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散文集,收入散文作品36篇,分“自然与人”“故乡纪事”“山水地理”三辑。每辑由若干主题构成,在每个主题之下,分列出若干子题目,围绕着大题目从不同方位或角度来展开描叙和抒情。作者的写作旨归,似在刻意地对自己亲历的事物作形上的沉思,作品不追求画面的凝重与宏阔,而力图达到对事物所含哲思之精微体味。 作者简介: 赵丰,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已发表小说、散文六百余篇,出版了《小城文化人》《思想者的彼岸》等十余部著作。其中,多项作品分别获得了第五届冰心散文奖、第二届孙犁文学奖等,另有百余篇在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散文学会等举办的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数十篇作品入选全国散文随笔年度选本。 目录: 序:神思妙想,天籁之音∕阎庆生1 第一辑自然与人 鸟的生存方式/003 身体的哲学/017 植物词/027 河流记/035 泥土颂/052 高山仰止/064 关于麻雀/070 白云/075 影子/082 生命中的蛙声/089 第二辑乡村叙事 天书/097 秋天备忘录/106序:神思妙想,天籁之音∕阎庆生1第一辑自然与人鸟的生存方式/003身体的哲学/017植物词/027河流记/035泥土颂/052高山仰止/064关于麻雀/070白云/075影子/082生命中的蛙声/089第二辑乡村叙事天书/097秋天备忘录/106乡村作坊/112乡村匠人/136童年里的几棵树/152散淡的村庄/162儿时的游戏/170庞光镇纪事/179南正村人物/188柿子红了/196第三辑山水地理谛听天目山的禅声/203在黄桥想起朱自清/210普陀山悟禅/215金山长城,一个民族的背影/222飞霞山禅悟/227壶关大峡谷风景线/232扬州的品相/241乌镇,夜色如禅/246三亚,灵魂之旅/251大写的沂蒙/257序:神思妙想,天籁之音 □阎庆生 久居城市,日接烦嚣,心里向往的是散淡的乡野、村落和幽静的山林。我的家乡在渭北高原的一个小县,距省城六十多公里,虽说每年回乡一两趟,但都是当日往返,未能深切地重温乡情野趣。于是,梦境便成了我追求精神慰藉的途径。但梦之为物,可遇而不可求,况且梦境大都恍恍惚惚,难得要领,哪里能满足我返璞归真的愿望呢?忽一日,新结识的、年龄小我一轮的户县作家赵丰先生枉顾寒舍,以其新作散文集《禅与物》书稿征序。我知道他是一位可称道的实力派乡土作家,在全国文学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出版过《声音与物象》《小城文化人》等十余部散文小说集,获过冰心散文奖、孙犁文学奖、柳青文学奖,所写多为乡村生活,遂贸然应允下来。这部书稿的题材,只有几篇是写城市的。全书凡三辑,其一为“自然与人”,其二为“乡村叙事”,其三为“山水地理”。其内容,颇合我的脾胃,一入读就被吸引住了。细细披览,方知此书在写作的体例上,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三辑中许多篇章,都在一个大题目之下,分列出几个子题目,围绕着大题目从不同的方位或角度展开描绘和抒情。以林木比之,分而为灿然可观的独木,合而为参差有致、景色连绵的小树丛。这是此书一个外在的、十分突出的特点。如第一辑的《鸟的生存方式》,分为《飞翔》《声音》《伫立》《迁徙》《求偶》《宠臣》《服丧》《平民》七个小题目,《身体的哲学》分为《太阳穴》《丹田》《血管》《咽喉》《关节》《皱纹》六个小题目;第二辑的《儿时的游戏》,分为《滚铁环》《打陀螺》《斗蛐蛐》《抓蛋儿》《鹐仗》五个小题目;第三辑的《飞霞山禅悟》,分为《飞霞山》《藏霞洞》《飞来寺》三个小题目;等等。依书名《禅与物》及该书处处弥漫的禅意来揣摩,作者之所以如此安排,其用意恐怕在于:不着重追求画面的凝重与宏阔,而力图达到对事物所含哲思之精微体味。换言之,作者的写作旨归,似在刻意地对自己亲历的事物做形上的沉思;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倚重于营造完整、连续的画面,而要对原生态的物象做出某种更厉害的“切割”和更富力度的点染,以满足在一定程度上将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相融合的内在需要。全书充满了“禅意”“禅心”“禅悟”“禅思”之类的字眼,见出作者在散文创作中另辟蹊径、以泛化的禅宗哲学与美学来观照自然与人的意图。应该说,这种写法及其所形成的淡远幽眇的艺术风貌,在当前的散文界还是不多见的。因而,读起来就能给人一种奇丽温润的新鲜感。作者在书中说:“我的骨子里,秉承着中国哲学的内敛和玄机。对于相当外化的表现形式,自以为过分夸张,总是带着排斥的心理。”如果说中国古代哲学的学派大都具有“内敛”的特征,那么“玄机”这一点则主要为禅宗所包含。《禅与物》一书满纸禅意、禅机、禅悟。作者不是哲学家,自然不可能在创作中对“禅”做出学理性的推断与演绎,但禅意确实充溢了他的思绪与心灵,甚而成了他创作心理乃至审美观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他的笔下,林林总总的事物,形形色色的景象,不论是自然风物的,还是社会人事的,几乎无一不是用禅心来体味,用禅意来阐释,往往见出禅的妙趣与机缘。拿鸟儿来说,鸟的鸣声,鸟的飞翔,鸟的窝巢,鸟的一切,举凡亲身所见所闻,皆能够于实在的有关鸟的景象中,发掘出深微的含义,引发出种种奇思妙想,从而营造出一种勘破物理世情、潇洒出尘的意境。