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简介: 这是一本卢年初的散文自选集,是一本从乡村到城市的生活记述。书写中有两个维度,一个是乡村,一个是城市,在城乡之间扭结着一个普通中国人的生活和命运。写乡村,在那些朴素美好事物旁边,也伴随着丑恶与黑暗;写城市,在无数的光怪陆离和灯红酒绿之间,也有着动人的温暖。作者在城市与乡村的对照中,写出了灵魂深处的隐痛。 在通往城市的路上,作者经历了卑微、彷徨、搏击,最终融入与重塑。而乡情乡俗,始终流淌在行走的血里,在相互抵牾中,相互照耀。城里的路很多,城里的人更密,城里人像路一样依偎、舒坦。理发的、修车的、看门的、送粉的、卖药的、擦鞋的,等等,像树荫一样庇护着城市生活。城市在变。堵塞,拆迁,扩张,矛盾而美丽。城市在走向幸福深处,而作者在随行中收捡着个性、往事以及回不去的贝壳。 作者简介: 卢年初,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常德市作协主席。一级作家,著有《机关》、《沉浮》、《旧事》、《水墨》、《帷幄》等书,代表作品入选国家多种权威选本、大学教材、中央电视台《子午书简》、全国高考语文试题等。2012年获湖南省首届文学艺术奖。 目录: Ⅰ带着村庄上路 带着村庄上路 跟着城市上路 乡村大学生(考大学、读大学) 城市的暗号(城市的暗号、必须往乡村奔走的一些日子、慢慢抵达城市的疼痛) 一个人与五条街(一个人与五条街、路、南来北往、车子) 房子左右的生活(公家房、旧物件、杂物间) 吃在食堂 一些有点疼痛的店面(诊所、药店、花圈店) 城市书(在大地的摇晃中安眠、那些大水搅动的日子、从小城到北京的距离) Ⅱ融入人群 城市里的民间(小区门卫、擦皮鞋的女人、洗脚女、卖果人、修杂什的人) 曾经一起走过(师者素描、盛开的缓慢、彩民兄弟、公务员) 在日常生活中细水长流(小巷里的女理发师、印刷工、做装饰的小老板、编外护士)Ⅰ 带着村庄上路带着村庄上路跟着城市上路乡村大学生(考大学、读大学)城市的暗号(城市的暗号、必须往乡村奔走的一些日子、慢慢抵达城市的疼痛)一个人与五条街(一个人与五条街、路、南来北往、车子)房子左右的生活(公家房、旧物件、杂物间)吃在食堂一些有点疼痛的店面(诊所、药店、花圈店)城市书(在大地的摇晃中安眠、那些大水搅动的日子、从小城到北京的距离) Ⅱ 融入人群城市里的民间(小区门卫、擦皮鞋的女人、洗脚女、卖果人、修杂什的人)曾经一起走过(师者素描、盛开的缓慢、彩民兄弟、公务员)在日常生活中细水长流(小巷里的女理发师、印刷工、做装饰的小老板、编外护士)小城里的小人物(老教练、导游、看店者、送粉工)小和尚城郊的孩子 Ⅲ 倾听自我手上的世界(手上的世界、攥在手心的钥匙)在眼镜的照看下(在眼镜的照看下、迷糊的方向感)被天气俘虏的美丽(被天气俘虏的美丽、脆弱的喉咙、伞下时光)被小偷垂青的往事往事二忆(借书忆、澡堂忆)生命册(一个从教者的忏悔书、我安身立命的几次考试)在工厂的血液里最后一扇门看不清的城市(看不清的城市、圈子里的生活、卡陪伴的生活)作者以淡如一湾清水的叙事,或怀着深情向乡村回望,打捞起那些悲欢离合的故事;或在“把居住地当作远方”的快乐中,悟出朴素的哲学;或在乡村温暖的亲情中,获得精神的滋养。其从容的智慧,坦荡的姿态,独特的见解,让人读后回味无穷。——唐朝晖 卢年初关于乡愁的书写,让我想到的黑白色的原野与乡村素描。这些散文以宛如黑白色照片的形式,让远离工业城市的人开始思考我们正在失去的乡愁。——周语 带着村庄上路 我那时以为这一生大概只会做一件事儿:离开村庄。我并非在村庄里过得不愉快,那里的水土很适合我,只不过村里人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把离开村庄当作出息,我只能有出息点。我选择一个夏天离开,那是一个炎热的晌午,人们都在打瞌睡,我神不知鬼不觉走了,不要让他们以为我有什么留恋,以为我带走了村庄的什么东西,我走得要有出息,能留给他们的全留给他们。后来我发现我是自欺欺人,路上累了歇脚的时候,把行囊打开,里面装的是一整个村庄。我很羞愧,我曾想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把它们抖掉,但人生这段漫长的路上,想要的东西还未得到时,相对的东西你也还无法舍弃。在县城读书,我不能舍弃我的贫穷。在寄宿的同学里,我的伙食比许多人都要差,一般我只买个小菜,另外吃自己带的家乡菜:咸鱼、坛坛菜、鮓辣椒。这几道菜都是干的,耐放,很拌饭。肚子饿了,就用炒米茶充饥。炒米茶是母亲亲手做的,先炒米,炒黄豆,炒芝麻,炒熟后,用石磨磨成粉,只要用开水一冲,加点红糖,很香。