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加街38号》是香港作家陈宁首部短篇小说集。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交加街38号”是一系列以爱情为主题的短篇小说,描绘了不同的情境中的男女之间上演的爱恋、离散和重逢等一些场景。第二部分“情诗三章”是一系列短诗,也是这一部“爱之书”最轻松易读的部分。第三部分“爱无能”的笔调低郁绵长,将全书的走向带入一个高潮部分。作者对于时代的“爱无能”的思考融入其中,给出了作者自己的答案,也留给读者对于“爱无能”与“爱可能”的进一步思考空间。 《交加街38号》由台湾著名作家朱天文作序推荐。梁文道在读书节目中对《交加街38号》亦有过重点推荐。 作者简介: 陈宁,笔名尘翎。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系毕业,英国艾塞克斯大学社会学硕士。曾任记者、编辑。长住香港,曾旅居英伦、台北、巴黎、纽约。著有《六月下雨七月炎热》、《风格练习》、《八月宁静》。文章散见两岸三地报刊。除文字外,剧场、音乐、摄影和绘画等领域都有涉及。 目录: 上:交加街38号 夜路 街角 咖啡店,再相见 旅馆 电车 图书馆 渡轮上 对面的风景 斯德哥尔摩 大家乐,或大快活 北方 房间 中:情诗三章 蓝白红风格练习上:交加街38号 夜路 街角 咖啡店,再相见 旅馆 电车 图书馆 渡轮上 对面的风景 斯德哥尔摩 大家乐,或大快活 北方 房间 中:情诗三章 蓝白红风格练习 变奏三首 日常的爱·短诗八组 下:爱无能 荒城之月 情人(又名:纽约?巴黎) 理想的爱情 爱无能 附录:“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夜路 有天突然发现,恋人们散落在不同城市。不知在哪一个点,我们失散了,各自走在不同路径上,以为还会有相遇的时刻,却惊觉,原来早已走进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天夜里,与深爱的他,走在香港闹市街头。从电影院里走出来,他说,我送你回家。于是像往常一样,从铜锣湾一路走回湾仔。我们不走电车路,不走灯光璀灿的地方,只走偏僻暗巷。也不说话,不拉手,只是肩并肩走着。他长得高,说话的时候,我得抬起头,才看到他的侧脸。这样的人,习惯了迁就周遭身高不及的人,肩膊都缩起来,弓着背,广东话说“寒背”。背是寒的,心却是温柔而暖的。长得高的男人,假若温柔而儒雅,甚至有一点谦恭,多少是“寒背”的,尤其惯于俯身跟别人说话的时候。 一起走过的夜路,我都记得。我想他也记得。但是路上的景物与掠过身边的人事,毕竟都不重要。街角偶尔传来猫咪呼叫,反倒会引起我们的注意。这时候,我们总是有默契地停下来,温柔地望向猫的方向,投以怜惜的孩子之眼,甚至回以类似同类的“喵喵”回应。他爱猫,我是猫。 唯一的亮点,是一家接一家便利商店。亮澄澄地,标示着我们的路段。没有半点赶路的心情,我们走进光之所在,在一排排货架上挑出对方喜欢的口味,交换内敛而深情的眼神:我懂得你。买下一些零食,只为了不要空手离开。他接过那小袋便利商品,也没说什么,而我却已感觉到那浓浓的爱惜,在这沉默的男人面前,要懂得沉默的艺术,把说话交出,换回感受的能力。单凭自己的判断,相信爱的力量,继续走下去。 在另一个城市,一个我不熟悉的城市,是他还是他,这段路走得很是艰难。路上除了我们就没有别人,一个也没有。我们的步伐轻轻柔柔如夜行的猫,生怕惊醒城市梦中人,更怕破坏宁静的爱的氛围。只有走在他身畔的时候,我感到他完全属于我。他不再分心,分神照顾别的事,别的女子,只专注于走路,协调我们的步伐。我们走得一样快,虽然不赶路,却像是急着到达某个终点。但我们之间,从来没有终点,也许相遇即是终点,相遇是为了分开,为了失散。 后来我们谈到,为什么这么久才遇上,才爱上。好像以前的路都是白走的,但是共走了一段路之后,才黯然明白,不过是为了护着对方走上另一段路。