作者以热爱生命的心态描述了鸟儿的各种生存方式,在他看来:“鸟是天堂撒下的花籽”,“不同的鸟有各自独特的飞翔节奏,或高或低,或收或展,旋转如舞”,“鸟优美地起伏身体,天空中充满舞蹈者的弧线。天空中如果没有鸟,那就少了许多弧线。鸟让气流颤动,像是琴弦奏响的音符”。他歌颂鹰那种“在平静的翱翔中保持着强悍的力量”和“远远超越于现实背景之上的英雄主义”,他仰望鹰在高处飞翔的那种隐约的风姿;他又礼赞大雁这“距离太阳最近的鸟”,敬慕它的“横空出世”,聚焦于“它的目光与白云对接,衍变出两种色彩的对峙”;他还赞美海鸥“大海的情怀”,能以自己的行止预报天气,“具备着关照人间疾苦的意义”。还有那喜欢水和水边芦苇的斑鸠,作者曾经亲见许多斑鸠掩藏在家乡沣河边的芦苇丛中,“当我试图接近它时,它却瞬间旋飞起来,像一面松木色的古琴,风一般抚响弦样的羽轴,发出昂扬而悦耳的声音——那是思想辐射出的影子”。由此种种,作者不由得深深地感叹:读懂一只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鸟的飞翔,作者进而提到:我们很少在地面发现鸟尸,“我把云朵想象为鸟的墓床,里面收藏着无数神秘的灵魂”。此种想象,确实是神奇、美丽的,是闪耀着人性光辉的,是富于浓郁的神话色彩的。但是,作者又让自己的思绪回到了大地与现实:“鸟在头顶飞翔,注定我要仰视。”显而易见,作者对鸟的生存的由衷赞佩,源于自己对人生的热爱,而他写出的对鸟的许多想象之词,无论如何可以说是酣畅飞扬的神来之笔!读着这些文字,我不由想起唐代诗人李白“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诗句。试看该书首篇《鸟的生存方式》中不足两千字的《飞翔》一章。作者想象之丰盛,观察之细腻,辞藻之清丽,行文之婉转,都令我不禁击节赞赏。可以设想,如果作者仅仅只对鸟的生存方式做科学式的探究,那是很难进入文学艺术的畛域的。难得的是,作者的文采、想象已然兼胜,更难得的是哲思加盟经营。大家知道,禅属于哲学范畴,它联系着一种对自然和人参透本体的形而上观照,讲究刹那观照与虚静空灵、心无挂碍、心境浑一之美。禅,意译为“思维修”,符合“诗悟”之心理机制。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一书中,就把禅宗概括为“静默的哲学”。据赵丰说,他对外国哲学也下过功夫,此书中就提到了苏格拉底、帕斯卡尔、尼采等哲学家的一些理论命题。这就给他的禅思注入了西方哲学思想的养料。他在书中引用最多的,是帕斯卡尔《思想录》中“人不过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这句话。在他看来,不仅各种植物本身都具有灵性,而且它们的生存形态也都弥漫着禅意。在作者的意识里,“婀娜”一词不仅仅是纤细、柔软的表达,而且是某种植物赋予人心灵的感应;“婀娜”表征着植物一枝、一叶、细节的柔美,体现着一种意象的轻盈,能够引领人的精神趋于上升;“而人的躯体无限柔弱的时候,心灵在松弛中化为乌有,这才是生命中难以逝去的婀娜景象”。正是在对西双版纳热带雨林无数植物细致入微的观察中,作者读出了它们绽放出的婀娜神韵,发现了这一词条被辞书所忽略了的禅意。至于“缤纷”一词,作者从常识层面“繁多而错杂的样子”,联想到黛玉葬花的情景,引申出秋风寒意、落叶纷飞的忧伤和呻吟,以及其中隐藏的“自然界的兴衰荣枯”,从而得出了如此的结论:“落英缤纷,貌似繁华,本质上却是衰败。过去,我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潜藏着的意象,却在鹦鹉学舌般地歌颂着它的美丽。”不过,作者并没有遁入虚无、悲观,而是打开了自己的心扉:“捧着一片落叶,我便恍悟,生命若落叶,你必须珍惜挂在树枝上的瞬间。”又说:“从纯自然的角度看,那缤纷的景色是一种美的享受,禅的愉悦。”可以说,围绕着“缤纷”的禅悟,文章层层展开,波澜起伏,正如伴着一支圆舞曲优雅而轻盈的节奏在舞蹈。同样,作者在《身体的哲学》里,从与太阳穴有关的手语姿势含义有意识、知道、思考、领悟、哲学等等关涉思想的词汇这一事实出发,印证了自己的太阳穴处常常出现头痛症状,是因为“思考太多,特别是研究西方哲学家常常不得要领的缘故”;而他总是在此时拼命按压、旋转太阳穴,这样病状就会减轻,于是,得出了“太阳穴的疼痛,是思想的疼痛,通过自我调节可以减轻或者消除”这一不寻常的结论。窥一斑而知全豹,可知禅悟的运用,使赵丰在散文创作中拓展出一片崭新的、别有风致的艺术天地。平心而论,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不断地为作者与文采、意象浑融为一的禅悟所陶醉,时而记下一些片断感想。 富于奇思妙想,迭见清词丽句,每每造出一种淡远幽深的意境,是此书一个鲜明的艺术特点。换句话说,《禅与物》一书意静神旺,佳句纵横,时见妙境,给读者带来的是一种特殊的审美愉悦和艺术陶冶。作者的审美取向很明显是优美。也许作者受过多年以前所谓“宏大叙事”的创伤,抑或其天性本来就如此。在《植物词》中《锦簇》一章里,作者明确地说:“高尚的美术作品,大多避开艳丽的色彩。这是因为艳丽的色彩容易引发人们的审美疲劳”;“我的审美观,更执拗于散淡、清雅。淡雅清秀,会给美留下空间,让思索游刃有余。”文学史表明,能够具有清醒、自觉的审美意识的作家,不是那么多的。美学常识告诉我们,优美作为一种审美形态,包含着两种含义:其一是作为与壮美或崇高相对立的审美形态,其二是人类整个审美发展的终极指向。正是在这双重意义上,作家赵丰的审美意识,显示了其一定的深邃性。康德就认为优美的审美形态极为重要,他还把女性称之为优美的性别,昭示了优美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含义丰富的美学价值。