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违四年,《小时候》作者桑格格厚积薄发之作。2007年,一本混合了四川方言的段子体小书《小时候》曾风靡一时,众多70后、80后领略了川普的独特魅力,也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童年的影子。2009年,桑格格出版了她的第二本书《黑花黄》,独特的装帧设计让人再次领受了作者的奇思妙想和古灵精怪。这之后,桑格格似乎逐渐走出人们的视线,直到交出这部20万字的《不留心,看不见》。在这本书中,桑格格纯真依旧,只是这份纯真不再是少不经事的懵懂,而是被生活细细筛过之后留下的结晶,更加晶莹透亮。 ◆生命中不经意的妙趣,或是不可承受之轻,其实我们都记得,只是有时想不起来。在这本书里,桑格格以她标志性的原生态文字,尝试以白描的手法记录下生活中的若干片断,看似不经意的风景、相遇和交往,作者视若珍宝,正是这些貌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而非追名逐利的大事,构成了她的生活,让她成为如今的自己。纤细的感受,敏锐的观察,桑格格似乎是以秒为单位地认真生活着。书里依旧有对往事妙趣横生的记录,只是在诙谐与风趣之外,多了一份历经风霜的感伤。 ◆《小时候》的后来篇定居北京,专职写作。相较于过往四处飘荡的经历,桑格格的生活如今有了很大改变。虽然爱买打折货和扫淘宝的习惯估计是改不掉了,也还经常到处旅行,不过总算在北京定居下来了,另外,婚也结了,抑郁症也得过了,钱也有了(扫淘宝几百块不眨眼,打车几乎是随便打,用她自己的话说:还能怎么样有钱呢?),可谓历经沧桑,这些在书中都一一有所交代。如果说《小时候》是过去时,则本书就是现在时,可以说是《小时候》的后来篇。 本书简介: 和桑格格的前两部半虚构性的自传一样,这本书的主题依旧是成长与时光、生命的妙趣与分量。但由于它的写作经历了作者特殊的一段心路历程,梦境与现实在昼夜间浑然交错,生命在黑暗底色中呈现出不易察觉的幽光,《小时候》和《黑花黄》里颠倒琐碎的散点叙事,转化成为本书中被或明或暗的线索连为一体的文字意象。记忆的人事、想象的风景、白天的山川、夜里的海洋在时间的卷轴中徐徐展现,不经意间抖落出一天、一年、一生或只是一瞬。 李娟 我很喜欢《小时候》肆无忌惮、泥沙俱下的行文。相比之下,老格这部新文字明显“规矩”了许多,但我知道她并非试图表现不同的自己,只是放慢了脚步而已,仍沿着同样的路固执往下走。尘埃仍不肯落地。情状仍红头花色,气血旺壮。 史航 读桑格格的书,总想顺便斗嘴。她新书叫《不留心,看不见》,我就想说看见了又怎样,反正你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嘛。但再想想,留不住,永远不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当初也是个擦黑板都惋惜“这个粉笔字就要不存在啦”的孩子。我其实是羡慕格格的。她有她自己的黑板世界,一块都不用擦,就一直写下去。 目录: 诗 那么早的时候 只是 大柳树 纯正的孤独 我想 陪我到最后 坏了的伞 小男孩 饺子 点心 一朵云在下雨 和母亲去江南 帽子 秋诗 那么早的时候 只是 大柳树 纯正的孤独 我想 陪我到最后 坏了的伞 小男孩 饺子 点心 一朵云在下雨 和母亲去江南 帽子 秋 公车 半夜醒来 雪原 小兔子 灯泡塔 蒲公英 文 彩苹 丑舅舅 云福儿 情书 偶像蔡国庆 院坝头又来了收破烂的 小黄猫 桑格格当官记 黄美丽 蒋碧蓉 豆豆 我的420厂 爸爸的心愿 早上的声音 成都初春的早晨 黄瓦街 麻烦去文殊院 不留心,看不见 我叫小勾 最好的手艺 北京又到秋天 学陶记 你是北方的马 和伊立奇在一起的一天 小雪 小狗旺旺 二师兄 老展 吾友郁达夫 孤独的达利 火车上的风景 我们有足够的葵瓜子 九色鹿 黄美丽 一个女孩,大概家里有什么变故没有人管,也不好好读书,十二三岁就混在社会上玩。人人都说她是个烂货,传说她小小年纪就堕过多少次胎,那些买菜的阿姨远远就要指着她对自己孩子说:“你要这样我就打断你的腿!” 