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岸》是一部未出先火的长篇小说。小说仅凭最初几个章节,便在精英人群高度集中关注的公众号“奴隶社会”一炮而红,成为周末黄金档热门,数万读者每周疯狂追看。☆《此岸》取材于作者在哈佛法学院求学和中美两地工作的见闻,记录了中美金融圈的生活,以及身为留学生的情感经历。小说在细节上见微知著,情感细腻丰富,让每一个曾经有过海外生活经历,或是曾经面临过与主人公类似的职业与感情冲突的读者,都能产生深深的共鸣。☆30万字的篇幅,通过讲述主人公王微从北京高中生到美国投行精英的人生经历,她的朋友们各自不同的人生选择,全景呈现大时代背景下一代年轻人的成长,他们的迷惘和困惑,以及对个人价值的追问和寻求。☆美国律师的职业身份赋予作者犀利又不乏细腻的语言风格。叙事干脆,直击要害,却又总能在寥寥数语中,让人读出起承转合、风清云淡的慈悲心肠。 本书简介: 踏上美国国土的时候,王微想,美国总是被称为大洋彼岸,现在她是在大洋此岸了。中文系毕业的王微一举考入哈佛法学院,这真是转运汉巧遇洞庭红一样的开头。然而这世界毕竟是公平的,命运给王微打开一扇通往光明前途的门,便也顺手结束了她少年时的恋情。多年以后王微回想起她和陈正浩的分分合合,确如萧世伯所说:既不单纯,也不勇敢。从波士顿到纽约,再从律所到投行,王微慢慢从初来乍到的国际学生成长为纽约中城众多金融才俊里的一员。她在此岸收获了事业,友情和相濡以沫的伴侣,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只是当经济下行的周期到来,每个人都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生活的方向。王微发现,历史仿佛又在重演…… 作者简介: 马曳现居香港,纽约州执业律师。北京大学毕业后赴美深造,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urisDoctor)学位。 目录: 引子_001 第01章法兰克_003 第02章艾尔伍兹_008 第03章高田雅史_014 第04章Langdell图书馆_022 第05章CambridgeCommon_028 第06章当时的月亮_036 第07章孩子气_043 第08章虎口脱险_054 第09章冯唐易老,李广难封_061 第10章那些过去的和将要到来的_068 第11章白天打扫,晚上祈祷_075 第12章出埃及记_084 第13章这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_094 第14章革命之路_099引子_001第01章法兰克_003第02章艾尔伍兹_008第03章高田雅史_014第04章Langdell图书馆_022第05章CambridgeCommon_028第06章当时的月亮_036第07章孩子气_043第08章虎口脱险_054第09章冯唐易老,李广难封_061第10章那些过去的和将要到来的_068第11章白天打扫,晚上祈祷_075第12章出埃及记_084第13章这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_094第14章革命之路_099第15章钟鼓楼_105第16章冷静与热情之间_111第17章七月流火_122第18章八月萑苇_130第19章九月授衣_140第20章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_147第21章戏剧女王_154第22章跑道上飞机无日夜起飞_160第23章名利场_168第24章圆舞_174第25章愿每天快乐直到不能_184第26章45街_196第27章姹紫嫣红开遍_205第28章Manolo_213第29章晚安,好运_220第30章第六大道_229第31章如剑上取暖,鼎中避热_241第32章朝花夕拾_249第33章求仁得仁_255第34章就算天空再深_263第35章孤独的人是可耻的_272第36章一个正当年华的人_282第37章无常_292第38章桃花源记_302第39章岁月长,衣衫薄_313第40章可惜我是水瓶座_319第41章每一个人都受伤_330第42章既往不咎_339第43章我的1997_349第44章到灯塔去_362第45章大都谁不逐炎凉_372第46章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不知你怎么变迁_384第47章如梦幻泡影,如露又如电_396第48章后来_409第49章仍然可以随时为你疯狂_421第50章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_432后记午夜前的十分钟_437前言引子我睡了一觉又一觉,恍惚间,听到广播里说:“飞机将要到达,请靠窗的乘客打开遮光板。”