在我陶醉母亲说的营养时,喝着麦乳精的同学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在省城读书,我以为离村庄越来越远了,我又无法摆脱家乡话的困扰。我既说不好普通话,也说不好省城的方言。说普通话边音和鼻音、卷舌音和非卷舌音分不清;说省城话,走在大街小巷,别人一听,都嗤之以鼻。我为企图抬高自己装腔作势而难受。我开始很少说话,我怀疑自己是否能够上品味地交谈,只有上厕所时,会冷不丁骂出一句家乡的脏话。在机关里办公,我摆脱不了家乡老土的作派。走路还没学会挺胸亮脖子,说话还没学会慢条斯理,办事还没学会大刀阔斧,我常常怀疑同事是不是私下里议论我是个乡巴佬。老乡来后,我打肿脸充胖子招待他们,我怕他们说我小气,说我忘恩负义,我瞧不惯他们的心眼儿,同时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我为此忧戚:难道真的就抛不开村庄了吗?在我尽力掩藏村庄时,村庄却如影子一样照看我,照看着像我一样许多从村庄出来的人。我毕业后被安排到这座城市,得感谢利叔。利叔是我同村人,出来许多年了,混出了一点名堂,他常常为帮不了村庄而揪心,给我办事他找到了寄托,他说他不是在帮我,只是给村庄办了点事。在城里我单身了许久,和乡下女子相处惯了,和城里的姑娘总有点格格不入。后来我遇到一个叫莲的女子,她的一切都具有村庄的风韵,她不在乎我的家底,却看上了农家孩子的勤劳和朴实,接受她的爱情,我知道又等于接受了村庄的一笔恩惠。后来,我的继父、母亲跟着我进了城,开了一家土菜馆,弥补我的家用,曾经叫我害羞的家乡菜,全部端在了大桌上。家乡菜全部来自家乡的风水,别有一番滋味,继父喜上眉梢地来回奔忙,有时难以应急,母亲也还会拿假土鸡充斥,算账时偷偷打点折。借助土菜馆,我发了一点小财,我真的离不开村庄了。我开始懂得,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也永远都是村庄的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把村庄像糖一样含在嘴里,稍不留神,香甜就脱口而出。我走到哪里,村庄都扑面而来。村庄的竹器、村庄的粮食、村庄的花卉,全都进了城,我感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跟着我进城的,这种感觉很亲切,很暖和,也很自得。我们这些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在一起聚会,在街道、在集市、在公园旁若无人地侃起村庄,就好像是在村庄的某个田亩说话,高昂铿锵。当人微言轻时,我们害怕提到村庄,从而增加人们的歧视;当功名趋盛时,又总期待他人提到村庄,让人知道我们付出怎样的努力;当我们贫穷,老把村庄当作羞涩;当我们富有,又拿村庄来调味,我们永远在把村庄当作铺垫,当作背景。总感觉对村庄有所亏欠,总是不想爽爽快快承认,终于有一天,我的灵魂在不断地拷问中,把名利修炼成淡、成轻,这时,我的村庄才真实地凸现出来。走吧,回吧,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有愿望回一趟村庄,回一趟家,干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干。村庄最初不认识我们,但等我们一开口,就知道我们是谁了,在这块土地上,我们毕竟赤身裸体地摸爬过,村庄还残留着我们的呼吸。其实正是我们想再次缩短和村庄的距离时,村庄似乎在一点点远去,村庄的风物,村人的思维,常让我们寡言少语,我们走进亲近,又走近了陌生。我们对村庄难以有什么回报,在那里久久徘徊,似乎还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是因为过去我们带走太多,所以总认为取之不尽,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一把斧子,那些东西对我们没有用,我们带走的是别的东西,尽管两手空空,带的东西已经很多了,这似乎只有我更知道,而我又只有独自在夜晚书写文字时才真正知道。而我那时疏忽了的是,我的文字又把村庄打扰了,我这后半生还有最大的一个愿望要实现,那就是什么时候,要让村庄打个盹儿,我要带着我去上路。 看不清的城市 最初在城市,只是生活在一种亦真亦幻的感觉里。我是从一座小县城调过来的。我毕业于省师范学院,那时人才奇缺,大部分同学分配到省、市级的单位,像我这等情况被怜悯为“落难”。