她抽烟、打架、笑起来嘎嘎直响,在那个年代就知道怎么把校服衬衣在腰际打上一个活的蝴蝶结,露出纤细的腰来,衬托得正在发育的胸部像一对跳跃的白鸽一样。没有人敢说她长得美,描述她的标准用语是:瞧她那个小骚样。别的女孩倒不像买菜的阿姨那样光是憎恨,除了说笑一番之外,还会赞叹她曾经穿过的一身衣服,那口气是这样的:啧啧,浑身上下三百!就是说,那女孩曾经穿过一套高达三百元人民币的衣服。那套衣服是一套洋装,奶黄色的,上衣是掐腰小西装的款式,下面是一条撒摆及膝的裙子,布满了繁复的白色花朵刺绣所以贵呢。据说是社会上一个老大送给她的,他搞了她又甩了她。那套装好看是好看,但是说实话,以不满十五岁的年纪穿起来实在太老气了。 那个时候流行过用军挎当书包,她就曾经穿着这一套奶黄色的洋装,懒洋洋地单手在肩头倒钩着军挎,下面却是一双白色的回力球鞋。一群不敢靠近她的男生在后面怪声怪气地嗷嗷直叫,她大部分时间都不理,但是有一次好像某一个男生叫了她妈的名字,她发疯般地抡着军挎追打了那个男生好几条街。她没有追上那个男生,人家骑了自行车怎么追得上,自己却摔了一跤,把奶黄色的裙子前面撕了一个大口子。 她自己把裙子小心地缝了,而且精心地模仿裙子原本白色刺绣的感觉缝起来的,而且她穿的时候会把前摆转到后摆反正那裙子不分前后。但是仔细看,白色的疤痕像一条隐形的蜈蚣虫一样隐秘地趴在她的左臀上,走路的时候,那虫子就像活的。 她就住在我家对面。我经常看见这套衣服晾在她家阳台上,在衣架上板板正正地挂着。有时候并没有洗,头天穿了,挂在那里透透气第二天还穿的。我当然也被我妈教育过不准和她来往,但是我却觉得她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总是在阳台上望着她,她一会儿在阳台一会儿在房间里。她妈是个开公共汽车的,经常回来很晚,而且脾气很坏。没见过她爸。久了之后,她也发现了我,有一次还冲我笑了一下,她笑的时候好像有光芒刺过来,我吓坏了就蹲着地上半天不敢站起来。我听她在那边笑出了声音。 为什么我突然想起这个女孩子来,其实就是因为她的笑声。每到夏天,我就会想起一次。她到夏天就会特别漂亮,可能也是因为那套裙子。不过有一次,我看她在阳台上穿了一件可能是她妈的大垮垮的短袖针织衫,头发挽在脑后,踮脚来收晒干的被单,也很好看的。 慢慢地,我在阳台上不躲她了,她对我笑的时候,我也对她笑。有一次我在楼下遇到她,她正出来扔一对鞋子,是白色回力鞋,她脚下换上了一对簇新的旅游鞋那是阿迪达斯的旅游鞋!我看着她把那双并不算太旧的鞋子摆在垃圾桶旁边,就站住了。她也站住了,然后我说:“能不能把那双鞋子送给我?”她马上回去提起那双回力鞋,说:“我洗了再送给你。” 我们迅速成了朋友。说是朋友也不完全正确,她十五岁我十岁,最多算她的小跟班。而且由于她的名声,我们也不大在有熟人的地方公开来往。她总说,别让你妈知道你和我玩,她知道会打断你的腿。她还问我是不是父母离婚了,我跟我妈单独过。我说是,她居然抚摸了一下我的头,说唉你也是个造孽娃娃。那对鞋子她洗得白白的送给我了,但是我也没有穿,一是没办法对我妈交代,二是那鞋子大了我的脚足足三个码。暂时放在她那儿。 她确实在社会上玩得开,在离我们街区四站路那么远的地方都有朋友。她带我去过一次,那边有一个市场,有家卖肥肠粉的,她可以随便吃,说那个老板的儿子是她的男朋友。我是她带去的当然也随便吃,那个粉里面的豌豆尖太香太嫩了啊!而且每次里面的肥肠都加得是其他人的两倍还要多。她吃辣椒之厉害,每次辣得嘴巴鲜红,一头都是汗,却笑哈哈地喊那个老板的儿子再加点红油!那个老板的儿子剃了个平头,有十八岁的样子,穿一条黑色的功夫裤和黑色的敞口布鞋标准的混混打扮,看着她就像要吃了她一样。那个地方一共去过三次。有一次我提议再去,她却摇摇头说那个人已经不爱她了。 我说:“不爱也还是可以吃粉肠粉啊!”她看着我,深深叹了口气:“小瓜娃子,懂锤子。” 有一天,她脸色特别苍白地来找我,喊我陪她去趟医院。我想起以前的传闻,就问:“是不是去堕胎?”她说:“就是。”她那天居然还穿着那套奶黄色洋装。她沉默了一下说:“其实我不该喊你陪我,人家看见了不好,但是手术完了没有人扶我还是有点恼火……这样,完了我们去吃肥肠粉好不好?不去那家,另外一家更好吃的!” 我说:“好!” 我坐在妇产科外面的绿色塑料椅子上,内心怕得要死。我怕她痛,更怕她死了。