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B市。 有个男孩走在十二环路的南巷子.一群七八个混混,蹲在一边吸烟。 小子你过来,男孩被拉到墙角哥们最近缺钱花借我们点钱花花! 对不起,我没钱转身便走. 没钱还想走? 一拳打在男孩脸上你们逼我的男孩蹲在地上男孩放下书包混混以为他在掏钱相互笑着。这是男孩从包里掏出一把3尺短刀。起刀照混混砍了上去傍边的人都傻了!那人的眼比血还红。短刀好似在嗜血!整个人如魔鬼一般!我是你们动不起的人,我叫古越轩混混带着受伤的同伴们慌忙离去。 我是小人物,如果不奋斗注定被人看不起。别人没有权力对自己不好,自己也不用非要为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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