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丽·麦克法兰凭借这本小说获得巨大成功,她幽默风趣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男女之间时常遭遇的感情困局——当年你曾深爱至极的那个人回来了,你该怎么办???!!!该书在英国亚马逊上市后,一度排名全书榜Top10,在100名以内停留长达10个月!目前,小说已售出20余国版权,并被全球**英文图书出版商哈珀?柯林斯评为“2013年度*畅销小说”。 本书简介: 蕾切尔和本相识于大学,当时蕾切尔已与里斯在一起,爱情有缘无分。后来,即将结婚的蕾切尔在意识到自己其实与准新郎里斯并不适合后取消了婚礼。偶然的一天,蕾切尔在曼彻斯特再遇十年未见、已经结婚的本……如果我又遇见你,隔着岁月悠长,我将如何向你致意?英国畅销作家梅丽·麦克法兰带来的英国版“何以情深”! 作者简介: 梅丽?麦克法兰,生于1976年,英国独立撰稿人和博客作者,著有多本小说。凭借小说《我本来不会爱你》获得巨大成功! 目录: 楔子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篇分手以后我要好好的 第二篇图书馆里的那个男人 第三篇遇上精装大律师西蒙 第四篇我**的男人结婚了 第五篇娜塔莉·谢尔的专访 第六篇一个人的努力和勇敢 第七篇佐伊,*意外的背叛 第八篇十年后,迟到的告白 第九篇谁才是你*重要的人1 我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手里的订婚戒指。为什么我们要结婚?我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 这天,我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曼彻斯特的狂风暴雨将我轰进了家门,这场雨的奇特之处在于,它同时做到了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我进门时,也让屋子里飘进了很多雨水。现在看来,门口感觉就像刚刚被潮水淹过,而我就像潮水退去后留下的一株孤零零的海草,软趴趴地摊在楼梯底下。 这间屋子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朴实无华、亲切温馨的地方。如果你去各个房间里转悠上两分钟,就会把这家的主人定性为三十岁出头、没有孩子的“职业人士”。墙上挂着带框的冲印照片,照片上的人是里斯喜欢的音乐明星。室内装潢的破旧感与时尚感并存,只不过前者更多一点。踢脚板涂上了深蓝色的光泽漆,这让我的母亲嗤之以鼻:“看起来有点社区中心的感觉。” 屋子里飘散着晚餐的味道,闻起来又香又辣,热腾腾的。但是空气当中明显有一丝寒意。我还没有见到里斯,就已经感觉到他在生闷气。我走进厨房,发现他正站在炉灶前,紧绷着双肩,看来我的直觉没有错。 “晚上好,亲爱的。”我一边说,一边把湿漉漉的头发从衣领中翻出,解开了围巾。我冷得浑身发抖,不过好在人逢周末精神爽。无论什么事情,放到星期五,都会变得不那么令人煎熬。 他咕隆了一句,具体说了什么,我也听不清楚,可能说的是“晚上好”,不过我不会去问,以免他逮着机会说我抬杠。 “你有没有去拿路税牌一种贴在挡风玻璃内的牌照,用来显示车辆已缴路税。?”他问道。 “噢,糟糕,我忘了。” 里斯暴躁不安地来回疾走,手里晃着菜刀。法官大人,这是激情犯罪。每逢要到车管所办手续的时候,他讨厌拖拖拉拉。 “我昨天明明提醒过你了!现在已经拖了一天了。” “对不起,我明天就去拿。” “你倒好,反正需要为非法驾驶承担责任的人不是你。” 按照他在日历上手写的备忘录,上周忘了去拿路税牌的人也不是我。我没有指出这一点,免得他提出抗议,说我钻牛角尖。 “他们会把车拖到废料场,你知道的,就算你把车停在人行道上也没用。非法驾驶是零容忍的。他们要是把车子压成了诺弟诺弟系列书籍讲述的是小人国里发生的趣事,诺弟是一个戴着圣诞帽的木偶小男孩,当他高兴的时候,帽子上的铃铛就会响起。后文提到的“大耳朵”是诺弟来小人国见到的**个人。那么大,你就得坐公交车上班了,到时候可别怪我。”我开始把自己想象成诺弟那个样子,戴着一顶蓝色的圣诞帽,帽子的尖端缀着一个铃铛。 “这件事情明天早上就搞定,不用担心。” 他转过身去,继续切番椒,也不知道在他的眼里,那个番椒上是不是长着我的脸。我想起自己还有一样缓和心情的法宝,于是赶紧冲了出去,把那瓶葡萄酒从湿漉漉的奥德宾斯购物袋里取了出来。 我倒了两大杯葡萄酒,对里斯说:“干杯,大耳朵。” “大耳朵?” “你刚才提到诺弟了嘛。不说这个了。今天过得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 里斯为一家营销公司做平面设计。他讨厌这份工作,更讨厌提起它。不过,曼彻斯特皇室法庭的那些耸人听闻的庭审报道倒是很对他的胃口。 “话说,今天有个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这个人当庭说了句很经典的话:‘去他的操蛋判决。’” “哈哈。他说的对不对呢?” “你是指操蛋的判决?