窗外是大西洋的海面,暮色将至,在海平面的远方呈现出深蓝和绛红交织的色彩。慢慢出现了陆地,和从前在世界地图上看到的一样,是弯弯地伸了一个钩子形到海里去。在国内的时候曾经无数次想象过自己看到这个画面时的情形,也许会是心愿得偿的狂喜,或是终于背井离乡的愁绪?然而现在我莫名其妙地觉得这一切是这样滑稽,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飞机侧转,下降,滑行,海面越来越少,陆地越来越近,终于平稳降落在罗根机场的跑道上。我对自己说,从前提到这块土地,人人都说“大洋彼岸”,现在你终于是在“大洋此岸”了。☆我要表达对作者马曳的佩服之情,能把这个故事讲述得如此有条理、有悬念、有张有弛、有气氛烘托又不过分煽情,那么多事情、场景、细节能描述得如此清晰不乱,仿佛历历在目。 ——豆瓣网友:译者燕飞 ☆我喜欢这个有主见,心智成熟的王微,相比那些受到一点挫折或伤痛就寻死觅活的人,这样的人才能坦然地走在自己的那方晴空下,云淡风轻中才能释放最好的自己。在感受温情与伤痛的同时,带给我们是向上的满满的正能量,一定会影响到喜欢这本书的人。选择自己想走的路,不给自己,不给人生留下任何遗憾。 ——豆瓣网友:贺兰紫玉 ☆此岸彼岸,有的地方便可上岸,这是最好的结果。 ——豆瓣网友:东申小世 ☆用三毛的一句话:你且盛开,清风自来。这一点,还得看了书才能理解,相信所有人都会把这句话送给微微吧。毕竟她最后的幸福,盛满她一路的盛放。 ——豆瓣网友:拾荒者☆我要表达对作者马曳的佩服之情,能把这个故事讲述得如此有条理、有悬念、有张有弛、有气氛烘托又不过分煽情,那么多事情、场景、细节能描述得如此清晰不乱,仿佛历历在目。——豆瓣网友:译者燕飞☆我喜欢这个有主见,心智成熟的王微,相比那些受到一点挫折或伤痛就寻死觅活的人,这样的人才能坦然地走在自己的那方晴空下,云淡风轻中才能释放最好的自己。在感受温情与伤痛的同时,带给我们是向上的满满的正能量,一定会影响到喜欢这本书的人。选择自己想走的路,不给自己,不给人生留下任何遗憾。——豆瓣网友:贺兰紫玉☆此岸彼岸,有的地方便可上岸,这是最好的结果。——豆瓣网友:东申小世☆用三毛的一句话:你且盛开,清风自来。这一点,还得看了书才能理解,相信所有人都会把这句话送给微微吧。毕竟她最后的幸福,盛满她一路的盛放。——豆瓣网友:拾荒者☆陈正浩是个虚构的角色,但你我都可能有一些被推着走,跟着生活的时刻,像陈正浩一样软弱,要做那些自私、理性又伤人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想看到王微和陈正浩在一起,其实不是多么喜欢陈正浩,只是不忍苛责,只是想在小说里看到一个不那么残酷的世界而已。此外,小说每节总有那么一两句看到后忍不住在心里打个响指的句子。重读第二遍的时候看到有意思的句子就打在了电脑上,最后竟然打了近20页。——读者:qy☆这部作品,不仅因为人物鲜明,情节有张有弛;更重要的,是它常在不经意间能说到人的心坎里,这样的真实,实在很难让人不喜欢。——读者:snow我们这一代的爱情,既不单纯,也不勇敢。 谁也没法改变别人对我们的某些看法,无论你怎么努力都不行,你只能学着坦然接受自己的样子,才不会庸人自扰。 人生像一场圆舞。我和陈正浩总在兜圈子,相聚,分手,再相聚,再分手。细细看来,每一次情形都不一样,又都如出一辙。 我们是学了高尚的、精英主义的屠龙术,然而真正的生活中往往要杀的是一两只活蹦乱跳、令我们无从下手的鸡。 原来只有记忆是永恒不变地留在我们心里的。 我曾经觉得难以挨过的那些分手的时刻,独自一人痛苦的经历,总有一天我都会不再想起;只有恋爱时那些微妙而幸福的瞬间,它们永存心底。 大千世界始终像一盒巧克力糖,年轻的人是忍不住不去染指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01章法兰克 法兰克说他来机场接我。他是马上要升二年级的学生,春天的时候他们“亚洲法律研究会”的一干学生来北京公款旅游,顺便跟我这个秋季入学的新生见了一面。我能记得他,完全是因为他有个好听的中文名字陈复成和一个过得去的英文名字Frank。他放着这两个名字不用,却偏偏喜欢别人在说中文的时候叫他“法兰克”。我当时心里想,台湾人果然“花头经”多。 