没有他,不会是今天的我,没有我,他不会是这样的他。分别的时候,我们忍着泪,一声不响。如今回望,甚至不觉得是一种分别,我们还是如常在夜里走路,很多人一块走,只有我们单独走,但我和他心里都清楚,那是两个世界两条路了。 我记得一些电影里的恋人走路情节。比如《筋疲力竭》里的让?保罗?贝尔蒙多与珍?西宝,在左岸的大道上来来回回,边聊边走,街是背景却也是恋人的舞台。因为路不够长,不能把调情话说个够,就又得往回走,来来回回,把路延长,把谈情的时间延续。这是一条中途站,彼此只是对方的行旅,是驿站而不是终点,之后还是各走各路的。 吉田喜重的《秋津温泉》,温泉老板娘冈田茉莉子送书生到火车站,路上拉拉据据,欲断难断。这一段路,上坡下坡,在树林里,在车站边,好似走了一生,到最后仍然是放不下,离不开,自以为是的潇洒到最后还是舍不得这个男人,预言了终局无奈的人生与爱情悲剧。明知是一条不归路,明知总有尽头的时候,为什么还是执意走下去呢。对书生来说,回到秋津温泉,疗伤与休息,都只是人生的其中一条歧路。在东京,有什么等着他,那才是他要走的大道。人生不过如此。然而对于苦苦守候在秋津温泉的茉莉子,秋津是世界的所有,出去的路只有一条。他走进来,那就是她能期待的所有。即使是日本电影新浪潮的旗手之作,却仍然抹不掉日本民情里的悲剧色彩。乡郊的路,毕竟跟城市的路接不上。 我和他的路,有时重迭有时分歧,走着走着,渐渐丢失了彼此。他知道我喜欢走路,只要单独在一块,就会在街上胡乱地走。有时混着一群人,虽然分开走着,还是不时交换眼神,确认仍在同一条路上。可是这些夜里的路,毕竟也渐渐远去了,没入黑夜,在他城或是我城,混合在其他同城的脚步声里,没有了自己的声音。命运是这样地愚弄着我们。 很想念对方的时候,也是胡乱披衣上街暴走。不为什么,只是在移动中暂时忘却思念的感觉,祈求周遭景事的急速转换,能把心里的风景也改换过来。留在秋津温泉那个,无法离开是因为眼前风景的不变与日渐凋零,岁月堆积自恋的深情,思念变成打发日常日子的道具。在东京拼搏那个,总可以找着新鲜的着陆点,不断更新心灵,遗忘故乡故人。 不能停下来,即使是不爱,也必须走路,白天走,夜里也走。唯移动才能感觉存在。世界没有把恋人遗弃。当恋人停下来,窝居于小巢穴,爱情灭亡,止息。只要其中一人仍然继续走,另一人总不能呆着不动,必须抬头挺胸,甚至仰起头,望着高大挺拔的他,加紧追上去,永不要让自己被遗下,被留在不变的原乡。永不要像秋津温泉的茉莉子,在守候里油尽灯枯,自己燃点自己的爱情。就因为共同走过一段路,当明白,并肩而走是多么难得。不能太快不能太慢,必须稍稍迁就,交换默契。只因是同路所以爱上,失散也只因为不能一起走路,细味身边景致。 我记得,和你在夜里走过的那些路。 再回到巴黎的时候,我跑到我们常去的街角。毕加索广场。角落里坐着罗丹雕刻的巴尔扎克像,教艺术史的老师说,罗丹为了引出巴尔扎克的灵魂,造了好多个模,最后选了这个穿着晨衣的造型,没有写实的线条,但倒是勾勒出故事大师的神采。走过马路,我总对大师点点头,有时阳光刺眼,雕像只是一团浮浮的黑影,在路上冷眼看着人生。看着人生,老师说。像一首歌,MarianneFaithfull唱的《Astearsgoby》,“我坐着看着孩子玩耍,做着我从前做过而他们却觉得很新奇的事,我坐着看着,泪水缓缓流逝……”毕加索广场上的巴尔扎克。 我想起我们的巴黎,有时候会想起这首歌。 街角有一家报纸店,每星期三,我到那里买一份当周的《PARISCOPE》,看看有什么新鲜的电影,好看的展览,把接下来的一周填满节目,名叫幸福。偶尔我也买别的杂志,老板是个女的,人很好,有时搭讪两句。旁边有一家卖烟草与电话卡的,我想起给他买一包烟,不,算是小支的雪茄。 在十四区街角的跳蚤市场,我遇上了一个古董烟盒,七十年代的货色,褐色外皮。边上有一点小裂纹,所以不算贵,讲了两次价就买下了。内里是白色象牙,有小小的钢丝,把香烟夹着。因岁月久远,白象牙有点泛黄。回家之后,我小心翼翼洗擦,仍不小心把一条小钢丝弄断,几经辛苦才修补妥当。送到他手上时,他微微笑了笑。 