不,这个判决很公正,他是杀了不少人。” “‘操蛋’这种话能登在《曼彻斯特晚间新闻报》上么?” “在加星号的注文里才可以。我肯定得把他家属说的话修饰一下,委婉地表述成:‘家属在旁听席上情绪激动地大喊大叫。’他们对法官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脏话,除了那句‘老东西’以外。” 里斯吃吃地笑着,端着酒杯走进了起居室。我跟在他后面。 “我今天研究了一下婚礼上播放的音乐,”我一边说,一边坐了下来,“我妈担心我找的DJ不靠谱。是这样的,我在蛋糕俱乐部认识了一个人叫玛格丽特·德拉蒙德,她外甥给我介绍了个DJ,这个DJ成天戴着棒球帽,喜欢播放一些‘淫秽而热闹的音乐,主题都是关于搞基和吸毒的’。我妈觉得,婚礼现场毕竟还有花童和伴童,这种音乐让他们听了不好。” “这人挺不错的。有他的电话号码吗?至于棒球帽就别戴了吧。” “我觉得我们可以找个现场歌手。我有个同事以前搞活动的时候,请来了麦克尔斯菲尔德的一位猫王模仿者,听说很厉害。” 里斯脸色一沉。“我可不想看着一个满头都是百利发乳的死老胖子站在台上演唱《温柔的爱》。我们是要在曼彻斯特市政厅办一场庄严的婚礼,而不是要去拉斯维加斯小白教堂拉斯维加斯小白教堂是一座著名的婚礼教堂,门口高高竖立的牌子上有两颗巨大的红心,被一支丘比特的箭射穿,非常引人注目。这也是当年猫王结婚的地方。办一场麦当劳式的婚礼。” 我心里很想说:我想把婚礼办得有意思一点,碍着你了,不好意思。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只不过这口气咽得并不轻松。 “噢,好吧。我只是想让大家开心一下,你懂的,就是想活跃一下气氛。你是怎么想的呢?” 他耸了耸肩。 “没想法。” 看着他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我觉得我可能疏忽了什么。 “难道说……你想自己演奏?” 他假装考虑着这个主意。 “对啊,可以考虑考虑呢,我到时候问问兄弟们。” 里斯以前有个乐团。你要是说它是绿洲乐队的山寨版,他非杀了你不可。只不过,他们这个乐团的成员也喜欢穿派克大衣,喜欢互相争执。有一点我一直没舍得揭穿他:他希望以前在谢菲尔德的那个组合能够红起来,但是拜托,大家都是三十几岁的人了,做音乐只不过是玩一玩罢了。你要是让我平常做里斯的听众,这完全没有问题。但要是让他的乐团在我的婚礼上演奏,我可真不乐意。 “或许可以这样,前半个小时归你,后面的交给DJ。” 里斯扮了个鬼脸。 “我可不会让所有人花那么长的时间排演。” “好吧,那就多给你点时间。不过这是我们的婚礼,不是爵士乐演奏会。” 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电闪雷鸣的时刻迟早会到来。我了解他的脾气,对他这种争吵方式了如指掌。 “况且,我也不想找DJ。”他又补充了一句。 “为什么?” “他们总是不入流。” “你要负责所有的音乐吗?” “我们会选一些歌曲放到iPod上,用声破天之类的平台播放,把这些歌曲组合起来。” “好吧。” 我应该把这件事情先放一放,等他心情好了再说的。但我没有。 “不过,我们到时候应该放一些适合老年人听的歌曲吧?比如披头士、阿巴乐队什么的。要是老放那些吵吵嚷嚷的叛逆歌曲,他们听不懂的吧?” “你想放《舞蹈皇后》?门都没有。就算你的表亲艾伦想借这个机会在舞台上卖弄风骚也不行。”他噘了噘嘴,做了个鸭子扑腾翅膀的动作,看起来有一种无端挑衅的意味。 “人家好心想要过来表演,你干吗非得把人家丑化到这个地步?” “我以为你想按照我们两个的想法和方式来办婚礼呢。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了嘛。” “对,是按照我们两个的想法,不是按照你的想法,”我说,“我想借这个机会,让你跟我的亲戚朋友打打交道。这是一场派对,是所有人的派对。” 我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手里的订婚戒指。为什么我们要结婚?我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几个月前,为了庆祝里斯在公司拿到了体面的奖金,我们在一家希腊餐馆畅饮餐后茴香酒。两个人都喝得有点醉了。我们打算用这笔钱做几件大事,结婚就是其中的一件。我们都觉得,热热闹闹地办一场婚宴,不失为一个好主意,而且或许“时机已经成熟”。里斯没有正式求婚,只是往我的杯子里倒满了酒,说:“管他的,干吗不结呢,对不对?”他一边说,一边向我使了个眼色。 那天晚上,在那样一个热气弥漫、人声鼎沸的餐厅里,做出那样的决定,感觉令人安心、合乎时宜,也是自然而然的举动。我们看着肚皮舞女郎把年迈的客人拉起来,跟着她们一起旋转;我们一起欢笑,直到把肚子笑痛。我爱里斯,之所以同意跟他结婚,也有现实的因素在里面:毕竟,除了他以外,我还会嫁给谁呢?的确,我们的生活暗流涌动,潜藏着矛盾和不快。但是,正如浴室深处的墙角会因为长久淤积的湿气而长出霉斑,两个人在一起,也注定有很多地方要修修补补,而我们还从来没有在这件事情上下太大的功夫。 