我上大学的时候,每到春天,申请出国的结果揭晓的季节,校内BBS上的“飞跃重洋”版必然很热闹。已经被录取的人来汇报结果,还没有结果的人每天用“申请材料字号是否符合规定”之类细枝末节的事情折磨自己。之后是各种各样的版聚,将要去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城市的人聚起来吃饭,一起憧憬不可知的未来。我参加过一次哈佛的版聚。那天我去晚了,到的时候已经啤酒过三巡,烤肉点过了两轮。将要去研究生院的同学一起兴高采烈地研究他们的夏季语言培训项目,相互约定一起出行。去其他学院的人三三两两地坐着说话。我坐在一个去教育学院的女生旁边,她问我是哪个系的,我说中文,于是听到研究生院那群人中有个女生说:“那你一定是去东亚系的咯,快来,我们这儿正商量着一起申请房子呢。”我谢过她,小声地说:“不好意思,我不是去东亚系的,我是去法学院的。” 那女生大声说:“哇,法学院,那肯定是JD啊,这么大的offer(录取通知)你也不在‘飞跃重洋’版上汇报啊!”我觉得旁边的人都在往我这里看,立刻脸红了起来。这时坐我身边的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生问我:“申请法学院要考什么考试啊?托福?LSAT?” “都要。” “那你考了多少分啊?是不是真的跟《律政俏佳人》里面一样LSAT要考179才能去啊?” “不是的,我其实才考了169。” “啊?”那个男生露出不置信的表情。“169就够啦?那你托福肯定很好才行,难道是满分?” 我觉得自己的气场慢慢变弱,开始觉得来参加聚会是个错误的决定。早知道会被这样三堂会审,我还不如跟宿舍里的晓培她们唱歌去算了。我慢慢吐出一口气,义无反顾地说:“620。” “620?”我觉得那个男生的眼光开始有点戏谑。果然他转头对刚才那个问我是不是去东亚系的女生说:“哎,朱玲你看,早知道你也应该申请法学院呀,她托福620就进去了。” “真的啊?”那个叫朱玲的女生羡慕地望着我。“早知道我也申请法学院了,读得又快,毕业以后出路又好。不过你其他方面应该很厉害吧?英语肯定特别好,不然的话上课也听不懂啊。我看《律政俏佳人》里面那些教授提问的时候真是凶得要命呢!” 然后她用一种很期待的眼光看着我,等着我解释我为什么能够被法学院这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方录取。我在心里想,如果我不能说出诸如“我其实三头六臂,会七十二变”之类的道理,是一定不能令他们满意的。 但真相只有一个,我耸耸肩:“其实我的材料确实没什么特别的,我就是运气比较好。” 我看到她眼里热切的光慢慢变淡。真相往往都是这样,别人都期待一个“头悬梁锥刺股”或者“鲤鱼跳龙门”的励志故事,而事实其实是“转运汉巧遇洞庭红”,运气而已。我记得去年冬天我把所有申请材料寄出去的时候,有一种自暴自弃的勇敢态度。最好哪所学校也不要我,我正好名正言顺地找工作,我对自己说。收到那个巨大的印着学院名字和校徽的红色文件夹后的最初几天,我也曾经问我周围的人:“这怎么可能呢?”晓培说:“怎么不可能?你大三那会儿整天在图书馆泡着,不是标准的未来女律师?”华少说:“那是人家名校火眼金睛,看出了你的钻石品质哪!”我妈跟我悉数她当年教育我的事迹一二三,以证明付出必有收获。 我最后去问陈正浩。那会儿是他的游戏时间,我把前因后果噼里啪啦地打在MSN的对话框里,发送。隔了大约5分钟,在我忐忑不安地浏览了BBS的若干版之后,那个对话框变成橙色,他说:“没什么,你运气好呗。” 我当时深以为,我视陈正浩为知己,果然没有看错人。 但这种“转运汉巧遇洞庭红”一样诚惶诚恐的心情伴随了我的整个春天和夏天,以至在去往波士顿的飞机上,我还认为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因为像我这样的人居然混进了HLS是绝不可能的事,所以说不定飞机会出意外,或者我会在旧金山海关被拒之门外,遣送回国。这样HLS就可以保持清白的名声,每个学生其实都是像艾尔伍兹那样的天才。 我的两程航班居然都平安抵达,海关的大叔也没有怎么为难我,但我在罗根机场等行李的时候仍然神情恍惚——一半是长途飞机累的,一半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样蒙混过关,居然就要大功告成了的样子。这时候有人拍拍我,我茫然地回头,是法兰克。 法兰克很礼貌地向我道歉,说他刚才先去停车又去找行李车,所以晚了一点。我赶忙说没关系没关系,你能来已经很好了,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去学校。