当今,在西方学者诟病现代化引发物欲横流、丧失终极追求的弊病时,他们中的许多人往往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中国古代哲学,其关注的一个焦点就在庄禅。所以,赵丰的这本散文集,读来能起到净化人的灵魂、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作用。集子里一些千字文,如《迁徙》《服丧》《皱纹》《摇曳》《幽香》《缤纷》《榆树》等篇,就是优美纯净的散文诗。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曾经动过如此的念头:如能将集子里体制短小、精粹醇美的篇章另行编选为一本十万字的小书,那传播的效果可能更佳呢。第二辑是乡村叙事,描叙自己的童年生活,以及秦渡镇、庞光镇、南正村、碾儿庄的风土人情和种种人物的命运。作者似乎换了副笔墨,字里行间虽仍有些许禅意的流露,但毕竟纪实的成分很重了。作者的笔下,展开了一幅幅风情画。滚铁环、打陀螺、搭方、鹐仗、斗蛐蛐,这些游戏被写得绘声绘色,见出活跃的童心童趣。村庄与晨雾相融合的炊烟,女人在河边用皂角洗衣,四伯在麦场上扬场,二姨出嫁上花车,妻子分娩时麻老五在旁边吹着悠扬的笛曲……这些场景都写得十分传神。童年的作者是早熟的、聪慧的。他的记忆力很强,能够把儿时记忆中的田野、河流、街道、院落、寺庙、山坡、树林、草木,以栩栩如生的笔墨一一再现出来。庞光镇的旧戏楼、高山庙、铁匠铺、碾坊的场景,令我想起了沈从文笔下湘西凤凰的诸多景象。各种风物的禅意,是作者成人之后在怀旧时加诸前尘往事的,是在自己的人生经历中生成的。可以看出,禅意对于作者所起的积极作用,在于强化他的审美意向并减轻他对现实苦难过多的心理承载,且常常进行一种形而上的思考。在农村的苦水里泡大的文化人,要他不问人间烟火,一味修行,是不大可能的。宗教色彩,实际上在赵丰的作品里是没有的;禅心禅意,于他只是一种对静思、诗思的借用,是对禅宗美学的泛化而已。我寻思,书名为《禅与物》,但青年读者不要被作者的“禅”字遮蔽了眼睛。此种状况,似乎应了一句古诗:“草色遥看近却无。”中国现代文学史表明,乡土作家在创作方法上最容易倾向现实主义。尽管赵丰喜欢谈论禅意,但一旦进入对农村历史与现实的描绘,他就不能不面对苦难深重的土地和农民以及落后的农村景象,深长思之、慨然叹息了。第二辑的不少篇章里,暗含着忧伤的调子,流露着哀痛的衷曲。《秋天备忘录》是这方面的一篇代表作。“和我有关的人或死亡或失踪都在秋天发生”:儿子栓栓聋哑痴呆,四伯为了照顾儿子说服四娘不再生育,而且跟别人换了庄基把房子盖到了村外(怕人笑话),谁料儿子在秋季一个雨天死了,他把儿子埋在村里的机井旁,天一晴,四伯跳入机井,自杀了!作者的外公在连绵的秋雨中出走了;外婆也是在秋天死的,死在了秋天的丝瓜架下,“怀抱着一个枯萎在架上的丝瓜”,“外婆死后的第二年,祖父也死了”。祖父死后不久,一位患梦游症的八岁的小孩,在农历八月十五死于一口井中(坐在机井旁看井里的月亮)。这么多的死亡都发生在秋天,“让我对秋天增添了更多的恐惧”,觉得“秋天是个魔鬼!”在常人看来,“秋天带给乡下人的是欢乐,我却在他们的欢乐中体会着死亡的意义”。秋天扭曲了作者的童心,使他“用残疾的心态和扭曲的视角解读秋天的事物”。他甚至“跳起来,把磨亮了的镰刀朝空中一挥,企图向秋天讨个说法,或者想割断秋天的翅膀”。这是作者真实的童年体会,是童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然而,俱往矣,成年后反思“曾经受伤的心灵”,觉得那伤痛的秋天用惊悸和仇恨“折磨着我尚不成熟的思维”;“现在,秋天在我的眼里不再那么面目可憎了,但我仍然苦苦地思念着它。——这是走向成熟的一个蜕变过程。在某种意义上说,我所经历的秋天是透视人生的窗口”。应该说,作者此篇的记叙,是严峻有力的,而其哲思又是神采飞扬的。在艺术上可赞赏的是,作者刻画人物笔墨简洁,善用白描。譬如,《童年里的几棵树》中《榆树》一篇,写祖父对后院那棵榆树的珍惜爱护之情。当初,祖父栽下这棵树就是为了等它长大做盖房用的木料。一个细节是,春天榆树的嫩叶在枝干上蒙上一层绿意,鸟儿在树旁飞翔,祖父手搭凉棚瞧呀瞧的,“好像没见过树枝发芽”,“我”对祖父这副样子不满,故意摔脸盆等器物,祖父一个人在院子里嘟嘟囔囔:“你这个娃呀,没受过可怜。”秋凉了,榆树叶落了一层层。“祖父坐在小凳子上,一坐就是一晌。一会儿,祖父捧起一把枯叶,用力嗅着。一会儿,用两只手掌搓着,直到把完整的叶片搓成碎末。秋风吹着祖父的胡须,颤抖,无奈。”另外两个细节是,老屋的墙垮塌了,原打算盖新房时伐榆树做檩木用,待到木匠带着锯子来伐时,“祖父却摆摆手让木匠走了”;一次给祖父照相时,父亲让祖父坐在屋门口,“祖父二话不说,却走到院子,站在了那棵榆树下”。看来,祖父的生命是与榆树深深地胶结在一起的。不言爱树,而爱树之情溢于行动,并显示了内在的情感节奏。《秋天备忘录》写外婆对外公的思念,作者写道:“外公是在没完没了的秋雨中出走的,因此天只要一下雨,外婆就唠叨这么两句:‘没戴草帽,也没穿鞋……’”一句念叨的话,就使外婆的心思活灵活现。此类例子在写人的篇章中还有不少。作者的行文中,时有惊人之笔。细细考察就会发现,赵丰写人往往用的是简笔。这是他进入中年之后,写作技巧与语言功力日趋成熟的表征。在这些方面,作者似乎有意无意地继承了我国古典小说的白描传统。如上所述,赵丰写自然景物,包括写游记,多用的是浮想联翩、神与物游。这一特点,可能更多地受到了外国文学的影响。我总觉得,赵丰在本质上是一位诗人。他的才情高,情思连绵,观察细腻,总能于平淡处生发出奇思妙想,进入一种心造的奇特意境。一些平常的事物,到了他的笔下,往往就被赋予奇幻的色彩与生命的情调。在一些篇章中,他能够恰当地进行渲染、烘托,从而造成一种诗意的氛围,增强了文字的艺术感染力。《柿子红了》一文,把蔚为大观、满村男女老少兴高采烈地欣赏、交谈的“柿子红了”的自然景象,与二姨出嫁的悲欢离合,六爷临死时久久不肯咽气、一根手指执拗地点着山坡的方向、乡亲们把他的墓穴选择在柿林里的人事,水乳交融,写出了此间村民生命的特殊色彩与向度。