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很熟悉的是香港警察在抓人的时候说的一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时首先说的是:我们是某某纪委、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根据组织安排,向您调查核实一些问题,请您积极配合,如实回答,如果出具伪证是要负担法律责任的。 从以上的对比中,我们发现,每个具有调查权的单位,都拿法律责任这个大帽子扣人,一是说明我们的国家是依法治国,二是说明只要抬出法律就会给自己的工作失误找个后路,我是在依法办事,这也是成为一些人违法违纪而又冠冕堂皇的理由。各个调查执法机构数纪委的最客气,虽然是所有办案中最没有震慑力,也是最人性的,但是纪委最令贪官害怕的是这个都唯恐避之不及的词---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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