他不再说话,把我的行李一件件搬上行李车,带我往车库走。我很松了一口气,坐了快20个小时的飞机,我实在没有力气再和一个不甚熟悉的人寒暄。 我们沉默地上了车,往学校开。天已经完全黑了,车子穿过隧道,在一条沿河的路上开。法兰克说这就是查尔斯河,有时候也会指两个建筑给我看,说这是麻省理工,那是波士顿大学。我敷衍地“嗯啊”了事,法兰克看出我无心恋战,也不太说话了。快到学校的时候我出于礼貌,挣扎着睁开眼睛问他:“艾米还好吗?” 艾米是法兰克的女朋友。春天的时候晓培和我一起去见法兰克他们,回学校的路上她说:“王微,要不是法兰克的女朋友那么聪明漂亮,我真以为法兰克要接你的飞机是别有用心呢。我听说,那些主动接新生的男生,都是在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谋福利。” 而这时候法兰克在旁边说:“哦,我们暑假里分手了。”他语气仿佛很轻松,搞得我很尴尬,不知道是该安慰他呢,还是说其他事,只好一句话不说。我在心里面暗暗埋怨自己: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自己叫个出租车去学校。虽然他这样在美国生活多年的人在这些问题上应该比我们放得开,但我这样贸然接受一个不熟悉的单身男生的帮助似乎还是不太好。 我虽然这样想,表面上却不好表露出尴尬来。法兰克似乎也没发现什么异样。我们穿过一处灯火通明的地方,根据前段时间某个街知巷闻的韩剧,我知道这是哈佛广场。转眼间,法兰克的车子七弯八拐,停在一栋三层楼的对面。他跟我说:“这是学校分给你的宿舍,Ames。” 法兰克帮我把行李箱搬进我的房间。钥匙在门上的一个留言袋里,袋上印着“WeiWang,1L,China”(王微,一年级,中国)。法兰克说:“看你实在太累了,我先走了,等你缓过来了我陪你四下转转。”我感谢了他,刚关上门准备开箱找床单,又听见门响。法兰克对我眨眨眼睛,说:“哎,我忘记跟你讲,WelcometoHLS!(欢迎来到哈佛法学院!)”第07章孩子气 那年夏天高中同学聚会,正巧选在七夕那天。结果始作俑者华少把聚会地方选好,人找齐,自己“奔袭”到上海去了。那天约在美术馆后街吃晚饭,下午我逛了一趟王府井,拎着好几个购物袋去赴约。吃完晚饭,陈正浩说我们溜达溜达吧,然后就非常自然地把我的所有购物袋拎起来往前走。 可能因为心里有鬼,我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其实平时跟华少拌起嘴皮子来我和他互有输赢,但是在陈正浩面前,因为怕说多了让他觉得不够淑女,因为怕说错话让他发现了我的心思,我要惜字如金得多。他好像还挺自在,一路走着一路跟我聊今天聚会的情况,我心里在激烈地斗争要不要表白,只好数路边的路灯:如果走到下个路口是奇数就开口,不是奇数就再说。结果走到路口数到15,还是没有勇气,继续再数下一条街的路灯。 我一路跟着陈正浩走到后海的荷花市场,他这一路说了什么,我全没有听到。但是我好歹下定了决心,不能算完全做人失败。“陈正浩”,我忽然打断他,“我有话跟你说。” “嗯,你说。”也许是我的错觉,陈正浩的语气非常温柔。 我尴尬地看看四周,才发现我的决心下得不是地方。我一向以为,表白的时候应该有烟火、星光、月影,而不是像我们这样,站在一群踢毽子放风筝的老人小孩里面。“呃,这个地方有点吵,我们再往前走点吧。”说完,我紧张地看了一眼陈正浩,没给他反对的时间,赶紧往前走。虽然咱不是那种纤纤弱质的女子,也不能留下这种“在晚锻炼的人群里第一次对人表白”的人生污点不是。 英明神武的古人曹刿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一点也不错。我沿着河边一路走一路给自己打气,但就是没办法再开口。转眼都快走到银锭桥了,陈正浩停下来,仔仔细细地看我:“你要跟我说什么?” 我很庆幸现在是晚上,陈正浩看不到我的脸有多红。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反正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我决定豁出去了。陈正浩比我高一个头,我平视前方,盯住他的喉结说:“我准备表白。”我不敢看陈正浩的脸,所以不知道他此刻的表情如何。过了令我度日如年的一段时间,陈正浩放下了他一路上帮我拎着的大包小包,双手插在口袋里,说:“好啊,那你表白吧。” “哈?”我不能置信地抬头看他。我已经说得这么明显了,难道真的必须把那几个字说出口吗?然而某人丝毫没有要救我于水火之中的意思。