在作者诗意的表达里,分明弹奏着如泣如诉、如怨如慕的乡野生命之曲!看来,赵丰的审美理想,更多地属于生命美学。他的文字,他的情思,他的歌哭,大半系于生命本体。第三辑是游记。赵丰在游记里,发挥了他的全部艺术才华。作者精力旺盛,游览了不少名山大川。在自然景物面前,他观察,他畅想,他追怀历史的况味,他思索景物的审美价值。他的一个优长之处,在于所到一地、一处,游览之时,必定入微地观察细节。不厌其详,不惮其深。他的笔下山水胜景迭出,而其禅悟宛如汩汩小溪流出,腾跃流转,以人文之遐思奇想点化自然之景,往往生出妙趣,自成格局。他似乎有着无穷尽的禅意,随缘任性,议论风发,而又绝无牵强附会、无病呻吟之弊。《普陀山悟禅》一文,写禅意笼罩着整座普陀山,作者的感觉和思索,与寺院、林木、山石、道场、观音像,与包括“跪地拜佛,用英语向佛袒露心迹”的一对异国男女,与一位一路匍匐行跪、向观世音泣血叩拜的中年男子等众多香客内在地融为一体。他在游记中认为:无欲、无心是禅;豁然晓悟、通达无碍是禅;禅,代表着身心中澄澈的情感、智慧和觉悟;幸福是禅的内在形式;“佛和禅,本是一对温柔的组合”。如上所述,读者不要以为赵丰真的皈依佛门了。他说:“我心非佛,但有时,在迷离困惑之时,我又常常在心灵的深处祈求着佛灵的显现。这是多么矛盾的现象啊!”唯其如此,我们说,赵丰散文中的禅悟是真实的,写出了一个现代文化人实在的、复杂的生命体验。《谛听天目山的禅声》《在黄桥想起朱自清》《扬州的品相》《三亚,灵魂之旅》《飞霞山禅悟》《乌镇,夜色如禅》等篇,景象与写法各不相同,或做人文地理的阐发,或做审美意趣的妙赏,或做人生哲理的探寻。此种重悟重思的路子,契合了孙犁关于游记写作“在思不在游”的教诲。要之,其所写皆出自一己的灵魂深处。它的曲调,它的音节,是自然和谐的,是物我交融、相互激发而生成的。因之,可谓令人愉悦的天籁之音!全书的终篇是《大写的沂蒙》中《小调》一章,描写作者在“蒙山丽夏”笔会的篝火晚会上,首次听到沂蒙山小调的情景。作者把眼前的听沂蒙山小调与抗日战争时期在此地诞生、在全国唱遍的《沂蒙山小调》之历史相交织,从革命历史与审美两个向度上深化了主题。作者说,“伟大需要沉淀,惊天动地更需要沉淀”,“小调,属于沂蒙的细节,和伟大相得益彰的细节”。也许,此篇是作者为表白自己的艺术趣味、审美追求而作的。篇中写道:“在人生的坐标上,我把自己定位为小调:淡泊,宁静。”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是在艺术辩证法的意义上,把自己的美学理想定位为“小调”的。也许有人会说,赵丰在创作上阴柔有余,阳刚不足。我们说,这可能是他创作上一个相对稳定的态势——须知,从来出众的文学艺术家都是各擅胜场,无人去设计固定的审美比例;而成功的艺术道路都得由艺术家独自进行苦苦的探索,并不存在一个现成的良法美意。但话说回来,作家在世界文学视野内取法乎上,采花酿蜜,还是必要的。就理论进修而言,赵丰如能进一步钻研西方美学史(包括对“崇高”“优美”“悲剧”“喜剧”“荒诞”等美学范畴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的论述与梳理),汲取当下国内现代意识突出的历史人文学者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论著的理论营养,将会对其创作水平的提升产生重要作用。在展望赵丰创作前景之际,我们不能忘记他在《小调》中说过的另一句话:“守不住孤独的人,包括自然界的一切物,无法做出轰轰烈烈的伟大事业。”看来,他在文学创作的发展上,是有自己的想法的。我们相信,他会走好自己未来的文学之路。赵丰正值日中之年。我们期待他的超越,期待他创作上大的突破。 2013年春节写于曲江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著名文艺评论家) 第一辑 自然与人鸟的生存方式飞 翔清晨,懒得起床,打开中央电视台七套,刚好播出的是《人与自然》节目,一个男播音员正在用柔和的声音讲述美洲鹤的生活习性。美洲鹤的脖子和腿很细,飞翔的时候张开一双大翅,优美极了。忽然,我琢磨起“飞翔”这个词来。字典上“飞”和“翔”的含义并没有区别。可是我却在想,“飞”应当是鸟儿起飞的动作,“翔”应当是在空中平行滑行的动作。仓颉的字都是依照万物的形状造出来的。想想,还真的有点味道。据说,两亿年前,昆虫是地球上唯一会飞的动物。这非凡的本领后来被鸟超越。鸟类的飞翔技术显然更娴熟,方式也更为崇高。因为飞翔,它就有了和天空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天空云白风清,那是禅的境界。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云:“上下天光,一碧万顷。”在那样的境界里张扬起翅膀,是鸟类生命的价值。不同的鸟有各自独特的飞翔节奏,或高或低,或收或展,旋转如舞。海鸥的圆舞,雨燕的华尔兹,大雁的集体舞……鸟优美地起伏身体,天空中充满舞蹈者的弧线。天空中如果没有鸟,那就少了许多弧线。鸟让气流颤动,像是琴弦奏响的音符。鸟是弯弓射向天空的箭。短暂的降落不过是在养精蓄锐,为的是再一次把自己搭在弓弦之上。因为飞,鸟的视角比别的动物都要高远。仰起头,看到乌鸦在飞,黑暗的浓缩降低了光明的纯度。回巢的鸦群又像是四处溅开的墨水,弄脏了整张天空。夜晚,乌鸦展开双翼,遮盖了通向天堂的光线。鹰在平静的翱翔中保持着强悍力量,具有非凡的力量与孤独的勇气,凝聚着某种远远超越现实背景之上的英雄主义。早在先民部落里,就把鹰视为图腾形象,至今,印第安人仍传唱着有关鹰的优美古歌。飞在高处的鹰,我们必须以仰望的方式,才能见到它隐约的风姿。天幕绸蓝的底衬上,别着一枚高贵的徽章,谁才配接受这样的颁赠?