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爱人、仇人,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他们的理智不断被瓦解,使得爱与被爱在这个嘈杂的社会中显得如此重要。 夏商自选集《沉默的千言万语》中收录了20篇短篇小说,集中发表在1990年代的中后叶,它们在文学期刊上遍地开花,如今被收纳起来了。 作者简介: 夏商本名夏文煜。祖籍江苏。1969年12月15日生于上海,20世纪90年代起发表小说。著有长篇小说《东岸纪事》、《乞儿流浪记》、《裸露的亡灵》及小说集《爱过》等多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住上海。 目录: 开场白 二分之一的傻瓜 集体婚礼 沉默的千言万语 出梅 刹那记 高跟鞋 一个耽于幻想的少年的死 -2℃ 孟加拉虎 日出撩人 今晚 金色镶边的大波斯菊 水果布丁 飞车走壁开场白 二分之一的傻瓜 集体婚礼 沉默的千言万语 出梅 刹那记 高跟鞋 一个耽于幻想的少年的死 -2℃ 孟加拉虎 日出撩人 今晚 金色镶边的大波斯菊 水果布丁 飞车走壁 正午 岁月正浓 一人分饰两角 口香糖 金陵客人们把没有动机的、没有线索的、没有逻辑的杀人事件统称为无头案。一个人走在路上,一个陌生人迎面捅来一刀。既不劫财也不劫色,扬长而去。受害者仰面倒下,横尸街头。这种案子侦破的难度很大,因为它违背了常理,犯罪学的教科书上对此类现象也十分头疼,警方当然更加窝火。 如果我是这样一个人,我仅仅为杀人而去做这件事,而且我的行踪十分杂乱,所杀的人品种不分,男女老幼,穷富贫贱,只要我一时兴起,想玩一玩这种游戏,我就拔出了刀子,我想说整座城市就将为我发抖。 心理学家可能会视我如疯子,但实际上我是一个正常的人,我是一个医生,我是一个业务员,我是一个银行职员。我是一个游戏杀人者,我很满意我的身份,我掌握着你们的生杀大权。 我的一个兄弟在南方某个小城犯了事,后来被抓住了,成了死囚。当地最畅销的报纸作了专题报道,我在去内地的火车上知道了这件事,很为他惋惜。我和他素昧平生,我之所以称他为兄弟,是因为他杀人的手法与我相似,手起刀落,呜呼哀哉。 但是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杀死了一个熟人。 我的这个兄弟的身份背景报纸上没有透露,我只知道他是一个落魄的人。这使我想起了李伟,他也是一个落魄的人。我想一个人落魄之后的形象应该说是酷肖的。李伟衣冠不整地出现在我面前,给我递上一根牌子很烂的香烟,他的表情和脸色像是枯萎的秋叶。他起先是一个技校生,后来为了一个女生,使他的情敌致残,他被判入狱三年。刑满释放以后,他在新村里搭了一间屋子,把它借给别人收取租金。但居委会制止了他的行动,因为那块地皮不是他的,他就用刀把自己的手指剁掉一截,用它换了那块地皮。 以后他和居委会相安无事。三年以后,另一个新出狱的人如法炮制,在他的屋子对面也搭了一间屋子。居委会去找那个人,那个人也剁下了一截手指。可是此人的运气没有李伟好,因为居委会后面跟着一排警察,警察后面站着一辆推土机。那人的手指刚刚掉下来,一只猎犬就跑上前把它吞进了肚皮。然后警察们一拥而上,把他带走了。李伟把这一幕看在眼里,他离开了。过了一个小时他回来,两间屋子已经被推倒了。 李伟的老婆叫王晶晶,她为了报仇,去把为首的警察宋成东告了个强奸罪。比较有意思的是,法医果然在王晶晶的身体里找到了宋成东的精液。宋成东被判有罪的第二天,李伟的新屋子又造了起来。 从表面上看李伟是一个胜利者,但是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为了一间违章搭建的屋子,李伟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一截手指)和名誉的绝大部分(当了乌龟)。 事情还没有结束,因为宋成东出狱了。五年的牢狱之灾使他变成了和李伟一样有胆量的人,他找到李伟的第一句话是,我把你老婆杀了。 李伟愣了一下,他用哈哈大笑回答了来者,我一直在等这一天,你把她杀了,除了摘掉了我的绿帽子,别无其他。 宋成东枪毙前给李伟写来一封信说,我知道你是一个阳痿,所以你的儿子是假的。 后来李伟对我说,其实我哪是什么阳痿,我那玩意儿利索得很。但是因为那封信,我觉得儿子真是有问题了。 李伟的儿子后来溺水而亡,死因不明。 李伟落魄的脸像秋叶一样从列车的窗口飘过。我又想起了那个兄弟,他为什么要去杀一个熟人。我觉得他一定是一个生手,如果他仅仅是要杀人,他为什么要杀一个熟人。 报纸上写了一个动机,杀人者是个下岗工人,和被害人是多年不见的同学。街头偶遇后,如今已事业有成的被害人邀请杀人者到家中叙旧,酒后三巡,被害人昏昏入睡。杀人者环顾四周,被老同学家中奢华的环境所屈服。回想同样人生一场,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如此不同,阴暗心理使他辣手催命,去厨房取来刀子,对着神情安怡的昔日同窗下了手。 这则消息看后不久,我在列车上遇见了一个陌生人。我这样说似乎有点问题,因为列车上的每个乘客对我而言都是陌生人,可是我说的这个陌生人和我发生了一些关系,使他可以和其他乘客区分开来。他是个显而易见的粗鲁之人,如果让他拍戏,不用化妆就能演一个屠夫。他一直坐在斜对面的临窗座位上,和我一样孤身一人。我之所以关注此人,是因为他和强强很像,下面我就来说说强强这个人,也很有意思。 强强是我的邻居李家的二女婿,李家有三个女儿,相隔各一岁。老大最漂亮,嫁给了一个歌舞厅里的小歌星。小妹身材最好,尚未出阁。二女儿的特点是性格柔弱,和五大三粗的强强反差很大。强强和大女婿合伙做水果生意,数年下来,赚了不少钱。但因为买卖平时是强强负责,账目上大女婿总觉得有点吃亏,一开始碍于情面,大女婿也没有挑破。后来矛盾越来越深,终于撕破面皮,打完一架后分手。强强单独经营后生意依旧如故,因为平时就是他自己打理。大女婿却是经营上的门外汉,根本不可能自己去弄一个店铺,而且因为年纪已经偏大,歌厅里也渐渐不再让他登台。这样一来,大女婿其实就没有了经济来源。他当然是对强强怀恨在心,后来就和老婆沟通好,把强强的女儿绑架了。强强没有报案,用大部分积蓄去赎回了女儿。之后歌星夫妇俩就消失了,强强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开始了追踪。两年以后,强强在外省终于找到了他的两个仇人,立马将大女婿手刃于斯。但是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被大女儿美丽的身体征服了,他没有杀死她,而是在她的勾引下上了床。然后,他们还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直到东窗事发。 强强被处决后,大女儿回到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她已怀上了强强的骨肉,而且她似乎也真的爱上了强强,所以她把孩子生了下来。分娩那天她让医院通知了家人,孩子生下来后,她就吞下了预先准备好的剧毒物把自己杀死了。 那个很像强强的男人后来和我有过一次谈话,我们是在两节车厢的中间部分小解的时候碰的头。他说,你这位朋友很像我的一个同事,刚才我看见你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我还以为他又活过来了呢。 我说,你的那个同事真的和我这么像? 他说,要不我怎么会吓一跳呢。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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