反正大势已去,我在陈正浩的瞳孔里面看到满脸纠结的自己,好像被施了咒语一样,我结结巴巴地开口:“陈正浩,我……” 我听到自己如雷的心跳和陈正浩几不可闻的一声叹息。他伸出双手把我抱入怀里,在我的耳边说:“王微,我也喜欢你。” 那一刻巨大的幸福感兜头而来,像大瓶的香氛忽然砸碎在面前,又像一口气喝下一整瓶红酒,令人脚步虚浮,知其喜悦而不知其所以然。第07章孩子气 时间好像变得很慢,又好像其实很快。夜幕慢慢降临,我猝然发现我们又走回了当年华少啐陈正浩的护城河边,还是一样红墙黄瓦的角楼,连天上的月亮都恍惚中还是4年前的,只不过当年要走的是陈正浩,现在要走的是我;当年失恋的是华少,现在也是我。我不可自拔地想着当时的情形,忽然腰上有一双滚热的手覆上来,陈正浩从背后抱住我,喃喃地在我耳边说:“微微,微微,我后悔了。” 我们俩都沉默,陈正浩的呼吸一下一下抚过我的耳朵,一切缠绵悱恻。过了好像有半辈子的时光,我开口问他:“陈正浩,你打算出国吗?” 我觉得自己腰上的手一紧。“暂时没有这个打算,但是我可以等你回来。” 那一刻我心里涌起巨大的悲伤。我转过身,想就着月光看清他的脸:“陈正浩,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但我想和你在一起。”陈正浩的目光炽烈,我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心软。 “可是我这一去,法学院要念三年,我听人说毕业后都要先在美国至少工作两年才能调回亚洲。五年的时间,你不会碰到更想在一起的人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是我现在后悔了,微微。” 我一直觉得,我会爱上陈正浩,是因为他有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他不能,不会,也不屑于用言语做任何的掩饰。他从不对我说谎,哪怕是搪塞两句便可以安慰我的小事。在这挽留的时刻,一个懂事的情人会说他当然爱我,这世界上没有比我更好的人了,只有陈正浩会咬紧牙关说,也许会,也许不会。 可是我就是爱他的孩子气。 于是我什么也没说,非常温柔地拥抱了他。 陈正浩走后,我妈小心翼翼地观察了我几天,确定我没有要放弃念书的打算,才算是放了心。我照常收拾行李,和各色人等告别,只是我和陈正浩恢复了每天聊天,隔两天通个电话的习惯。没有承诺,也没有期许。我告诉自己,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萧世伯这个文艺中年喜欢说我们这一代的爱情,既不单纯,也不勇敢。 他说得全对。第14章革命之路 开学的第一个周末,我约了法兰克在BeaconStreet上他喜欢的那家摩洛哥人开的咖啡厅喝咖啡,请教他关于第一学期暑假找工作的事。迄今为止,我所听到的关于暑期工作的信息,基本都是从高田那里来的。他说学生一般要么是去做短期法官助理,要么是去非营利机构实习,当然也有少数去律所的。律所的工作薪水丰厚,还能够为OCI打好基础,但相对来说1L实习生招得不多,属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 我大概给法兰克转述了一下我从高田那里贩来的二手消息,又表达了我对高田毫不费力就能和白人玩到一起去的羡慕和我在这方面能力欠佳的遗憾,顺便就“融会贯通”了一下:“所以我对找工作这件事挺没信心的,要不还是找个非营利组织混一个暑假得了,反正也没工资,门槛应该不会那么高吧?但是为了秋天的OCI打算,是不是还是有点律所经验比较好呢?万一表现太差会不会有反效果?” 法兰克放下他的咖啡杯,打断了我:“如果不考虑成功的可能性和任何外界的因素,你最想做什么?” “我?”我被他问住了,“我其实也不知道,如果能去律所赚点钱的话当然是好的,不过我申请HLS的时候个人陈述写的是我希望学习了法律之后能在公法方面有所造诣,为社会做出贡献,结果第一年暑假就去律所赚钱好像不太好。最近我读了一两篇博客文章,觉得法官助理也挺有意思的,但那种工作,我的英文不一定能胜任吧?” 我还在自言自语,法兰克忽然问:“王微,你是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你?” “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是吧。我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我妈妈从小教育我,大院人多口杂,最重要的是我不能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让别的大人说我爸爸妈妈的闲话,慢慢就习惯了做事之前先想想别人会怎么看。