横空出世。大雁才配得上这样的词语。对于人类来说,这样的比喻是毫无理由的。应当说,大雁是距离太阳最近的鸟。因为近,它感受到的阳光应该是最温暖的。它的目光和白云对接,衍变出两种色彩的对峙。我一直认为大雁具有独特情怀,是我审美视野里最伟大的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这鸟,便是海鸥。我的出行,如果可能的话,会尽可能挑选海边。除了看海,还希望看到海鸥的飞翔。大海的情怀,这是我尊敬它的理由。在没有气象预报的年代,海鸥就是渔民的晴雨表。它们贴近海面飞行,预示未来的天气将是晴好的;如果沿着海边徘徊,天气将会逐渐变坏。假如它们离开水面高翔,成群结队地从大海深处飞向海边,或者成群的海鸥聚集在沙滩上或岩石边,是提醒渔民暴风雨即将来临。一种鸟,它们的飞翔具备着关照人间疾苦的意义,我们如何不感动?斑鸠喜欢水,还有水边的芦苇。风在摇曳着禅意,家乡灞河边的芦苇铺排起波浪。许多斑鸠就掩藏在其中,如帕斯卡尔那样在芦苇丛中闭目思想。帕斯卡尔这样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苇草。斑鸠也学会了思想。当我试图接近它时,它却瞬间旋飞起来,像一面松木色的古琴,风一般抚响弦样的羽轴,发出昂扬而悦耳的声音——那是思想辐射出的影子。读懂一只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飞行升空是人类的美好愿望。古人对鸟类的飞行既向往又困惑。很多文明古国把鸟类视为神秘的物体。许多民族心目中的神都被想象成有飞行能力。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在坚持不懈地试图离开地球表面。风筝、飞机、宇宙飞船的诞生,都是受了鸟类飞翔的启示。小时候,我幻想飞翔。于是,孙大圣就成了我的偶像。八九岁时,我在黑暗中偷偷练习,幼稚而徒劳地挥动双臂,向上跳跃。以为经过不懈的努力,细细的胳膊也可以变作翅膀,飞翔起来。多少个梦里,我悬浮于空中。醒来,回忆着在天空的姿势,其实不是飞,仍旧是走。因为,我的细臂无法变成翅膀。我们很少在地面上发现鸟尸。我把云朵想象为鸟的墓床,里面收藏着无数神秘的灵魂。鸟在头顶飞翔,注定我要仰视。声 音远古,鸟破天荒地叫了。这个世界最早的声音不是恐龙的,也不是猿猴的,而是鸟的。鸟唤醒了大自然的寂静。最初,山川、河流、森林、海洋都哑巴似的无声无息。某日清晨,一只鸟突发臆想,张开喉咙“啊”了一声,于是声音诞生了。鸟精灵般的叫声让自然界充满魅力。格雷先生《鸟的魅力》以梦幻般的手法记录了数以百计的鸟的鸣叫,彰显着心灵与自然的和谐。鸟的叫声从一诞生便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它亘古不变的声音调和着人类和现代科技所发明的声音,熨帖着人类日渐厌倦、疲累的心灵。夏日的正午,一只野雉疾速飞过,投射下来一小片清凉的暗影,这些细碎的斑点在大地上跳动——我听见了那好听的声音。它们的声音这样打动我的心弦,花腔的情歌,押韵的诗诵,冲锋的号角,失恋的哀叹……乌鸦是不受欢迎的鸟儿。它的出现总让人产生不祥的预感,据说它的叫声里含有一种诅咒的力量。就像拜访爱伦·坡的那只著名乌鸦,站在智慧女神的雕像上,重复着唯一的“永不再”,来回答诗人所有的探询。这一阴郁的谶言或咒语,激起了诗人的烦恼和憎恨,乌鸦也被他痛骂为恶魔。谁不喜欢听好话?乌鸦却做出最逆耳、最冷酷的断语。中国西南一些地区把那些讲话难听、令人厌恶的人叫乌鸦嘴。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倒是替乌鸦辩护过,说乌鸦是一种由于说了真话而无辜受罚的动物。但,这并不能阻挠乌鸦在寓言中反复充当反面角色。让我入迷的鸟声似乎并不多见。可是当我在汉中的洋县聆听到朱鹮的叫声时,仿佛谛听到了呢喃的佛音:远、虚、淡、静。那是心灵的栖息地,是至高的境界。在我的注目下,几只朱鹮一边梳理羽毛,一边合唱。闭眼静听,好像童年时母亲在化羊峪呼唤我回家的声音,那声音在山谷中回荡,有种沉迷的况味。看过资料,知道朱鹮在这个地球上已经接近灭绝了。除了自然的因素,一部分朱鹮是被人类捕杀的。一种美好的鸟,一种禅音般的啼叫,即将告别人类,这是谁的过错?我真的不知道。我除了心痛,再也说不出什么。我们不应当无视鸟的存在,而应当尊重它们的生命权。闻鹤起舞。是的,鹤的发声器官——鸣管很发达,可以在它的胸部盘曲,像共鸣腔一样,发出的鸣叫声音洪亮遥远。“鹤鸣九皋,声闻于天”,淝水之战中,自以为投鞭断江的苻坚大败而逃,溃兵失魂落魄,闻听“风声鹤唳”,皆以为追兵来剿。凝神听过鹤唳,显然不若百灵、夜莺的鸣叫婉转,但有着禅音的清傲,让人产生一种苍茫的岁月之感。杜鹃又叫布谷鸟,据说谷穗和福祉会随着它恳切的祷告翩翩而至。没人追究以往的血案,农人们满怀丰收的希望,聆听它的啼啭。并不是杜鹃带来了阳光和雨水,但它选择了适当的时候,选择了适当的声音,所有的功劳便尽归于它。布谷鸟是一种农事鸟,对季节和农事的感应是十分敏感的。它的叫声清脆、简洁,音节分两节:布——谷——,布——谷——,催促农人该到田里耕作了、下种了。麦子黄了,它会提醒农人“算黄算割”,意思是麦子黄一块就赶紧收割一块,不要错过时机。我从春日里的一个梦中醒来,远处便传来布谷鸟的叫声,焦急或喜悦。它的韵律滑翔过农夫的精神田园,播下丰收的种子。那是被我的祖辈们称为吉祥的叫声。我无法解释祖辈们区分鸟类叫声或吉祥或恐怖的标尺,但大致的轮廓是,白天的鸟叫是吉祥的,而夜晚的鸟叫是恐怖的。伫 立伫立,静静地,苍穹间弥漫着禅意的静穆。这是鸟赋予我的感受。鸟的伫立,是在思想,是在眺望。我以为,鸟是有思想的,否则它的伫立就无从解释。和人类相比,鸟的眺望要宽阔的多。我们如何深入到鸟的内心,来感应它眺望的意义呢?这么说,鸟类的伫立,就蕴含着精神的因素。我家墙外长着两株香椿树。春天,它们的枝条上星星点点地长出了嫩芽。