在此之前,我们虽然迟迟没有结婚,但是我始终认为,办手续只是迟早的事。尽管里斯依然蓬头垢面,依然像学生时代那样永远穿着脏兮兮的乐队T恤、仿旧牛仔裤和匡威帆布鞋,但是我知道,在他桀骜不驯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质朴的想法——要是将来有了孩子,至少不能让他变成私生子。那天夜里,我们回到家之后,给双方的父母都打了电话,表面上是为了分享喜悦,实际上也可能是为了断绝退路——我们害怕酒醒之后,会后悔做出这个决定。那天夜里,没有醉人的月色和奏鸣曲,但是,正如里斯所说,生活中本来就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 按道理来说,那一天应该是我们在一起*快乐的日子。现在想想,我觉得那天我一直在迁就里斯,一直在压制自己的火气,而里斯则喜欢待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对乐团的其他成员不理不睬,就跟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一样。记得我刚认识他的时候,心智还不成熟,一心只想打入他的小圈子。 “从什么时候开始,乐团已经成为我们之间的第三者了?你以后是不是要丢下我一个人在家里照看哭哭啼啼的孩子,自己跑出去排练?” 里斯的酒杯刚到嘴边,又放下了。 “你这话简直莫名其妙。怎么?难道要我改变自己,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为了做你的好男人吗?”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觉得,我们结婚那天,你不应该让演奏的事情占用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间。” “哈,结了婚以后,我们还要有一辈子的时间在一起呢,有得熬。” 他这话说得很奇怪,感觉对他来说,婚后的生活就像坐牢一样:洗澡时得进公共澡堂;每天早晨六点钟要在院子里放风;要是想走私点东西,还得用暗语跟外界沟通。一句话中的每个词都经过了加密,用明码读出来的效果类似于:不准,我,去,酒吧……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胸中郁积着沉重的块垒。以往,我都是用酒精来麻醉自己,排遣心中的痛苦,而这个方法一直很管用。 “我觉得,办这个婚礼可能不合适。” 窗户纸终于被捅破了。此前,这个令人心烦意乱的想法一直埋藏在潜意识里,如今,它不仅浮上了意识层面,还被我亲口说了出来。我很惊讶的是,自己竟然不想把这句话收回。 里斯耸了耸肩。 “我就说要在国外办嘛,你非得在这里办。”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觉得现在结婚不合适。” “呃,要是现在取消的话,也太奇怪了吧。” “但这不足以作为结婚的理由啊。” 给我个理由。或许,我才是那个一直用暗语向外界呼救的人。我意识到,自己突然明白了什么,突然醒悟了过来,而里斯还没有听出事情的严重性。我把彼此心照不宣的话说了出来。充耳不闻并不是我想要的答复。 他长叹了一口气,流露出难以名状的疲惫,仿佛跟我在一起,就是遭受一场严酷的审讯。 “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你今天回来以后,就一直想着法子跟我吵架。” “我哪有!” “你现在跟我怄气,就是想逼我让步,好让你跟你那帮傻瓜朋友能在婚礼上听DJ播放的垃圾音乐。好!你去订啊,都按照你的意思来,我才懒得跟你吵呢。” “你说我朋友傻?” 里斯猛灌了一大口酒,站了起来。 “我晚饭还没做完呢,恕不奉陪。”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达不成一致,你不觉得这一点说明了什么吗?” 他又重重地坐了下来。 “噢,天哪,蕾切尔,不要把这件事情闹得收不了场。这个星期已经够难熬的了,我现在连发脾气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也很累,但不是因为忙了五天的工作,而是因为面具戴得太辛苦了。接下来,我们还要花几千英镑的血汗钱,在*熟悉我们的亲戚朋友面前装模作样。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恶心得难以忍受。 事实上,面对我的发难,里斯会觉得莫名其妙,也是情有可原。他现在的行为,只不过是延续了他的一贯作风。这次的争吵,也跟平常没什么两样。**的区别是,在我的心里,有一根弦被绷断了。这就好比一个机器部件,经过长年累月的使用,终于报废了。它虽然可靠、坚挺,无论怎么折腾,也能不停地运转,但是有一天,它突然撑不住了。 “我们现在不适合结婚,就是这样,”我说,“因为我都不确定我们两个适不适合在一起。我们在一起并不开心。” 里斯看起来有些吃惊。紧接着,他又摆出了一副扑克脸,戴上了冷冰冰的面具。 “你不开心?” “对,我不开心。你开心吗?” 里斯使劲眯上了眼睛,叹了口气,用手指捏了捏鼻梁。 “至少现在是开心不起来,真是可笑。” “那平常呢?”我抓着这个问题不肯放。 “什么是开心?我都不知道你问这个问题有什么意义。难道你觉得,人在吸食大麻以后,产生的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就是开心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平常不开心。我爱你,我原以为,你对我用情够深,会为了我而努力。但显然不是。” “在飘飘欲仙和不断吵架之间,是有中间地带的。” “成熟点吧,蕾切尔。” 每当我对两个人的未来产生不确定感时,里斯的惯常反应就是撂下一句生硬的话——“成熟点吧”,“你想多了”。言下之意就是,人人都知道,两个人相处就是这个样子的,你只不过是抱有不现实的期待罢了。以前,我很喜欢他这种胸有成竹的样子,可是现在,我没有那么笃定了。 “这些理由都不够。”我说。 “你说什么呢!难道你想分手?” “对。” “我不信。” 我也不信,毕竟,我们两个都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这次吵架才不过几分钟,我们就从相安无事的状态闹到了劳燕分飞的边缘。事情的发展实在太快,我整个人都快被这样的加速度给压扁了。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当初才迟迟没有结成连理。我们知道,结婚会打破距离产生的朦胧美,会让原本潜藏的矛盾统统暴露出来。 “我明天就去找出租房。” “闹成这样值得么?我们在一起都十三年了,”他问,“你就因为我不肯按照你的意思来办婚礼,就要跟我说再见吗?” “并不完全是婚礼的原因。” “真可笑,每次你不顺心的时候,就会开始挑各种各样的毛病。你可别等到分开以后才发现我对你的好。” 他说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我不禁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在刻意制造分手的理由?我的理由究竟够不够充分?想到这里,我的气势顿时弱了下来。或许明天早上醒来之后,我就会觉得,这一切都是个错误。或许现在这种阴霾笼罩的情绪、触目惊心的错愕、天塌下来一般的感觉,终究会像窗外依旧肆虐的瓢泼大雨一样,渐渐平息下来。或许我们明天应该出去吃顿午饭,把我们两个人都喜欢的曲目随手写在一张餐巾纸上,顺便重温一下当初热恋的感觉…… “好吧……如果我们的关系还能维持下去的话,我们必须做出改变,不能再一天到晚吵架了。我们得找个婚姻顾问之类的。” 我在里斯这里几乎什么也争取不到,可我还是会留下来。我的决心就是这么容易动摇。里斯皱起了眉头。 “我可不会就这么坐着,任凭你跟婚姻咨询机构的那些死脑筋抱怨我有多么的不好。我是不会推迟婚期的,我们要么如期结婚,要么忘了这档子事。” “我在跟你谈我们的未来,我都不确定我们有没有未来。难道你只关心婚礼取消后,自己的面子挂不挂得住吗?” “不是只有你才可以下*后通牒的。” “难道这是一场游戏吗?” “如果你跟我在一起都那么久了,还不确定我们合不合适,那你永远也确定不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来做主吧,分不分由你。”我颤抖着说。 “不,你来做主,”他说得唾沫横飞,“就跟以前一样。我已经为你牺牲了那么多……” 我的怒火腾地一下就蹿了上来,仿佛脚上穿着火箭筒,整个人都要气炸了。 “你根本就没有为我付出过任何心血!是你自己选择搬到曼彻斯特来的!你对我的态度,就像我欠你一笔还不完的债似的,这真是扯淡!你们那个乐团本来就是要解散的!不要把你自己的失败归咎到我的头上。” “你这个自私幼稚、娇生惯养的贱女人!”他咆哮着回敬了我一句。说着,他也唰地站了起来,因为在怒吼的时候,要是采用坐姿,效果肯定会打折扣。“你一向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考虑别人做出了什么牺牲。这次筹办婚礼也是一样。你这种自私的性质是*恶劣的,因为你根本不觉得自己自私。至于乐团的事情,你真是好大的狗胆,竟然敢说乐团本来就是要解散的。我要是能回到过去的话,我就——” “你说啊!”我尖叫道。 我们都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好像两个人正举着手枪相互对峙,所不同的是,我们所持的武器不是手枪,而是唇枪舌剑。 “行,你赢了,”里斯*终说,“我这周末回自己家过——我可不想待在这里跟你死缠烂打。你去找其他人过日子吧。” 我跌坐回沙发上,两手搭在膝盖上,听着他在楼上使劲折腾,收拾铺盖。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了下来,把原本快要风干的衬衫领口再一次沾湿。我听见里斯在厨房里忙活着什么,意识到他正在关灶火,因为灶台上还在煎番椒。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细枝末节上的体贴比他说出的任何狠话都要令我心痛。我用手捂住了脸。 几分钟后,我被他的说话声吓了一跳,而且声音就在我的旁边。 “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我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他:“什么?” “不要装没听见。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当然没有。” 里斯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哭。是你自己要分手的。” 他狠狠地摔了前门就走,摔门声重得就像枪响。 1 我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手里的订婚戒指。为什么我们要结婚?我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 这天,我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曼彻斯特的狂风暴雨将我轰进了家门,这场雨的奇特之处在于,它同时做到了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我进门时,也让屋子里飘进了很多雨水。现在看来,门口感觉就像刚刚被潮水淹过,而我就像潮水退去后留下的一株孤零零的海草,软趴趴地摊在楼梯底下。 这间屋子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朴实无华、亲切温馨的地方。如果你去各个房间里转悠上两分钟,就会把这家的主人定性为三十岁出头、没有孩子的“职业人士”。墙上挂着带框的冲印照片,照片上的人是里斯喜欢的音乐明星。室内装潢的破旧感与时尚感并存,只不过前者更多一点。踢脚板涂上了深蓝色的光泽漆,这让我的母亲嗤之以鼻:“看起来有点社区中心的感觉。” 屋子里飘散着晚餐的味道,闻起来又香又辣,热腾腾的。但是空气当中明显有一丝寒意。我还没有见到里斯,就已经感觉到他在生闷气。我走进厨房,发现他正站在炉灶前,紧绷着双肩,看来我的直觉没有错。 “晚上好,亲爱的。”我一边说,一边把湿漉漉的头发从衣领中翻出,解开了围巾。我冷得浑身发抖,不过好在人逢周末精神爽。无论什么事情,放到星期五,都会变得不那么令人煎熬。 他咕隆了一句,具体说了什么,我也听不清楚,可能说的是“晚上好”,不过我不会去问,以免他逮着机会说我抬杠。 “你有没有去拿路税牌一种贴在挡风玻璃内的牌照,用来显示车辆已缴路税。?”他问道。 “噢,糟糕,我忘了。” 里斯暴躁不安地来回疾走,手里晃着菜刀。法官大人,这是激情犯罪。每逢要到车管所办手续的时候,他讨厌拖拖拉拉。 “我昨天明明提醒过你了!现在已经拖了一天了。” “对不起,我明天就去拿。” “你倒好,反正需要为非法驾驶承担责任的人不是你。” 按照他在日历上手写的备忘录,上周忘了去拿路税牌的人也不是我。我没有指出这一点,免得他提出抗议,说我钻牛角尖。 “他们会把车拖到废料场,你知道的,就算你把车停在人行道上也没用。非法驾驶是零容忍的。他们要是把车子压成了诺弟诺弟系列书籍讲述的是小人国里发生的趣事,诺弟是一个戴着圣诞帽的木偶小男孩,当他高兴的时候,帽子上的铃铛就会响起。后文提到的“大耳朵”是诺弟来小人国见到的**个人。那么大,你就得坐公交车上班了,到时候可别怪我。”我开始把自己想象成诺弟那个样子,戴着一顶蓝色的圣诞帽,帽子的尖端缀着一个铃铛。 “这件事情明天早上就搞定,不用担心。” 他转过身去,继续切番椒,也不知道在他的眼里,那个番椒上是不是长着我的脸。我想起自己还有一样缓和心情的法宝,于是赶紧冲了出去,把那瓶葡萄酒从湿漉漉的奥德宾斯购物袋里取了出来。 我倒了两大杯葡萄酒,对里斯说:“干杯,大耳朵。” “大耳朵?” “你刚才提到诺弟了嘛。不说这个了。今天过得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 里斯为一家营销公司做平面设计。他讨厌这份工作,更讨厌提起它。不过,曼彻斯特皇室法庭的那些耸人听闻的庭审报道倒是很对他的胃口。 “话说,今天有个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这个人当庭说了句很经典的话:‘去他的操蛋判决。’” “哈哈。他说的对不对呢?” “你是指操蛋的判决?不,这个判决很公正,他是杀了不少人。” “‘操蛋’这种话能登在《曼彻斯特晚间新闻报》上么?” “在加星号的注文里才可以。我肯定得把他家属说的话修饰一下,委婉地表述成:‘家属在旁听席上情绪激动地大喊大叫。’他们对法官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脏话,除了那句‘老东西’以外。” 里斯吃吃地笑着,端着酒杯走进了起居室。我跟在他后面。 “我今天研究了一下婚礼上播放的音乐,”我一边说,一边坐了下来,“我妈担心我找的DJ不靠谱。是这样的,我在蛋糕俱乐部认识了一个人叫玛格丽特·德拉蒙德,她外甥给我介绍了个DJ,这个DJ成天戴着棒球帽,喜欢播放一些‘淫秽而热闹的音乐,主题都是关于搞基和吸毒的’。我妈觉得,婚礼现场毕竟还有花童和伴童,这种音乐让他们听了不好。” “这人挺不错的。