这跟找工作有什么关系吗?” “我长个子晚,九年级以前,我都是坐在教室的前两排。”法兰克忽然答非所问地说,“因为个子小,我体育也不太好,打橄榄球没有人愿意和我在一队。你知道在美国,这对男生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不知道欸。难道说跟我们上学时班里的差生差不多?”我说完忽然觉得自己很白痴,赶紧喝了一口咖啡掩饰。 “可能还要更坏……”法兰克自嘲地说,“是不受欢迎。学校里最不受欢迎的,就是我这种成绩很好但体育很差的亚洲男生。五六年级的时候我经常被打,晚上穿着被撕破的衣服回家。我妈很心疼,把我转学到号称全纽约州最好的私立学校,那些‘蓝血’家庭都喜欢把小孩送到那里去念书。但那又怎么样?我还是整天被欺负。 “我想过各种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受欢迎。我试过逃学,故意考得很差,结果他们开始嘲笑我是愚蠢的亚洲人。我在SuperBowlParty前把橄榄球比赛的规则背得滚瓜烂熟,但其实根本没人邀请我去参加。我还是被各种人欺负,一直到九年级,我爆发了一次,跟常常欺负我的那群人狠狠打了一架。领头的那个人被我打断了鼻梁,我自己在医院里躺了两天。此后我还是不受欢迎,但是再没人敢欺负我了。 “后来我考上了哈佛。你觉得学校里的其他人应该对我另眼相看是不是?Notreally(并非如此)。好莱坞的那些电影总是宣扬弱者如何靠意志战胜强者,那些曾经欺凌弱者的人如何幡然悔悟,重新做人。那都是骗人的。那个欺负了我好多年,最后被我打断鼻子的Nick,现在是我的同学,也在《LawReview》,昨天还兴高采烈地谈起我上中学的时候样子是多么蠢。” 法兰克不疾不徐地讲着这些,好像是别人的故事,而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不知道该做何反应才好。我遇到法兰克的时候,他已经身高六尺,名校招牌加身,待人接物举重若轻,怎么看怎么都是一副“斯文败类”的形象,很难想象他从故事里瘦弱畏缩的样子慢慢蜕变成今日模样的过程。 “王微,”法兰克终于讲完了他的故事,平静而高深莫测地看着我,而我看见自己在他瞳孔里面的两个小小的影子,“我们谁也没法改变别人对我们的某些看法,无论你怎么努力都不行,你只能学着坦然接受自己的样子,才不会庸人自扰。” 那天法兰克好像从头到尾也没给我什么实际的建议,不过他说的这句话倒是让我日后一再想起。正是从这句话开始,我慢慢得出了一个结论:法兰克虽然看着像小白兔似的,其实内心是一个挺强大的人。第18章八月萑苇7月很快过去。月底,留校准备律考的3L和LLM们纷纷去纽约州各考点参加律师职业资格考试,整个Ames只剩下我一个人。林染被分配去Albany(奥尔巴尼)考试,因此提前好几天她就去熟悉环境了。周五晚上我跑完步回来,发现手机上有一个来自陌生号码的未接来电,是波士顿的区号。打过去,对方接了起来:“Hello?” 我觉得这声音挺熟悉,又说不好到底是谁,于是我用英文问:“刚刚有人用这个号码给我打了电话,请问是谁?” 然后我听到萧世伯那亘古不变的带点戏谑的声音:“王微同学,这么快就听不出我的声音啦?” “萧世伯!”我惊喜地喊了出来,“莫非你在波士顿?” “是啊。”我能感觉到萧世伯在电话那头笑眯眯地说话,“我现在在BostonCollege(波士顿学院)。你看,虽然我一把年纪,但到底还是来新英格兰了嘛。” “是是,你是彼得潘,你永远年轻!”我一边和萧世伯斗嘴,一边还是掩饰不住对故人到来的喜悦。萧世伯给了我他现在的电话号码和邮箱,我们约好明天下午见面。我又叮嘱他如果有什么事情随时打电话问我,他说他没什么需要的,我简直把他当15岁第一次离开家的小孩,比他们学校国际学生处的老太太们还要烦,然后我笑眯眯地挂了电话。 还没有两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我兴冲冲地接起来:“想起什么问题了,萧世伯?” 对方顿了一下,然后我听到陈正浩的声音说:“王微,是我。” 我立刻拿开电话看了一眼来电号码,212开头。“你在纽约?” “嗯。我跟老板来开会,本来明早就要走的,就没有告诉你。刚才老板通知说推迟一天回国,所以我打个电话给你,看看有没有可能见一面。” “你住哪儿?”我听见自己故作镇定的声音问。 “纽约吗?”陈正浩给了我一个中城酒店的地址。 “那你在那里等我,我现在搭最近一班的大巴去找你。” 清晨5点半,大巴开进了曼哈顿唐人街。