“城”是个美好的堆砌,可差了一个“市”字,便差了许多玄妙和格调,像一只杯子,无盖的和有盖的,根本无须比较,不在一个档次。这下好了,脱胎换骨了,我给许多同学写信,说也来到了市里,而淡化了变化单位的差别,不再乎从一所中专调到了一所中学。我还有些心虚,新调的单位处在江南,还是县的建制,一河之隔的江北才真正称得上为市,有意无意地作些模糊吧,远方的人混为一谈那是他们的疏忽。几年以后,县终于改为市里直管的区,这回我再不作什么喧哗,心里却似乎有块石头落了地,以前那个半推半就的谎言,已然被历史尘封。那时我根本没想过和城市的距离,更没想过如何出人头地,只想着得努力地工作站稳脚跟,证明自己的存在。我很少去河对岸,江上还没有桥,往来费时费力,那边的朋友也不多,我得积攒钱财,积攒声名,把和城市的亲近留给未来。只是不能苦了孩子,有一次我们作了很久的准备,去核心区的滨湖公园游玩,划船,坐碰碰车,看动物馆,不亦乐乎,回家后儿子写了很长的日记,我和妻也是莫名其妙地兴奋,酣畅淋漓地体验了一把城市生活。然后又是几个月默默无闻地疲惫于自己的小圈子里,而那次小小的放松居然是不尽的动力,以后有机会了咱还得去呢!我们对城市几乎是一无所知,却心怀感恩,心存敬畏,好像是一不小心捡了个大便宜,患得患失。我对这个光鲜的世界,在仰视中卑怯着,骄傲着,知足着。我转行在一家综合部门工作后,才知城市像个魔术袋,里面的一切稀里哗啦倒出来,令人眼花瞭乱。原先只知道周边有学校、商场、医院、车站什么的,一下冒出来那么多进行社会管理的院落,它们神秘又威严,书写着书本上似是而非的表情。我把这一切告诉家里人,他们也稀奇而羡慕,这会真的知道了不少,能耐了不少。后来我的职务一点点提升,知道了更多办公的地方,更多城市服务的场所,会议中心,宾馆,歌厅,等等,特别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的行走,深入不进去,却也略知一二,见惯不惊。我感到这个城市慢慢把握在手里,我的骄矜得意纯真而可爱。记得某次公干请了两个女孩陪歌,是湖北公安那边来的,接触中多了了解,多了同情,唱完后还不假思索地接吃了一顿快餐,仅此而已,什么故事也没有,只是代表着这城市表达着温暖。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在变化,在一些消费场所表示着一种“皇恩浩荡”的恩踢;在能回避的场合尽量隐藏起来,怕麻烦,而同时又生怕别人误以为自己没能耐;和这个城市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远,连坐公共汽车多少钱也在遗忘;也变得麻木,对一切似懂非懂,好像一锅夹生饭,好几次陪领导和朋友参观在名的诗墙和枊叶湖,都呈现出一知半解的尴尬状。我愧对这座城市。我是以一种俯视的态度在对待这个城市,自以为尽收眼底,其实只见了大概;自以为高高在上,其实只是个气球,只是团云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破了、散了。在这一点上,我比不上已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我们家大的区域搬过两回,每回我都是急不可耐,向往簇新,而于事关连不大的儿子却表现出迟疑,依恋。哦,他出生在这个城市,他的血管流淌着这里的血;而我,“根”也许还在城外,对城市还只停留在“占有”、“创造”这些虚幻的语词。我从忙的岗位闲下来后,有足够的阅历和心态来平视身边的一切。我知道了这个社区的居委会所在,那里进进去去的一些人似乎在哪里碰过面。我敢于在街面的条凳坐下来,不怕谁认出招呼,而成了众多街树枯叶中的一片,只是到时候我会自己清扫自己。我看到下水道的盖子被人拧走,而竖的叫人谨慎小心的警示牌已被人踩塌。我发现输液不需要跑到医院,旁边就有个热情的诊所,常常是老头子老太太一字排开,一边打药,一边说自己很健康。我对周边的一切从来没这么熟悉。我似乎把这个城市真正看清了。然而过去的一些同事偶尔过来闲聊,我又异常的沮丧。他们说太阳山上有个什么远古的奇景,白马湖那边又会形成新的商业圈之类。他们怕我闷坏。我却哪儿也不喜欢去,我已变得懒散,我把目光掖了起来,我对这个城市的远方开始漠不关心。我看不清这个城市,我总是那么偏颇,每一个年代,似乎只热衷于一个视角,一种眼神。但我不遗憾,没有遗漏风景的人生不叫人生;就像这座城市,没有它的朦胧和隐晦,它也不叫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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