有他的电话号码吗?至于棒球帽就别戴了吧。” “我觉得我们可以找个现场歌手。我有个同事以前搞活动的时候,请来了麦克尔斯菲尔德的一位猫王模仿者,听说很厉害。” 里斯脸色一沉。“我可不想看着一个满头都是百利发乳的死老胖子站在台上演唱《温柔的爱》。我们是要在曼彻斯特市政厅办一场庄严的婚礼,而不是要去拉斯维加斯小白教堂拉斯维加斯小白教堂是一座著名的婚礼教堂,门口高高竖立的牌子上有两颗巨大的红心,被一支丘比特的箭射穿,非常引人注目。这也是当年猫王结婚的地方。办一场麦当劳式的婚礼。” 我心里很想说:我想把婚礼办得有意思一点,碍着你了,不好意思。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只不过这口气咽得并不轻松。 “噢,好吧。我只是想让大家开心一下,你懂的,就是想活跃一下气氛。你是怎么想的呢?” 他耸了耸肩。 “没想法。” 看着他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我觉得我可能疏忽了什么。 “难道说……你想自己演奏?” 他假装考虑着这个主意。 “对啊,可以考虑考虑呢,我到时候问问兄弟们。” 里斯以前有个乐团。你要是说它是绿洲乐队的山寨版,他非杀了你不可。只不过,他们这个乐团的成员也喜欢穿派克大衣,喜欢互相争执。有一点我一直没舍得揭穿他:他希望以前在谢菲尔德的那个组合能够红起来,但是拜托,大家都是三十几岁的人了,做音乐只不过是玩一玩罢了。你要是让我平常做里斯的听众,这完全没有问题。但要是让他的乐团在我的婚礼上演奏,我可真不乐意。 “或许可以这样,前半个小时归你,后面的交给DJ。” 里斯扮了个鬼脸。 “我可不会让所有人花那么长的时间排演。” “好吧,那就多给你点时间。不过这是我们的婚礼,不是爵士乐演奏会。” 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电闪雷鸣的时刻迟早会到来。我了解他的脾气,对他这种争吵方式了如指掌。 “况且,我也不想找DJ。”他又补充了一句。 “为什么?” “他们总是不入流。” “你要负责所有的音乐吗?” “我们会选一些歌曲放到iPod上,用声破天之类的平台播放,把这些歌曲组合起来。” “好吧。” 我应该把这件事情先放一放,等他心情好了再说的。但我没有。 “不过,我们到时候应该放一些适合老年人听的歌曲吧?比如披头士、阿巴乐队什么的。要是老放那些吵吵嚷嚷的叛逆歌曲,他们听不懂的吧?” “你想放《舞蹈皇后》?门都没有。就算你的表亲艾伦想借这个机会在舞台上卖弄风骚也不行。”他噘了噘嘴,做了个鸭子扑腾翅膀的动作,看起来有一种无端挑衅的意味。 “人家好心想要过来表演,你干吗非得把人家丑化到这个地步?” “我以为你想按照我们两个的想法和方式来办婚礼呢。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了嘛。” “对,是按照我们两个的想法,不是按照你的想法,”我说,“我想借这个机会,让你跟我的亲戚朋友打打交道。这是一场派对,是所有人的派对。” 我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手里的订婚戒指。为什么我们要结婚?我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几个月前,为了庆祝里斯在公司拿到了体面的奖金,我们在一家希腊餐馆畅饮餐后茴香酒。两个人都喝得有点醉了。我们打算用这笔钱做几件大事,结婚就是其中的一件。我们都觉得,热热闹闹地办一场婚宴,不失为一个好主意,而且或许“时机已经成熟”。里斯没有正式求婚,只是往我的杯子里倒满了酒,说:“管他的,干吗不结呢,对不对?”他一边说,一边向我使了个眼色。 那天晚上,在那样一个热气弥漫、人声鼎沸的餐厅里,做出那样的决定,感觉令人安心、合乎时宜,也是自然而然的举动。我们看着肚皮舞女郎把年迈的客人拉起来,跟着她们一起旋转;我们一起欢笑,直到把肚子笑痛。我爱里斯,之所以同意跟他结婚,也有现实的因素在里面:毕竟,除了他以外,我还会嫁给谁呢?的确,我们的生活暗流涌动,潜藏着矛盾和不快。但是,正如浴室深处的墙角会因为长久淤积的湿气而长出霉斑,两个人在一起,也注定有很多地方要修修补补,而我们还从来没有在这件事情上下太大的功夫。 在此之前,我们虽然迟迟没有结婚,但是我始终认为,办手续只是迟早的事。尽管里斯依然蓬头垢面,依然像学生时代那样永远穿着脏兮兮的乐队T恤、仿旧牛仔裤和匡威帆布鞋,但是我知道,在他桀骜不驯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质朴的想法——要是将来有了孩子,至少不能让他变成私生子。那天夜里,我们回到家之后,给双方的父母都打了电话,表面上是为了分享喜悦,实际上也可能是为了断绝退路——我们害怕酒醒之后,会后悔做出这个决定。那天夜里,没有醉人的月色和奏鸣曲,但是,正如里斯所说,生活中本来就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 按道理来说,那一天应该是我们在一起*快乐的日子。