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在移动》作者李钢林说:“这篇文章,头三行没有快感,请删除;这本书,头三页没有快感,请扔掉。”本书按精神传承线索,写了因屈辱而反抗的上一代中国军人,写了数十年后仍让对手痛哭的前辈军人,写了痴迷军事训练并出神入化的同辈军人,写了“80后”和“90后”当代军人。数十年军旅生涯,军事学术与军事技术的深厚功底,开阔的视野,深湛的文字素养,加上如火的激情和丰富的情感,使这些作品动人心魄,读来荡气回肠。先期面世的每篇文章都曾被广为传诵。本书是关于战争的书,“战争的颜色肯定是红色的,是血的颜色”;本书是关于士兵的书,“士兵是军人的最高荣誉,将军的本质也是士兵”,“没有伟大的士兵,不可能有伟大的军队”,“军队就是靠战士们扛着的”;本书是关于男人以及血性的书,“军人的语言是枪声,军人的活动场所在野外”,“战争是没商量的事情,没点血性的男人干不了这一行。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可以成为真正的战士的——这与拿什么样的武器无关”。《原木在移动》真实、诚恳,不虚构,不说空话。力图揭示军事生活和军人精神的真谛,让人了解中国士兵真实的生存状态,真切认识和感受,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它可能是近十年来,最激动人心的军事文学作品……” 作者简介: 李钢林,男,年少入伍,为三十八军战士,后提干。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曾在某大军区情报部门工作,后长期在军事学院、国防大学任教,从事国际形势与战略的研究和教学。现致力于文学写作,有多篇作品发表,本书是第一部文学著作。目录: 自序小情感,大情怀前世扇嘴巴子的故事前辈原木在移动今生想起一位姓王的战士一支半自动步枪八根拉火绳逝去的老团长解放鞋飞上天寻找一把步兵锹边走边尿现在时美女靶拜谒珍宝岛司令砸缸背景戴着卫生巾去巡逻后记骑马挎枪走天下 原木在移动真没有想到,当了一辈子兵,我获得的最大精神荣誉居然是在加拿大,还是来自一个素不相识的洋人老头。他给我讲了一个“原木在移动”的故事,居然把我这个中国军人给彻底震撼了,使我得到了平生最大的精神满足。听了这个故事,我这才知道了,我们中国军人的战争故事原来是这样讲的;我这才懂了,我们以往的胜利究竟凭什么?作为一名中国军人,我脸上有光,那是先辈们照耀的。三年前,我送女儿去加拿大留学,来到加拿大安伯塔省首府埃德蒙顿市附近的小城——阿尔伯特。这大概是一个几万人口的小城镇吧。到后的第三天,房东对我说,附近必胜客比萨店的老板想请我吃饭。“他请我吃饭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他。”我感到很奇怪。房东说,她的女儿杰恩在必胜客打工,杰恩说到家里来了两位来自中国北京的客人,父亲送女儿来加留学,父亲是中国军队院校的一位教官。于是,老板发出了邀请。房东告诉我:“这里是一个小地方,可能是因为好奇吧,必胜客的老板很想见见您。您就去见见呗,他是一个很和蔼的老头,在这里生活几十年了,邻里们都很喜欢他。”“那好吧。”我只好答应了。两天后的中午,房东陪着我和女儿应邀赴约。一月,正是阿尔伯特最寒冷的季节,零下30多摄氏度,奇冷无比,出门一会儿,脸,手和脚丫子就冻得生疼。从北京来时,我们做了一些准备,买了厚厚的羽绒大衣、手套和棉皮鞋,但是到了这里之后,都不太管事儿。必胜客店离我们的住地大约有一公里远。我建议走着去,也好体验一下加拿大的雪景和严寒。我们住的居民区与商业区之间有一大片开阔地,小河,草地,树林,自然天成,不过此时已是白茫茫一片冰雪世界,白天都能听到冰雪断裂时发出的“喀啦、喀啦”的声音。房东说,这是严寒发出的最美妙的音乐。他们已经习惯了。中午还算是最暖和的,晚上一般就不能出门了,因为门常常打不开——冻住了。我们仨人,在布满冰雪的小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穿过冰冻的小河时,一步一滑,前俯后仰,很难自持。一会儿,脸上、手和脚指头就没感觉了。女儿看见这么美妙绝伦的冰雪世界,兴奋异常,一边走着,跑着,一边玩雪,还摔了几跤,引得我们哈哈大笑。“约翰在等着我们呢。”房东指着前方。老板在店门口站着,腰板挺直。他有七十多岁了,面色红润,看来身体还不错。他中等个儿,穿着深咖啡色的西装,扎着深红色的领带,满脸笑容地翘首望着我们,非常热情又非常谦恭的样子。我们打着招呼,握手的时候,他用两只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我感觉他的手有些凉,想来他在门口也等了一些时候了。他走路的样子有点怪,像个小脚老太婆,脚跟着地,左右摇晃。与洋人一起就餐就那么回事儿。一人一盘比萨饼,一个沙拉,每人都规规矩矩地坐着,每人都人模人样地端着,每人都拿着刀叉小口吃着,每人都客客气气地说着。老板还是满脸笑容,非常谦恭的样子。他说,他能亲眼见到一位中国军人非常非常高兴,非常非常感谢。他说,他叫约翰,原来是美国人。早年当过兵,参加过朝鲜战争;后来就回国了;再后来就娶了一个加拿大姑娘,再再后来就在这个小城市里开了一家必胜客的连锁店,几十年就这么过去了。这’就是关于他的故事。我与老板寒暄着,说着与每一个洋人都可以说的那些客套话。最后,我送给他一盒中国茶叶作为答谢,他捧在手里一再表示:非常非常高兴,非常非常喜欢,非常非常感谢。一顿饭就这样吃完了。回去的路上,房东告诉我,几十年了,约翰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高兴过。您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快乐,真难得。我觉得很奇怪——我跟他有什么关系呢?女儿告诉我,吃饭的时候,约翰一直盯着我看,一直看着我笑,一直陪着我说,一直端端正正地坐着,一直就没顾得上吃多少东西。女儿说,她也一直赔着笑。一顿饭吃下来,脸上的肌肉都酸了。女儿埋怨我:“就你表现差,老端着,笑一笑就那么难。”“人家开餐馆的就这样,这叫微笑服务,懂吗?”我说。女儿的一切都安顿好了,我要回北京了。临行前的一天,我接到约翰打来的电话说,他还希望能有机会再见到我,邀请我去酒吧喝酒,如果我愿意的话。盛情之下,我别无选择,就当是练一把英语得了,可我心里总是不解:这个洋人老板也太热情了,我一个陌生的过路客,值得这般热情吗?那天,女儿要做作业,房东也有事。我一个闲人,就自己出门了。P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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