我这么小个人咋个弄嘛。闻着消毒水的味道,我怕得要死,幸亏一会儿要吃肥肠粉。 有个护士硬邦邦地喊我进去扶她。我进去的时候,看见她已经从手术台上站起来了,正在整理那条裙子,居然还对我笑了下,说好了这下没事了。我扶她的时候,她软了一下,然后就慢慢和我走出去了。后来她发现,那裙子上沾了一坨血迹,才大大地不满意起来:“哎呀咋个搞的喔!太不小心咯,这下洗不掉了喔。” 那天我们果然吃了更好吃的肥肠粉,还有西瓜!吃肥肠粉辣,所以我们又去吃了摊上划好的一牙一牙的西瓜。她才刚做了手术,就吃西瓜,要是现在我就知道这是多不应该的事情,但是当时我们谁也不知道。那天我们玩得很晚,特别开心。她花了起码二十几块钱,还给我买了一对花夹子。我居然斗胆说以后她要是不要那套奶黄色的洋装了,能不能也送给我呢,她也说好。那天,她第一次给我抽了一支烟,还教我唱了一首歌,什么第一次偶然相逢烟正雨正第二次偶然相逢烟又雨又……她喉咙是左的,没有音准,但是唱的时候很投入,都要哭了的样子。后来她对我说,人人都说她烂,其实这是她第一次被男人搞。 我们坐在一堆高高的预制板上,她说:“你看这条街上的梧桐树,夏天是一片深绿的,春天是毛茸茸的,冬天就是光叉叉的!” 但是晚上刚回屋,等着我的就是我妈铁青的脸和尺块。她狠狠一巴掌扇在我的脸上,大声问我:“你是不是和对门的那个烂婆娘耍得好?!?!是不是耍得好?”我一般挨打都上蹿下跳地求饶,那天我就硬生生回答了我妈一句:“啊,就是耍得好。”她打我也不怎么躲,但是最后我妈哭了,开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说她一个人带我有多么不容易,我答应了她再也不和那个女孩来往。 估计她在对面都听见了。 从这天起,我奇怪地再不会在院子里碰上她,而且在阳台也看不见她,她卧室的窗帘一直都是拉上的。我后来还自己去吃过一次那个肥肠粉,味道还是很好。我学会了唱那首烟正雨正,还在音乐课上唱过,老师夸奖我嗓音不错,但是这首歌不合适小学生演唱,情啊爱的怪喳喳的。我很想念她,还去她们高中门口等过她,但是都没有等到。我问她们班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说:“她啊,起码有一个星期都没有来上课了。”反正那个夏天我过得失魂落魄的,企图养一只乌龟来分散对她的注意力,结果还被我自己活活踩死了。 过完夏天,我就上初中了。这个初中有很多黑势力,但是居然没有坏娃娃敢惹我,据说都是她去打了招呼的。她的名声越来越坏,后来据说社会上的两拨烂娃娃为她打了一架,其中一个人被捅了几刀差点死了。学校开除了她。再后来她去一家歌舞厅上班了,算是彻底踏入了社会。有时候很晚了会听见有人在楼下敲院子铁门,一定是她。我就会从床上爬起来撩起窗帘看看,她穿着完全是大人了,穿了高跟鞋,头发烫了,她每次都塞点钱给开门的大爷。在夜色中,路灯挂得高,照得她的影子长长的。 有一天,院子突然来了一辆货车,她们家要搬走了。邻居指指点点地说:“这个烂货被一个老板包了,给她买了一套房子,靠卖×发财了……” 她在院子里麻利地指挥几个干活的搬家具,像完全不知道别人在说她一样。还当众点了一支烟,用血红的嘴唇抽,一边抽一边喊:“那个,小心点!往里面搬,顺到搬!”她妈跟着忙前忙后,脸上有点不敢张扬的喜气。 最后,她说了声“上车”,很飘逸地坐进了驾驶室,扔了烟蒂,“啪”一声关了车门。我一直看着她目不转睛,她最后环视了一下这个院子,看见了我。她斜了斜嘴角,笑了。我对她挥了挥手。她们的车开出去了,在楼上看见车上的家什,小小的一堆。那里面有她答应送给我的白色回力鞋吧?以我现在的脚应该正合适,还有那套奶黄色的洋装。 再也没有见过她。但是冥冥中我总觉得她可能过得不好,甚至都可能死了。她活得太热烈了。为什么现在想起她,因为又是夏天了,夏天要过去了。算起来她都该三十五岁了。 有一次,她站在我对面,双手捂住左边的胸口说:“你看我像不像抱了一只小猫?”她那天穿了一件衣服,左边胸口正好绣了一只小猫,她捂着小猫笑得嘎嘎嘎的,笑声在风中飘。她叫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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