现在想想,我觉得那天我一直在迁就里斯,一直在压制自己的火气,而里斯则喜欢待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对乐团的其他成员不理不睬,就跟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一样。记得我刚认识他的时候,心智还不成熟,一心只想打入他的小圈子。 “从什么时候开始,乐团已经成为我们之间的第三者了?你以后是不是要丢下我一个人在家里照看哭哭啼啼的孩子,自己跑出去排练?” 里斯的酒杯刚到嘴边,又放下了。 “你这话简直莫名其妙。怎么?难道要我改变自己,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为了做你的好男人吗?”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觉得,我们结婚那天,你不应该让演奏的事情占用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间。” “哈,结了婚以后,我们还要有一辈子的时间在一起呢,有得熬。” 他这话说得很奇怪,感觉对他来说,婚后的生活就像坐牢一样:洗澡时得进公共澡堂;每天早晨六点钟要在院子里放风;要是想走私点东西,还得用暗语跟外界沟通。一句话中的每个词都经过了加密,用明码读出来的效果类似于:不准,我,去,酒吧……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胸中郁积着沉重的块垒。以往,我都是用酒精来麻醉自己,排遣心中的痛苦,而这个方法一直很管用。 “我觉得,办这个婚礼可能不合适。” 窗户纸终于被捅破了。此前,这个令人心烦意乱的想法一直埋藏在潜意识里,如今,它不仅浮上了意识层面,还被我亲口说了出来。我很惊讶的是,自己竟然不想把这句话收回。 里斯耸了耸肩。 “我就说要在国外办嘛,你非得在这里办。”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觉得现在结婚不合适。” “呃,要是现在取消的话,也太奇怪了吧。” “但这不足以作为结婚的理由啊。” 给我个理由。或许,我才是那个一直用暗语向外界呼救的人。我意识到,自己突然明白了什么,突然醒悟了过来,而里斯还没有听出事情的严重性。我把彼此心照不宣的话说了出来。充耳不闻并不是我想要的答复。 他长叹了一口气,流露出难以名状的疲惫,仿佛跟我在一起,就是遭受一场严酷的审讯。 “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你今天回来以后,就一直想着法子跟我吵架。” “我哪有!” “你现在跟我怄气,就是想逼我让步,好让你跟你那帮傻瓜朋友能在婚礼上听DJ播放的垃圾音乐。好!你去订啊,都按照你的意思来,我才懒得跟你吵呢。” “你说我朋友傻?” 里斯猛灌了一大口酒,站了起来。 “我晚饭还没做完呢,恕不奉陪。”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达不成一致,你不觉得这一点说明了什么吗?” 他又重重地坐了下来。 “噢,天哪,蕾切尔,不要把这件事情闹得收不了场。这个星期已经够难熬的了,我现在连发脾气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也很累,但不是因为忙了五天的工作,而是因为面具戴得太辛苦了。接下来,我们还要花几千英镑的血汗钱,在*熟悉我们的亲戚朋友面前装模作样。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恶心得难以忍受。 事实上,面对我的发难,里斯会觉得莫名其妙,也是情有可原。他现在的行为,只不过是延续了他的一贯作风。这次的争吵,也跟平常没什么两样。**的区别是,在我的心里,有一根弦被绷断了。这就好比一个机器部件,经过长年累月的使用,终于报废了。它虽然可靠、坚挺,无论怎么折腾,也能不停地运转,但是有一天,它突然撑不住了。 “我们现在不适合结婚,就是这样,”我说,“因为我都不确定我们两个适不适合在一起。我们在一起并不开心。” 里斯看起来有些吃惊。紧接着,他又摆出了一副扑克脸,戴上了冷冰冰的面具。 “你不开心?” “对,我不开心。你开心吗?” 里斯使劲眯上了眼睛,叹了口气,用手指捏了捏鼻梁。 “至少现在是开心不起来,真是可笑。” “那平常呢?”我抓着这个问题不肯放。 “什么是开心?我都不知道你问这个问题有什么意义。难道你觉得,人在吸食大麻以后,产生的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就是开心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平常不开心。我爱你,我原以为,你对我用情够深,会为了我而努力。但显然不是。” “在飘飘欲仙和不断吵架之间,是有中间地带的。” “成熟点吧,蕾切尔。” 每当我对两个人的未来产生不确定感时,里斯的惯常反应就是撂下一句生硬的话——“成熟点吧”,“你想多了”。言下之意就是,人人都知道,两个人相处就是这个样子的,你只不过是抱有不现实的期待罢了。以前,我很喜欢他这种胸有成竹的样子,可是现在,我没有那么笃定了。 “这些理由都不够。”我说。 “你说什么呢!难道你想分手?” “对。” “我不信。” 我也不信,毕竟,我们两个都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这次吵架才不过几分钟,我们就从相安无事的状态闹到了劳燕分飞的边缘。事情的发展实在太快,我整个人都快被这样的加速度给压扁了。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当初才迟迟没有结成连理。我们知道,结婚会打破距离产生的朦胧美,会让原本潜藏的矛盾统统暴露出来。 “我明天就去找出租房。” “闹成这样值得么?我们在一起都十三年了,”他问,“你就因为我不肯按照你的意思来办婚礼,就要跟我说再见吗?” “并不完全是婚礼的原因。” “真可笑,每次你不顺心的时候,就会开始挑各种各样的毛病。你可别等到分开以后才发现我对你的好。” 他说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我不禁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在刻意制造分手的理由?我的理由究竟够不够充分?想到这里,我的气势顿时弱了下来。或许明天早上醒来之后,我就会觉得,这一切都是个错误。或许现在这种阴霾笼罩的情绪、触目惊心的错愕、天塌下来一般的感觉,终究会像窗外依旧肆虐的瓢泼大雨一样,渐渐平息下来。或许我们明天应该出去吃顿午饭,把我们两个人都喜欢的曲目随手写在一张餐巾纸上,顺便重温一下当初热恋的感觉…… “好吧……如果我们的关系还能维持下去的话,我们必须做出改变,不能再一天到晚吵架了。我们得找个婚姻顾问之类的。” 我在里斯这里几乎什么也争取不到,可我还是会留下来。我的决心就是这么容易动摇。里斯皱起了眉头。 “我可不会就这么坐着,任凭你跟婚姻咨询机构的那些死脑筋抱怨我有多么的不好。我是不会推迟婚期的,我们要么如期结婚,要么忘了这档子事。” “我在跟你谈我们的未来,我都不确定我们有没有未来。难道你只关心婚礼取消后,自己的面子挂不挂得住吗?” “不是只有你才可以下*后通牒的。” “难道这是一场游戏吗?” “如果你跟我在一起都那么久了,还不确定我们合不合适,那你永远也确定不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来做主吧,分不分由你。”我颤抖着说。 “不,你来做主,”他说得唾沫横飞,“就跟以前一样。我已经为你牺牲了那么多……” 我的怒火腾地一下就蹿了上来,仿佛脚上穿着火箭筒,整个人都要气炸了。 “你根本就没有为我付出过任何心血!是你自己选择搬到曼彻斯特来的!你对我的态度,就像我欠你一笔还不完的债似的,这真是扯淡!你们那个乐团本来就是要解散的!不要把你自己的失败归咎到我的头上。” “你这个自私幼稚、娇生惯养的贱女人!”他咆哮着回敬了我一句。说着,他也唰地站了起来,因为在怒吼的时候,要是采用坐姿,效果肯定会打折扣。“你一向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考虑别人做出了什么牺牲。这次筹办婚礼也是一样。你这种自私的性质是*恶劣的,因为你根本不觉得自己自私。至于乐团的事情,你真是好大的狗胆,竟然敢说乐团本来就是要解散的。我要是能回到过去的话,我就——” “你说啊!”我尖叫道。 我们都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好像两个人正举着手枪相互对峙,所不同的是,我们所持的武器不是手枪,而是唇枪舌剑。 “行,你赢了,”里斯*终说,“我这周末回自己家过——我可不想待在这里跟你死缠烂打。你去找其他人过日子吧。” 我跌坐回沙发上,两手搭在膝盖上,听着他在楼上使劲折腾,收拾铺盖。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了下来,把原本快要风干的衬衫领口再一次沾湿。我听见里斯在厨房里忙活着什么,意识到他正在关灶火,因为灶台上还在煎番椒。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细枝末节上的体贴比他说出的任何狠话都要令我心痛。我用手捂住了脸。 几分钟后,我被他的说话声吓了一跳,而且声音就在我的旁边。 “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我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他:“什么?” “不要装没听见。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当然没有。” 里斯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哭。是你自己要分手的。” 他狠狠地摔了前门就走,摔门声重得就像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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