一个月之内第二次来纽约,虽然我知道自己有一天必将在这里工作和生活,但现在还是觉得怪怪的。我忽然想起,今天我和萧世伯本来约了碰面,赶紧发短信告诉他我周末临时需要到纽约见国内来的朋友,回去再和他联系。萧世伯果然是老人家,这个点他居然已经起床了,半分钟之内,我的手机“嘀”了一声,有一条来自他的信息:“漂洋过海来看你?” 虽然和事实并不相符,我还是觉得挺甜蜜,虚荣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我在去中城的地铁上把这条信息看了若干遍,自己眯眯笑了一回,给他回了一个:“嗯,算是吧。” 萧世伯的回复非常文艺且不知所云:“年轻人的爱情果然充满了英雄主义。” 陈正浩来给我开门的时候还睡眼惺忪。看见我坐了一夜大巴毫无形象的样子,他开怀地笑了,一把抱住了我。按照一般故事的情节,这时两人应该立刻干柴烈火,可惜我这人有个毛病,久别重逢以后,哪怕是再亲的人,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陌生感,因此总是在最初见面的时候感到拘束,对任何亲密的肢体动作和语言都觉得别扭。总要相处一段时间以后,我才能慢慢回温,不再做出奇怪的反应。所以小时候每次我妈出差,回来都会患得患失地觉得我不要妈妈了,总得要过上半天,我才能变回原来的我,重新像牛皮糖一样黏到她身上去。 好在我和陈正浩大学时就打下了远距离恋爱的基础,每次见面都得重复相同的过程,他对此总算是见怪不怪。见我精神亢奋而身体疲惫的样子,陈正浩用房间里简陋的咖啡壶给我烧了一杯充满咖啡味的热水,安排我先睡一会儿。 我觉得自己睡了很久,甚至做了一个关于华少的梦,醒来时房间里光线昏暗,陈正浩半靠着床头,坐着睡着了。我借着不足的光线端详他的脸——工作了一年的陈正浩看起来眉眼间成熟了点,脸型更加轮廓分明,下眼角开始有细细的纹路,大约是加了很多班的缘故吧。几周前我端详镜子里的自己,忽然发现笑起来的时候我的眼角可以看到两条细纹,我大吃一惊,正色仔细看,那纹路不见了,仿佛我只是自己在吓唬自己。再笑,它们又姗姗而至。原来我们各自在对方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变化。这个发现,让我觉得有点伤感。 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虽然是在纽约这个高楼的丛林里,7月最后一天的强烈光线还是从对面玻璃立面大厦的墙面上反射过来。屋里变得大亮。我推推陈正浩,他醒了,好像被光线刺到了眼睛,他浮现出一个迷茫的表情,随即像一只大熊一样,把我牢牢压住,不能动弹。 我听到酒店床头的闹钟“嘀嗒”“嘀嗒”地走动,陈正浩像是睡着了,既不动,也不说话。良久,他翻身下去,用手支着头盯着我看:“微微,我觉得你来美国一年,好像胖了点。” 我不假思索地抄起一只枕头打过去,陈正浩笑着起身躲避。我不依不饶地追着他打,他笑着求饶。在他狭小而简陋的中城酒店房间里,枕头不断拍打出的灰尘在阳光里翩翩起舞。时光默默倒流,我们好像又回到了彼此心里毫无芥蒂的年代。 闹够了,我们出门去吃早午饭。看自由女神像,爬上帝国大厦的屋顶,做各种游客做的事。中央公园门口驾马车的车夫问我们是不是来度蜜月的,于是陈正浩坚持花了在我看来贵得丧心病狂的价钱坐了一圈马车,说是“蜜月必备”。我很想问他这一年工作情况如何,这次是为什么来美国出差,以后还会不会有类似的机会,但最终什么也没问出口。我们俩从前浪费了那么多本来可以耳鬓厮磨的时间去讨论未来的事,早知如此,还不如趁还在一起的时候享受现下的时光。 我跟陈正浩说我要吃冰激凌,他顺从地在路边的流动车里给我买了一个香草味的甜筒,自己买了一个巧克力的。说实在的,甜筒的味道不如麦当劳的,不过在这夏日懒洋洋的下午,坐在中央公园的绿荫下吃着甜筒看世界从自己面前走过,那甜筒的味道怎样究竟是次要的。 “微微,我们去登记结婚吧?” “啊?”我还举着甜筒,难以置信地看着陈正浩。 “你带护照了没?我听说在美国结婚不需要户口身份的,只要去市政厅登记就可以了,我们现在去吧?”陈正浩像个小孩一样地央求我。 答案是,我带了护照,而且愿意冒这个险。但谁也没结过婚,纽约到底是怎样结婚的我也不知道。不过古人说得好,有困难找Google。下午4点,我们飞奔到最近的惠特尼博物馆,找了一台公共电脑查找相关信息。令人失望的是,纽约州结婚需要分两步走,两步之间至少要相隔24小时,也就是说,哪怕我和陈正浩今天过了第一关,等我们真的能结婚的时候,他已经在回上海的飞机上了。 