在小店买电话卡,第一次来巴黎时,我还不懂法文,说得不清楚就给人家骂,心里甚是难过。下决心要把法文学好。结果是不知不觉又回来,慢慢就晓说了。 我们喜欢街角一家面包店,那里的牛角包听说是全巴黎第一名。是不是第一名,没有人知道,只道好吃就是。有一次买面包,我还买了他们的果酱与布袋,M就笑我,要把街角的回忆带回去。回去哪里?我以为街角就是我想要的世界。 街角还有咖啡店,下午我来这里喝一杯黑咖啡,看阳光洒在桌上的影子,读一点笔记,看一点书,让我们的时间稍稍错开。对街还有一家古书店,我常在看着橱窗的装饰,有一阵子是《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地图,这小说我初一英文课要读,那时不知作者是法国人Jules Verne,原文是法文。环游世界的路上,竟也滋生出一段爱情故事,后来读来,就有殖民的意思。本来无事,加上解读,就变得沉重。一个普通读者,有时候并不想得到太多。 也曾在街角等人。等的人未来,就有人来搭讪,猜我们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猜对有奖吗?也没有,只是和陌生人的游戏。 街角等人的无事之人也特别多,眼看四面,耳听八方,十字路口的街角,东南西北,约会的人从任何一个方向走来,都不能与之擦身而过。毕加索广场,我们遇见数之不尽的生熟脸孔,遇见,打招呼,说嗨,说再会。似有无限的相遇,无穷的再会。 有一次和另一个他,在街角吵架,然后各自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吵架的内容,也相当孩子气,不过是谁待慢了谁,以为爱少了一点,相当孩子气。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背对着走,然后又舍不得真的走远,转过身来,几乎同步,又往回走,在街角再度相视而笑。恋人的争执,敌不过思念的漫长。 街角的街,必得要小,不能像北京的大街,一条马路就是四五条行车道,那样的街角,注定是天涯海角,望不着对岸。比较可人的,如伦敦查令十字街,CharingCrossRoad,往南走,就是一家接一家书店,拐进去是唐人街,然后是LeicesterSquare,往北走,可以直抵RussellSquare。这些广场并不真的大,只是小小的街角,成一圆形或方形,聚散之地。是的,聚散之地,恋人来去,去而复返。像那天圣诞,和恋人在莱斯特广场上的圣诞嘉年华,玩机动游戏,木马游戏merry-go-round,圆是圆是缘是缘也是完。时间够了,转了一圈又一圈,要不在街角重逢,要不失散。 或者像电影《You'vegotmail》(《电子情书》)里,女主角在街角开一家儿童书店,男主角在对街开一家连锁书店,在现实生活里把她的书店赶至末路,在虚拟世界里,他是她转角的恋人。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只要一直向前走,该遇上的总会在下一个街角遇上。 是以好的街角应该有些记认,让人记得。有地标如邮筒,或者显眼的建筑,遥遥就可看见。某君记得他和前度恋人,在一次决定分手的下午,约定在街角的红色邮箱前分道扬镳。像电影情节一样,街角成了恋情终结的场景。 为了和暗恋的某人遇上,我到他时常出没的地方,躲在远处,乘他不察时,静静穿越街角,假装巧合。时间在街角慢了下来,车水马龙静止,恋火燃起。 在地图上标出街角,一个个圆点,是街的开始也是结束。风水学上,听说,这是一个冲撞的气场。四方八面无遮无掩,令人心慌。所以当我发觉我们房子的窗户,竟开向一个街角,我害怕得要命,恐怕我们就要分别。预言从来不用印证,恐惧已是预早写下的遗书。 可是我还是期待街角,喜欢街角,像跳探戈的一下转身,仿佛总有什么事情在转角等着,是悲是喜都令人惊奇。只要不是住在街角边上,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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