一只燕子从高处飞降,像是下坠的自由落体,落在树枝上。它的头始终高扬着,面对着太阳,长时间一动不动。于是,我便明白了这是一种虔诚的仪式,表达着对太阳的感恩,就像基督徒饭前的祈祷。不断有小孩来到我家的墙外,对树上那只燕子指手画脚,甚至掏出弹弓对它居心叵测。但是它很耐心,伫立在高高的树梢上,安静地等待着什么。麝雉是圭亚那的国鸟。它是世界上现存的最原始的鸟类之一。这种鸟是一个生物学奇迹,见证了鸟类进化的历程。麝雉主要分布于南美洲的亚马孙河流域,栖息在经常遭遇洪涝的雨林中,不善于飞行却擅长游泳,所以常常在水面上方的树枝上筑巢活动以便及时泅水逃生,躲避敌害。常常,它安静地伫立在枝头,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甚至连眼也不眨一下。相隔着遥远的世纪,我很难知道它伫立的目的何在。是精神的需要,情感的需要,还是求生的需要?它的伫立方式,为人类留下了一个永恒的谜。去年秋天,我去了宁夏的鸣翠湖。看见游人,许多失态的鸟,慌忙转过湖边的一个弯,向高空飞去。一只野鸭,慌不辨向,踏水而逃。然而,我却看见一只苍鹭在距离游人不远的一根树桩上默默独处。它丝毫不理会游人的嘘声,昂首挺胸,和游人对视。让内心平静的方式是孤独。苍鹭仿佛铭记着哲人的话,坚守着自我的孤独。我无法窥测到它的内心世界。是失恋,还是迷途,抑或是被众鸟抛弃?它昂着的头颅,彰显出悠闲和洒脱。我恍然觉得,它的生命运行过程中,一定有着非凡的经历。在鸣翠湖,我记住了一只苍鹭。它没有叫声,也没有飞翔的雄姿。但是,它的伫立,却令我震撼。我以为,它的身上凝聚着禅的气象。禅是沉静的,孤独的。于是鸣翠湖就驻留下孤独的记忆。鸟儿落满枝条,就像圣诞树上挂满了礼物。《圣经》中讲到圣芳济可以以爱心召唤鸟群,教堂的彩绘玻璃上生动地描画着这一美妙图景。这是宗教叙述中的温情。悬崖顶端伫立着一只威严的鹰,它把宽阔的翅膀别在身后,如同穿着垫肩大衣的将军。伫立在秋风的悬崖上,倾听着草木的颤动和岩石的呻吟,这便是禅意,是人类感受不到的。它俯瞰着自由的王国,护佑着英雄的家园。鹰总是把卵产在空寂又峭拔的崖顶。它的孩子一降生,就伫立在高远又孤绝的起点上。蛋壳如襁褓一样包裹着鹰的生命,不错,现在它是脆弱的,但它终将是最坚强的,因为它是未来之王。人和其他动物无法抵达的地方,鸟都可以光临。就凭这一点,鸟比人类懂的事情要多。后来我知道,许多鸟是伫立着睡觉的。迁 徙鸟有留鸟和候鸟之分。我们的身边,有些是此地的永久居民,有些只是匆匆过客。迁是移动,徙是搬家。对候鸟来说,迁徙是生存的需要。跟人不一样,候鸟有两个家,两个故乡。它的一生中充满对未知远方的好奇,和不断更改生活的勇气。歌唱着,飞翔着,秋天的末班车就缓缓驶来了,候鸟即将远行。这些阳光与花朵的忠实信徒,这些充满诗情的浪漫主义者,这些不畏艰险的旅行家,就要踏上遥远的征程,迎接风雪、雷电、寒流的洗礼。这是怎样的旅行?这是怎样的壮怀?一抬头,看见大雁在空中飞翔。大雁是出色的空中旅行家,每年春分后飞回北方繁殖,秋分后飞往南方越冬。每当深秋季节,它们就从老家西伯利亚一带,成群结队、浩浩荡荡地飞到我国的南方过冬。第二年春天,它们经过长途旅行,回到西伯利亚产蛋繁殖。北方的领空,被大雁视为理想的征途。群雁飞行,排成“一”字或“人”字形。大雁的迁徙大多在黄昏或夜晚,旅行途中还要经常选择湖泊等较大的水域休息,寻觅鱼、虾、水草等食物。尽管大雁的飞行速度很快,每小时能飞68—90公里,但几千公里的漫长旅途要飞一两个月,途中历尽千辛万苦。如此出行,实在算不上浪漫。苍穹是心灵的影子。苍穹中有雁飞过,与白云同返故里。不过,我倒希望大雁是被迫离家流浪,漂泊异乡,饱尝浪子的艰辛和离家的苦涩。大雁深悟其妙。大雁是有思想的,它的迁徙,是在无际的苍穹和遥远的地平线上,寻觅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也是在摸索自己心灵的影子,把内心风景的影子投射到身体之外。在宁静、旷达的风景中,大雁具备了禅的气象,把握住了生命的本质。夕阳、骏马、皓月、帘幕、薄纱、轻雾……这些外在的事物,不过是它心灵折射出的景色。高空中的大雁,是实实在在的物体,如果没有白云,就无法折射出它的影子。把大雁的影子收藏在心灵的一角,生命的意义就会攀缘到一个更为旷远的境界。永远超越,是大雁生命的抉择。蔑视低俗,是它的价值观。候鸟有着准确的潮汐规律,偏心的神灵把时序的秘密偷偷泄露给它们。冬天里的人们,不要丧失对温暖的信仰,抬头凝望寂旷的天空吧:候鸟终将飞来,这些忠诚的纤夫,将再一次把温暖的春天拉回。鸟是天堂撒下的花籽。秋天的潮水退去,就像沙滩上留下了贝壳,留鸟驻守在它正在降温的家园。雪是大自然进行的一项残酷的游戏,它以优美的方式藏起了鸟儿们基本的口粮,饥寒交迫中,弱小的生命能储存多少抗争的能量?对于拒绝移民的留鸟,生活提出了艰难得近乎苛刻的要求,它们在近于赤贫的土地上,寻找着极为有限的供给——我看到枯干尖硬的槐荚,滑过喜鹊焦急的嗓音。求 偶大地回春,万物复苏,鸟类做着生儿育女的准备。为了吸引异性,它们精心梳理了自己的羽衣。雄鸟做的第一桩事就是抢占有利地形,在高大的树梢上引吭高歌,吸引配偶。它绝不允许同一类的雄鸟进入它的领地。倘若后来者要强行侵占,就会出现鸟类的战争。结果是,胜者为王,败者损伤。鸟的求偶过程完全是一种自我炫耀。用时髦的话说,是在展示自我。鹤在求偶时,要进行优美的舞蹈仪式。啄木鸟用细长坚硬的嘴急促地敲打空心的树干,发出类似快速击鼓的洪亮声响,迫不及待地向雌鸟倾诉自己的心声。野鸭、雁和天鹅的求偶表现是在水面嬉戏,做出各式各样的游戏和钻水姿势,不时击起高高的水花,传播爱的讯息。雄鹬求偶时,先振翅青云直上,然后疾降,俯冲之际张开尾羽,在气流的震动下发出好似羊叫的声音。这种别具一格的求偶方式,如此张扬,让求爱的仪式变得明快而热烈。松鸡科的鸟类有一个固定的求偶场地。一到繁殖季节,雌鸡雄鸡就从四面八方赶到这个情场。每天破晓,雄鸡开始登台表演。