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的!这是什么见鬼的蛮荒地带! 他不过是倒楣的带个白痴菜鸟和一个身负重伤的过时警探, 来调查一个漂亮得不像是毒枭的小女人, 这些野蛮人有必要人手一枪的指着他的鼻子, 把人民公仆当成「全民公敌」吗? 还有这个该死的女人也是! 面对足以将她撕成碎片的庞大猩猩,她温柔的像个慈爱的母亲; 面对好心想救她一命的他,却只会张牙舞爪的怒吼, 难道他比那些猩猩、花豹、狮子……还更具危险性吗? 当她把动物的安危摆在他的爱,甚至她的生命之前, 他懊恼的发现,她自始至终就没将他包括在她的生命里, 既然她不可能跟他回纽约,那他留下来总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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