我和陈正浩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良久,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拍拍陈正浩的肩:“行了,看来今天不是结婚的黄道吉日。咱们也疯够了,晚上你想去哪儿吃饭?” 陈正浩还不依不饶地看着我:“王微,我刚刚不是在开玩笑。” 我忽然觉得很累。我们能愉快地装作蜜月中的情侣,在一时冲动之下去看纽约州的结婚要求,不过是因为我们各自心知肚明,这一天的相处不过是从现实里偷出来的而已。我们不必在乎从前困扰我们的所有事,因为反正这一天会很快过去。当夜里12点的钟声敲响,我要回波士顿念书写案例,陈正浩要跟他的老板回上海,谁也没有第二种选择。 于是我摇摇头:“陈正浩,别傻了。” 像是如梦初醒,陈正浩脸上露出一抹悲伤的神色。认识他这么久,这大概是我见过他最伤心的表情。 为了让陈正浩开心点,我决定带他去唐人街的“大旺”吃晚饭。离开如梦似幻的帝国大厦和中央公园,回到充满市井气息的中国城,我们好像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大旺”的烧鸭和排骨还是那么销魂,以至从国内来的陈正浩同学都为此多吃了一碗粥。他告诉我这次是和老板来谈项目融资的。他毕业时加入的那家初创公司在国内拉投资并不顺利,但最近有一家在美国的投资机构表示了一些兴趣,所以他和老板是专门飞来介绍这个项目的。 陈正浩给我讲他在这家公司的点点滴滴。我有一种错觉,好像我们是结婚多年的夫妻,一边吃着晚饭一边交流白天公司里的情况。末了,陈正浩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微微,这一趟来美国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觉得我也不是不能在美国生活。回去我会开始考GMAT,等公司稍微上了一点轨道以后我就申请来美国念商学院。” 正值饭点,“大旺”里人山人海。跑堂的伙计端着各种肠粉烧腊像走钢丝一样从拥挤的桌子间穿过。隔壁桌的伙计大声向前台传报他们点的菜。但我毫不介意,就算我们现在在第五大道Tiffany的大堂里,也不会比陈正浩现在的话更能取悦我心。于是我紧紧握住陈正浩的手,郑重地点了点头。 吃完晚饭,我和陈正浩打算去布鲁克林桥逛一逛,然后他回酒店,我再搭夜班大巴回波士顿。刚走到莫特街的街角,迎面走来一群人,差点和我们兜头撞上。我正要说Excuseme,已经听到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说:“王微?!” 是林染。当然,还有Mike、法兰克、陈硕,和另外两个我不认识的人。 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可藏着掖着的。于是我给陈正浩介绍了我认识的这四位,Mike主动介绍说另外两位是他的朋友。陈正浩一一点头。末了,我介绍说:“这是陈正浩。” Mike的脸色立刻变了。法兰克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但显然也没想到数周之前我喝醉念叨了一整晚的人物现在就站在眼前。林染的眼神像能从我身上剜下一块肉去,我也就势盯回去:你也没告诉我你要来纽约,还会在此时出现在唐人街啊! 我们四个人在忙碌地用眼风厮杀,那边不明就里的陈硕开口了:“这么巧!我们几个正说去唐人街的KTV唱歌,王微你和你朋友要不要一起来?” 还没等我开口拒绝,陈正浩说:“好啊!我也很想认识王微在美国的朋友呢。” 这下大势已去,我们只好跟着Mike他们一起去订好的KTV。这简直是我有生之年唱过的最辛苦的一场KTV:法兰克全程一言未发,林染一直在生我的气,Mike为了救场,豁出他的破锣嗓子唱了一首又一首,狠狠祸害了一把我们的耳朵,我唱歌也不是,不唱歌也不是,倒是陈正浩很快和陈硕混熟了,算起来,总算有人享受了这一晚的时光。 因为这一意外插曲,陈正浩在大巴站跟我告别的时候,我还有点不自在。然而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某些尴尬和伤害总是不可避免的吧。临别前,我像小狗一样拉着陈正浩的手恋恋不舍,而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让我等他再来。 这个夏天真是让人筋疲力尽,我在回程大巴上睡着之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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