是无敌的!然而这可不太容易,首先他得打败他的头号天敌——吉娜。他已经和她僵持好久了,这家伙搞不好会毁了一切!是输是赢?及格还是不及格?亦或是又一次的放学留校?遇见大内特,这个自称天才,而且绝不会打小报告的家伙!全能小子大内特(3):校园义卖制胜宝典内特在童子军团里一直都混得很不错,但阿图尔——人称完美先生的加入让一切都没了。现在内特成了老二,而阿图尔变成了一切。内特会得到大奖吗?还是他会被淘汰呢? 作者简介: 林肯·皮尔斯在以漫画家成名之前是纽约一所男子学校的高中老师。他从1991年开始漫画《大内特》的创作,这一系列漫画先后在美国国内300家报刊上连载,至今仍在漫画连载网站GoComics (www.gocomics.com)上保持每天有更新。林肯·皮尔斯与杰夫·金尼私交甚笃。杰夫坦言林肯的漫画连载启发了他创作《小屁孩日记》,而林肯又从杰夫那里吸取了不少经验,将自己的作品从纯漫画向漫画小说过渡,从而获得更多读者的青睐。内特的形象也登上了杰夫·金尼做的漫画游戏网站Poptropica (www.poptropica.com),与格雷一起,成为孩子们喜爱的漫画角色。 目录: 全能小子大内特(1):我要超越所有人!全能小子大内特(2):刺猬头的逆袭全能小子大内特(3):校园义卖制胜宝典《全能小子大内特(1):我要超越所有人!》有这么多人她不点,偏偏要点我。班里明明还有22个人,而且个个都把手举得老高。弗朗西斯举手了,泰迪举手了。吉娜也举手了——这是必然的。连平时坐在后面、鼻孔有这么多人她不点,偏偏要点我。 班里明明还有22个人,而且个个都把手举得老高。弗朗西斯举手了,泰迪举手了。吉娜也举手了——这是必然的。连平时坐在后面、鼻孔我从座位上瘫倒下来。全班同学盯着我看。我感到耳朵在发烧,一直烧到脸颊,汗滴从额头渗出来。 “嗯?”她恶狠狠地挤出一个字。听说人平常只会动用到脑力的10%。我这会儿口干舌燥,急需剩下的90%脑力发挥作用,但我的大脑就是一片空白。《全能小子大内特(2):刺猬头的逆袭》“这是我见过最丑的娃。”泰迪和我正站在第38中校门大厅,面对一个贴了无数宝宝照片的公告栏。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粉色、蓝色的婴儿装。“哪个?”我乐了,我的目光顺着他肩膀那边看过去。哈?嘿,等一等!“真的?”泰迪说道。他脸上的震惊完全是装出来的,我从他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他一早就知道那个是我。“没错,就是内特,错不了,”弗朗西斯说道,他走到我们后面。弗朗西斯和泰迪是我的两个死党——说出来你大概不会相信,因为他俩一直拿我的婴儿照片来损我。不过我们三个就是这么相处的。他们都知道我会找到东西来糗回他们,最后大家就扯平了,只是时间问题。《全能小子大内特(3):校园义卖制胜宝典》我从未发现留堂课室原来如此沉闷不堪。我猜这也算不上什么猛料了。任何一个课室,要是用下面内容为主要活动,只怕都跟儿童冒险乐园一样难以让人更兴奋:(1)下巴顶桌子安静坐着;(2)罚抄“我再也不会在玛丽·埃伦·波沃斯基的长笛表演中发出粗俗的响声”一百遍。(顺带一提,我不是因为在玛丽·埃伦·波沃斯基的长笛表演中发出粗俗响声而留堂的。那都是上周的事儿了。况且那次我根本就不是故意的!)我猜这也算不上什么猛料了。任何一个课室,要是用下面内容为主要活动,只怕都跟儿童冒险乐园一样难以让人更兴奋:(1)下巴顶桌子安静坐着;(2)罚抄“我再也不会在玛丽·埃伦·波沃斯基的长笛表演中发出粗俗的响声”一百遍。(顺带一提,我不是因为在玛丽·埃伦·波沃斯基的长笛表演中发出粗俗响声而留堂的。那都是上周的事儿了。况且那次我根本就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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