它突然收缩胸肌,把囊内的空气压迫出去,迸发出的强大气流,振动食道和口腔的壁,发出清脆的一声巨响。它不断地吞吐空气,发出有节奏的“砰、砰”声以招引雌鸡。然后,它将脖子上的白色羽毛竖起来,把一根根长长的尾羽直翘朝天,大摇大摆地在雌鸡群中往返穿行示威,并与进入这一块领地的雄鸡激烈地格斗,最后一名胜利者,自然收获了雌鸡的爱情。情场的决斗,鸟类显然比人类更胜一筹。孔雀展开灿烂的尾屏,这是它独特的求偶方式。不像我们在电影中欣赏到的矫情的“男追女跑”,两人累得呼哧带喘,毫无美感和情调可言。与其他鸟不同的是,孔雀不诋毁也不攻击情敌,不追逐也不强迫爱人,它只是依靠自身展示出的清雅脱俗般的禅意来吸引对方。这是绅士的求爱方式:含蓄、文明、自尊。它懂得女性的心,为其吟诵情歌、殷勤送礼,还会温情地为女伴梳妆。婚后,在做家务、孵育与哺养孩子方面,这位细心的父亲甘愿做出牺牲。雄性孔雀,它竟然具备母性的光辉。这,也许是它爱情的魔方。鸳鸯是文学作品中的爱情鸟。数千年来,鸳鸯承载着人类的爱情童话。它止则为偶,飞则为双。《古今注》中称,鸳鸯“雌雄未尝相离,人得其一,则一思而死,故曰匹鸟”。古时的文人借鸳鸯承载自己的浪漫遐想,树立了童话般的爱情信仰,让他们“愿做鸳鸯不羡仙”。据说,鸳鸯中的一只如果失去了伴侣,另一只绝不会再寻另外的伴侣。这样说来,鸳鸯的爱情,是天地间的大抒情。我固执地以为,人类所具备的一切情感,鸟类都有。鸟类中有九成是一夫一妻制。另外那一成呢,注定会有婚外恋,会有第三者插足。算了,没有必要谴责,还是尊重它们的隐私吧。 宠 臣鸽子既可以自由飞行,又可以随时回到主人的笼子里,享用唾手可得的口粮,这其中涉及鸽子的生存策略。鸽子意识到必须牺牲局部的自由,以谋求现实的生活保障,于是它过着空中与笼内的两栖生活。这为它带来了实惠,它不必像其他鸟那样风来雨往,四处奔波,只低低地飞上两圈,便安逸地走动起来,或懒懒地晒晒太阳。它不会被冬天的饥馑逼到绝境。我们可以发现鸽子的秘密,就在于它找到了一个巧妙的支点,得到双份的好处。鸽子飞行的表演有在主人面前展示与取悦的意味,它归巢的守诺是对主人服从与依靠的表白。从广泛的经验中,我们日益提炼出世俗生活的秘方:降低精神生活的高度,可以弥补物质生活的匮乏;减少灵魂的成色,可以丰富肉体的娱乐——这就是生存可悲的等式。一边是现实的,一边是空灵的;一边是短视的,一边是高远的。两者间的取舍决定了命运的路数,虽然选择后者可能会由此陷入个人悲剧之中,但我多么震撼于那种对理想的忘我捍卫。在我看来,鸽子的妥协与投降有悖于鸟的气节。鹦鹉也应该归入人类宠臣的范围。鹦鹉的发音在人类的耳朵听来,反映出的大约是“英武”二字。它有一个似乎受过外伤的嘴,上下唇厚薄相差很大,是小姐们化妆起来的唇形。但就是从这张形态奇异的嘴里,说出“你好”,然后是“再见”——它把双方交往的历史压缩到最短。动物中,只有鸟能模仿人类的语言,鹦鹉是其中的佼佼者。有资料说,能力超常的鹦鹉甚至能够掌握部分语法,并灵活运用于语言的再创。笼中的鹦鹉,离开了自由的鸟群部落,置身于人的异族社会,它们以“外语”能力来谋求生存的地位和荣誉,母语反而被遗弃。一位朋友家里养了一只鹦鹉。它留着大背头,颇有点知识分子的模样。朋友给那只鹦鹉照了张相,放大成十八寸,装裱了挂在客厅的墙上。那天朋友过生日,邀请了许多人去庆贺。进了屋子,我嗅嗅鼻子,闻得见他的家里满是鸟的味道。鸟的味道,那是一种异类的呼吸。我没有鼻炎,对味道很敏感。朋友让那只鹦鹉用英语为其唱生日歌。其谄媚的嘴脸让我为它委屈。它放弃了母语的主权,心甘情愿为人类充当宠臣。乖巧而善解人意的鹦鹉啊,你心灵的词典里只有两个字:屈服。朋友们在恭敬地聆听着鹦鹉的歌唱。在世俗的热闹中,我却在皱眉。我分明听见,它的叫声像是肺结核病人的咳嗽声。可以肯定的是,笼子并不能隔绝它的记忆。它注定会有回忆的痛苦。它的梦,是否还有青草和树叶的味道?是否还有风和雨的狰狞?是否还珍藏着它的初恋,它的情殇?我想,那个竹做的笼,并不是它的天堂。百灵鸟生活在内蒙古辽阔的草原上,以其自身的存在维持着生态系统的平衡。它们音域宽广,音韵婉转,能学十种鸟叫。蒙古族歌曲中称“百灵鸟双双地飞是为了爱情来唱歌……”它在歌唱时,常常张开翅膀,跳起各种舞蹈,仿佛蝴蝶在翩翩飞舞。遗憾的是,某些人并不会欣赏蕴含在百灵鸟身上的禅意,却利用它们的美来装饰自己的私欲。百灵鸟嘹亮悦耳的歌声也给自己带来了厄运。在百灵鸟的繁殖季节,有人大量捕获百灵的幼鸟,装进笼子带回家,让它成为家庭的一员。还有许多鸟,充当着人类精神的贵族。只是,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我不喜欢那些提着鸟笼的老人。他们不需要性欲了,于是也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鸟的身上,还让它们失去自由。没有性欲,没有自由,鸟如何欢快地啼叫?己所不欲,勿施于鸟啊。我就迷惘了。我常常疑惑:鸽子、鹦鹉、百灵,它们是否为失去自由悲伤过?当然,也有不愿接受笼养的鸟儿。譬如大雁、老鹰,还有苍鹭。丧失自由,嗟来之食,是对它们“人格”的侮辱。它们的精神里,坚守着禅的自由。它们是世俗的叛逆者。服 丧猫头鹰因为外貌丑陋,叫声恐怖,被称为“恶声鸟”。小时候,祖父总是提醒我时刻警惕猫头鹰的叫声。祖父和我在一个炕上睡了十三个年头,我甚至能感受到他骨头里的气息。一提到猫头鹰,他的脸上就布满恐惧——那是只有我才能捕捉到的信息。猫头鹰的叫声预示着灾祸。那时村子里一切的不幸仿佛都与它有关。死人、患病、庄稼歉收、牲畜和家禽失踪……猫头鹰被乡下人视为生存的仇敌。它的啼叫是阴谋诡计,甚至祸国殃民。我幼年时根本没有见过猫头鹰的样子,令我无论如何对它产生不了本能的仇恨,但它莫须有的叫声却常常填充我的噩梦。还有一种声名狼藉的鸟:乌鸦。在我的家乡,黑夜里乌鸦的叫声,被视为不祥的预兆。它的叫声里散播着一种悲伤的音符,有一种诅咒的成分。难怪乡下人把那些讲话难听、令人厌恶的人叫“乌鸦嘴”。乌鸦喜欢在墓园、坟地安营扎寨。它的翅膀是黑的,好像一块形状奇异的黑纱,散布着死亡的悲剧氛围。它和死亡是心有灵犀的。谁家的老人死了,乌鸦便来报丧,围绕着主人院子的树枝盘旋。据说乌鸦是死神的使者,专门负责传送唁电,谁家门口的树上集合着乌鸦,说明这家刚刚失去人丁。乌鸦喜欢在墓园建立集体宿舍,因为它们迷恋那里的气氛。置身于坟地,我们通常感受到的那种悲凄、忧伤的气氛,是乌鸦营造出来的生命背景。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倒是替乌鸦辩护过。他说:“乌鸦是一种由于说了真话而无辜受罚的动物。”乔叟鲜为人知,所以在寓言里,乌鸦只能重复着反面角色。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生中的宿命因素。比如残疾婴儿,从起点就注定他更曲折的成长。乌鸦因为天生的遗传原因,使它的形貌受人歧视和贬斥——就像在持续的心理伤害中长大的孩子,不难理解他为何变得那么乖戾。在我的意识里,乌鸦的恶是人类的臆想。从一种鸟的色彩来判断它的本质,这同样是人类的恶习。换个角度想,人死了,乌鸦来服丧,这有什么恶意呢?可是几千年来,人类的文字记载总是在诬蔑乌鸦,诅咒乌鸦,虽然它并没有破坏人类的秩序,也没有给人类带来灾难。反倒是,人类在装饰自己的同时,展开着自相残杀。我无意中发现,喜鹊也喜欢墓葬之地。那里高高的树杈上,随处可见它们的宅舍,也许因为这里的死寂,可以保证它们及子女的安全。人们很少提及喜鹊的家庭住址,即使听到喜鹊在公墓里大声喧哗,也把它当作布道的牧师,让它把那些苦苦奔波的浪子,接回死亡宁静的故乡。我静下心,谛听着喜鹊的叫声,隐约觉得,它的叫声里有种特殊的音符,像是禅的呢喃,宛若《圣经》里的句子。我有点奇怪,喜鹊既然带着“喜”字,似乎不应当与丧事有关。我觉得,服丧鸟是有人性的。起码,它们比那些碰到人类的丧事还在唱情歌的鸟儿懂事。平 民和人类一样,鸟也有贵族和平民的区别。我的意识里,天鹅、孔雀、白鹭应该归为贵族,而麻雀、乌鸦、斑鸠应该算是平民。很难说清这种区分的理由。总之,后者更接近人类中平民阶层的感情和生活。麻雀是鸟类里的平民。它们的身上,总是带有一种泥土的气息。灰色的羽毛下,是它们毫不起眼的躯体,这让它们先天就注定了平民身份,无法为自己赢得美誉。长相平民,生命力强——这是麻雀的真实写照。因为普通,它飞翔的高度恐怕是鸟类中最低的。如此,它喜欢和人类朝夕相处,把窝巢建在屋檐下或一些旧的建筑里,譬如破庙、祠堂、碾坊、戏楼。它的生命里,具备着怀旧的意识。寄人篱下,于人类是一种悲伤。可是在我看来,这是随缘。随缘素位,随遇而安,知足常乐,这是禅意。在麻雀的生存词典里,人类是最具善心的动物。在人类的屋檐下生活,虽不浪漫,却安全、快乐。于是它们做出了明智的抉择:亲近人类。没事的时候,它们聚在一起议论着屋主人家里的秘密。白天和黑夜在这老宅所发生的一切,都躲不过它们的眼睛。麻雀在关注着普通人的生活。或喜或忧,都是老百姓的情感。麻雀叽叽的叫声,好像在吐着“饥”音,总想找东西填饱肚子。现在,一想起童年时的饥饿感受,我便替麻雀们忧伤。20世纪中期,一场除四害的运动铺天盖地而来。可是,祖母却舍不得捣毁屋檐下麻雀的窝。麻雀懂得感恩,对救助过它的人,它会表现出一种亲近。有时,祖母在拐枣树下闭目小憩,它就会落在祖母的肩膀上。安详的、柔和的目光,仿佛感应着祖母的心跳。我也学着祖母的样子给麻雀撒谷粒,不过是撒在了地面上,上面用木棍儿支着筛子,绳子的一头拴在木棍上,另一头在我的手里。受谷粒的诱惑,麻雀钻到筛子下觅食,我便迅速拉动绳子,一只活生生的麻雀就被俘虏了。它仿佛认识我,目光里有着令人心碎的愤怒,还有乞求。我愣了一下,便放飞了它。祖母是在屋檐下去世的。那年她七十三岁。吃过午饭,祖母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打盹,忽然就栽倒在台阶上。那会儿,母亲正在屋后喂猪。院子里的麻雀惊叫着飞向猪圈,仿佛向母亲报丧。那样的情景,是母亲后来意识到的。她在向我诉说时,目光里有许多的迷惘。在鸟的世界里,我不知道是否还有比麻雀更具人性的鸟。斑鸠喜欢草屋做的顶,那种柔软和芳香混合着农人的呼吸,让它们感受到了生命的根。真的,我很少看见斑鸠蹲在富人家的豪宅顶上唱歌。燕子生活在人类聚居地区,喜食昆虫,是很有人缘、很有平民意识的鸟。它们喜欢把巢筑在普通人家的屋檐下,衔来几根草叶,几片羽毛,几块泥土,加上自己的唾液,就做成了简陋的住宅,仿佛乡下人的土屋,栖息、生儿育女。那就是家的概念。它们的叫声为响亮粗哑的啾啾声,是长期在田间劳作养成的习惯。有时在影视剧里聆听着黄土坡上婆姨们的吆喝声,我就想起了燕子。《诗经·燕燕》里说,“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正是因为燕子的这种成双成对,才引起了有情人寄情于燕、渴望比翼双飞的情感。它是古典诗词的常客,或惜春伤秋,或渲染离愁,或寄托相思,或感伤时事,意象之盛,表情之丰,非其他鸟所能及。燕子的食物,是危害农作物的昆虫,比如蝗虫、蝼蛄、金龟子、夜蛾幼虫、松毛虫等,所以,乡下人把它视为益鸟。但是,有时它也像一个喜欢玩恶作剧的孩子,偷吃谷类与植物的种子。想着小时的自己,潜入田野,摘着刚刚长出颗粒的玉米棒子,还有嫩绿的豌豆角。馋嘴,不仅仅是因为饥饿,还有农村娃的调皮捣蛋。我想燕子也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赤身的农夫喘口气,用手臂抹去脸上的汗水,突然看到成双成对的燕子跳跃追逐,捕食害虫,眼睛里就饱含喜悦,劳作的辛苦便会化为甘甜。燕子的叫声,也就被乡下人视为吉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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